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26 发布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867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4月24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宁德人民医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6日,区委巡察三组向宁德人民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医院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于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全院上下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面出成果。

(一)端正态度、统一思想抓整改。区委察三组向我院反馈巡察情况之后,我院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医院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会上研究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讨论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要求班子成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强化政治意识,正面面对问题,明确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落实。在统一班子成员思想之后,组织召开了全体中层干部巡察整改大会,坚决落实问题整改的要求,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紧迫性,在全院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为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3年9月14日,按照巡察要求组织召开医院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医院班子成员通过深刻自我剖析,提高了思想意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落实责任、明确制度促整改。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通过了医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制定《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针对4个方面存在的71个问题,确定了207项整改措施,明确了每项整改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形成了责任明确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保成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改措施进行深层细化,逐个解决。同时,认真总结整改经验,充分运用整改成果,立足抓早抓小,做好源头防控,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的问题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10日召开医院党委会,组织学习2021年5月习近平在全球健康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体党委委员做交流发言。二是2023年8月21日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和《宁德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医院党委会会议的“第一议题”进行学习,认真开展交流。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学习新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二是2023年5月考录中医内科主治医师1名。2023年7月引进中医硕士研究生2名,招聘中医针灸推拿学专业医师1名,进一步扩充中医专业技术队伍,提升中医诊疗能力。三是2023年8月3日、9月1日在院长办公会议上研究讨论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议题并重新核定了医院中医床位数和制定了《宁德人民医院关于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计划》。四是分别在2023年6月29日、9月2日举办中医护理适宜技术及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学习班。9月15日组织中医医师参观蕉城区七都北山畲药科普园,丰富了中医畲医畲药的学习内容。五是目前共有5个中医药相关科研课题正在进行中,提升了医院中医中药科研课题研究力度。六是根据《宁德市蕉城区总医院2023年度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帮扶工作方案》,2023年1-8月共安排66人次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对蕉城区无在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中医药巡回服务。

(3)关于“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1日印发修订后的《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在每个月安排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二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区委宣传部规定的年度学习专题以及医院工作实际确定每个月的中心组学习专题,每次学习会一般只安排1-2个专题。2023年5-9月已召开5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每场安排1名领导干部领学,2名领导干部结合学习专题和分管工作进行重点发言。三是2023年6月28日组织党务干部前往区法院参加区直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现场观摩会,并认真学习区法院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先进做法。

2. 关于“落实医疗体制改革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4)关“‘双向转诊’就医格局尚未形成”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足,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有效、实用、通畅的上下转诊渠道。二是指定健康管理部专门负责双向转诊对接工作,优先接诊基层医疗机构向上转诊的患者,对需要转诊治疗的急危重患者、手术患者开通绿色转诊通道;对于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条件的,转诊至基层医疗机构。目前已经下转1027人次,同比增长20.54%。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医院及各分院基层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广告栏、宣传栏、宣传册等渠道进行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的广泛宣传,做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的政策解读,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5)关于“‘分级诊疗’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强远程会诊、基层培训等工作,大力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目前已经完成8次远程培训,受益基层医疗技术人员达1735人次。二是结合每年度蕉城区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对培训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和临床实践,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培养。三是已制定《宁德市蕉城区医院2023年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对尚未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月开展1次定期巡回医疗服务;结合开展蕉城区2023年度“百名医师千人次下基层”活动,对受援单位医务人员进行门诊、查房、病例讨论、业务培训;帮助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能力。目前已经完成各基层机构到人民医院培训学习81人次,人民医院对各基层机构开展病例讨论、业务培训、送医上门服务等业务指导63次,诊疗病人451人次。

