7月26日,蕉城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区广电局主任科员、飞鸾镇党委副书记(挂职)赵光裕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3年至今,赵光裕在年节期间,多次收受飞鸾镇部分村干部礼品,累计价值约1220元。此外,赵光裕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6月22日,赵光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7年7月6日,赵光裕受到撤职处分。
二、飞鸾镇蒲岭村村委会主任苏仰基违规公款报销送礼费用问题。2013年、2014年春节期间,苏仰基利用年节时机,分两次向飞鸾镇党委副书记(挂职)赵光裕赠送土特产,共计价值约970元,后分别以工作餐和开会购买香烟、矿泉水名义,向村委会报送礼费用966元。此外,苏仰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6月12日,苏仰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违规报销所得966元。
三、飞鸾镇飞鸾村党支部书记郑呈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郑呈生分别在2016年5月8日、5月17日、7月1日支部党员大会上,提议给予参会党员分别发放误工(车费)补贴11000元(55人,200元/人)、5400元(54人,100元/人)、20400元(68人,300元/人),共计发放36800元,违反廉洁纪律。2017年4月13日,郑呈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从严治党管党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以身作责、率先垂范,从严要求和约束自己。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科学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