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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2017-06-21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察局

6月16日,宁德市蕉城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霍童镇党委副书记周振涛违规使用公款报销个人宴请费用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周振涛任霍童镇副镇长(分管计生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8次用公款报销个人宴请费用共计5349元。2017年4月,周振涛退回违规报销费用5349元至霍童镇计生服务中心账户。2017年6月12日,周振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蕉城区糖酒副食品公司经理黄雄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06年至2016年,黄雄华任蕉城区糖酒副食品公司经理期间,其所使用的办公室面积为62.6平方米,使用面积严重超标。黄雄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2月19日,黄雄华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教育提醒,发挥关键作用,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通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和约束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