6)关于“医改工作指标任务未全面落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国家第五轮两个带量采购品种:兰索拉唑注射液和多西他赛注射液在2023年7月底已超额完成指标任务。二是严格落实执行药事管理质控工作和《宁德人民医院基药和集采药品优先使用措施》相关规定,通过维护完善药品管理软件系统的药品字典,对本院基药及集采药品的名称上加注(基)、(集采)等标识供临床识别;药剂科对基药相关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测、统计分析,于2023年8月24日对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相关竞争品种共11种予以限量使用。通过以上措施,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有效地促进基药和集采药品的优先使用,2023年6月、7月、8月的基本药物金额占比分别为35.99%、35.97%、37.25%,均达到省卫健委《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不低于35%的指标要求。

7)关于“学科建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皮肤性病科已入选省级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感染性疾病科、康复医学科已被评为全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感染性疾病科已建成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二是培育神经内科申报市级重点专科,目前已纳入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三是儿科及新生儿科医生增加至7人,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儿科医生1人,招聘材料已于2023年6月14日报区卫健局。四是重症医学科于2023年9月4日新增两名医师,进一步充实临床医师队伍,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8)关于“院长目标年薪测算不符合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宁德市蕉城区医管办关于开展2022年度区属公立医院院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通知》(宁区医管办〔2023〕2号)进行调整,并于2023年9月22日对院长年度绩效进行现场考核,规范了院长目标年薪的测算

9)关于“薪酬绩效考核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重新修订《宁德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经2023年7月7日宁德人民医院第十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二是自从2023年7月份起即按新修订的《宁德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将薪酬绩效分配结合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病案质量、临床用血质量评价、服务质量等指标进行多维度考核分配,进一步完善了薪酬绩效考核体系。

10)关于“电子医保推广滞后”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医保部门加强宣传推广力度,分别在2023年4月20日、6月9日与蕉城医保联合在时代百货前慈善广场、八都卫生院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及医保医疗服务下基层活动;7月12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群众宣传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二是分别于2023年4月23日、5月23日、6月16日、8月12日召开医保质控反馈、政策宣传培训会议及医保电子凭证暨医保移动支付等宣传推广动员会。三是进行医保信息系统提升改造。在微信公众号的“掌上医院”板块推出电子凭证“线上退款”功能,促进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四是据市医保统计,2023年1-8月我院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34.78%,高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均值12.65%其中4-9月的电子凭证结算率36%以上,大大提升了电子医保结算率

3. 关于“ 公益意识不强,未切实履行公立医院职能定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的问题

11)关于“乱收费问题屡次发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19年针对违规收费问题对37人进行谈话提醒、全院通报批评处理。二是立行立改,对发现的违规收费项目停止收取相关费用。三是医疗服务价格在各科室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提供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四是2023年7月26日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2023年8月24日组织各科室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相关人员进行“医疗服务收费政策专题”学习,防止因对政策文件理解偏差而产生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五是2023年7月31日下发了《宁德人民医院关于调整充实价格检查小组的通知》(宁人医院〔2023〕171号),由规划信息财务部牵头成立医院价格检查小组(包括医务部、护理部、医保部、内部审计科、行风办等科室相关人员),并于2023年9月19日开展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1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未完全树立”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药学部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定期开展用药合理性分析,形成药品使用合理性分析报告,对于存在不合理用药的药品,予以纠正,做到合理用药,提高临床医疗质量。二是针对价格大于福建省阳光采购平台同类品种平均价格的19个品种进行分类处置:(1)对医保部门要求优先采购并保量使用的药品4个予以保留使用;(2)对省卫健委要求优先采购和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3个予以保留使用;(3)对临床必要使用的9个品种于2023年8月26日予以限量使用;(4)剩余的3个品种于2023年8月26日予以停用。

13)关于“检验检查占比高,医生用药就高不就低”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医务部牵头已制定《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工作表》,并每季度组织监督检查。二是已建立检验检查资料数据库及“云胶片”影像存储平台,联网市级“医学影像云”平台,实现同区域、同级医院间检验检查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调阅共享,在医生门诊工作站植入检验检查共享调阅模块,减少重复检查,促进合理检查,2023年1-8月检验检查占比有所下降。三是已于2023年8月14日停用以下5种价格相对更贵的药品:①多糖铁复合物胶囊;②依诺肝素钠注射液;③奥洛他定片;④(培菲康)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胶囊;⑤盐酸罂粟碱针。

