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蕉城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飞鸾镇新岩村党支部书记钟长禄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新岩村党支部书记钟长禄未经村两委商议,违规使用集体资金发放个别村干部误工补贴1.15万元,其中自己违规领取0.36万元。钟长禄还存在挪用集体资金等其它违规问题。2017年1月13日,钟长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飞鸾镇碗窑村党支部书记郑爱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29日,碗窑村召开党员座谈会,经村党支部书记郑爱明提议,会议同意多发放一些补贴作为年终慰问金,并以误工补贴的名义向与会党员每人发放300元现金,合计发放6600元。2016年12月22月,郑爱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蕉北街道三元社区党支部书记何忠清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三元社区党支部书记何忠清在社区活动、会议活动中多次购买中华香烟等供会议对象及本人公务活动中使用,总计花费890元,以办公经费在社区支出。2016年12月27日,何忠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于律己,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从严治党管党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交上作风建设优秀答卷。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规定,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紧盯老问题,又要关注新动向,坚持挺纪在前,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