4. 关于“抓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不严不实,医疗风险意识不强,医患纠纷频发”的问题

14)关于“填写病历资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门诊病历评分表》,每日抽查门诊病历100份并进行评分,2023年1-8月共抽查10644份门诊病历,平均分为96.2分,对书写不规范的病历,通过门诊病案质控系统发送整改通知并要求立行立改。二是进行专项督导,发放整改反馈单4份,已及时整改。三是已于2023年9月14日对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关于“存在不合理用药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2023年9月1日重新修订《宁德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宁人医院2023〕186号)。二是每季度召开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会议,分析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2023年1月17日、4月25日、8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一、二、三季度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会议。三是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用药培训,2023年7月4日医院组织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专题培训。四是加大出院病历的抗菌药物专项点评,2023年1-8月出院病历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合理率为84.58%,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纳入绩效考核及个人评优评先考核。五是2023年1-8月抽查在架使用抗菌药物病历合格率为76.62%,进一步提升临床药物的合理使用。

16)关于“医患纠纷问题频发,责任人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0年针对药房配错医嘱问题的3人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调整岗位处理。二是由医务部牵头制定《宁德人民医院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对今后发生的医疗纠纷将组织院内专家组严格认定责任科室与责任人的责任,并实施相应惩罚措施。三分别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加强医患沟通防范医疗纠纷》培训会,8月24日召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培训会,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5. 关于“医德医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17)关于“医院医疗、服务相关投诉较多”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宁德市卫健系统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方案》,制定了《宁德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宁人医院〔2023〕162号)》。二是修订《宁德人民医院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宁人医院〔2023〕105号)》,成立医疗服务专项督查小组,落实对医务人员门诊到岗情况进行督查;每周开展全院医疗服务专项督查,通过加强督导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三是通过畅通现场自助服务机群众就医预约、电话预约、微信公众号预约、医院官网预约、分时段预约等多种预约渠道,提升门诊便捷预约方式,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18)关于“患者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并落实《宁德人民医院住院患者床旁随访工作制度》《宁德人民医院满意度社会评价制度》。二是开展患者住院期间床旁随访工作,2023年住院患者床旁随访共计18147人次,收集到表扬赞誉医务人员的有18条26人,征集意见建议共计178件,均现场汇报解决;开展出院患者回访工作,2023年共回访22678人,满意率98.90%,征求患者在住院期间对就医环境、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医疗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跟进整改,提升患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3年度全省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结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23〕2797号)文件,全省196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排名第87名,较2022年第171名,提高84名,位居宁德市二甲以上公立医院首位。

19)关于“相关约束机制缺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建立健全医务人员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处罚机制,制定《宁德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宁人医院〔2023〕162号)》,将医德医风情况与医务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直接挂钩,形成震慑力。二是已组织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共计1705人次。三是已制定《宁德人民医院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宁人医院〔2023〕105号)》,每周开展全院医疗服务专项督查,2023年1-8月共督查33次,建立问题台账,共计16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四是针对2019年2名门诊医生多次被患者投诉的问题,其中一名已于2022年3月离职;另一名按照《宁德市卫健系统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方案》给予本年度医德考评确定为一般,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处理,当年度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延长1年。

6. 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20)关于“医疗人才梯队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宁德人民医院引进人才政策文件(宁人医院2023193号),明确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及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等紧缺专业本科学士的享受待遇二是拓宽柔性引才渠道,增设名医工作室、专科联盟和专家工作站。2023年1-9月已建立8个名医工作室,2个专科联盟和2个专家工作站。三是2023年1-9月新增高级职称人数13人,9月份新招收2名5+3硕士毕业研究生,提升了高级卫技人员比例。四是已选派18名医务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专科业务培训、进修,选送卫技人员116人次外出学术交流培训。

21)关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热门诊于2023年2月正式开工,目前正按进度建设中,截至2023年12月15日本项目已完成支护桩358根、永久边坡支护桩31根,并浇筑完成圈梁和冠梁;完成土方开挖2.43万方;完成基坑内支撑柱6根和内支撑,已完成投资额1247万元,占总投资的17.8%。二是创伤中心建设方面:已建立创伤复苏单元和多学科创伤救治团队(MDT)的建设,建立创伤救治绿色通道,完成院内、外标识与指引;已引进使用创伤中心创伤患者院前、院内信息交换与预警联动系统。9月27日举办创伤中心启动仪式。加强创伤中心医共体建设,邀请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专家进行业务培训。完成创伤中心场所改造图纸完成初期设计。三是胸痛中心建设方面完成胸痛急救的配套功能区域设置及标识,已整合院前急救系统与院内绿色通道,与120指挥中心签署协议,建立紧密合作机制,2023年8月29日结合胸痛中心总部网站上报数据,导管介入室前期选址已完成,完成初期设计图纸。

22)关于“科研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7月24日制定《宁德人民医院关于科研成果、重点专科建设、新技术新项目、学术论文奖励办法》(宁人医院2023152号),对发表的学术论文结合其发表学术期刊的期刊等级、影响因子等予以相应奖励,推动全院员工撰写高质量论文的积极性。二是加大科研奖励力度,对获得省科技厅、卫健委、教育部、人事部等省厅级资助项目的或市级资助项目的分别给予奖励,提高科研工作取得实效2023年立项科研课题8项。同时积极申报2024年课题,申报宁德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申报项目达12项,目前已通过蕉城区科技局审核,上报宁德市科学技术局等待审批立项中。三是2023年发表论文达到14篇,获批专利一项。

23)关于“名医‘师带徒’工作室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名医工作室宣传力度,今年已增加拍摄8组名医工作室短视频进行宣传,于2023年9月16日在宁德夜市文创园举办有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及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省人民医院等省级三甲医院专家参加的联合大型义诊活动中播放视频,扩大了名医工作室的影响力。同时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大梦蕉城、蕉城在线、闽东日报等官方平台及宣传册、宣传栏、电子屏等广泛宣传名医工作室相关内容,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和获取诊疗信息,增强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公信力和影响力,本年度已撰稿达62篇。二是普外科名医工作室2023年诊疗量较2022年增长21.59%、手术增长23.95%。三是截至2023年9月已增派3名科室骨干到相应的名医所在医院进修学习。四是在名医团队的指导下,2023年1-9月已有7项科研项目获得宁德市自然基金立项。

7. 关于“医院管理方面存在缺位”的问题

24)关于“职工医疗存在‘轻症入院’倾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日成立医院职工2019-2022年度住院情况调查组对本院因慢性胃炎住院31人次原因进行分析,发现有四名职工确实存在“轻症入院”倾向。二是2023年8月26日制定宁德人民医院职工住院管理制度,规范住院流程,提高管理水平,杜绝“轻症入院”。三是已于2023年9月14日对存在“轻症入院”倾向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5)关于“存在疑似‘挂床住院’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由医务科负责职工住院审批,建立了职工住院台账,严格落实职工住院的请假手续,对患病住院的职工,由医院工会及时进行探望慰问,体现医院的人文关怀。二是医院纪委牵头成立医院2019-2022年度职工住院情况调查专家组,专家组由医务部、护理部负责人和内科、外科、急诊科等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三是调取2019-2022年期间本院职工住院228人次的住院病历,由专家组进行逐例审阅,分析是否存在“轻症入院”倾向或“挂床住院”情况以及未请假情况。四是经核查排除“挂床住院”情况,已于2023年9月14日对存在“轻症入院”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处理,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未请假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6)关于“‘九不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院31个临床科室及重点部门开展廉洁教育学习,1-8月份共计9255人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强化底线思维,依法规范执业,廉洁自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并签订“九项准则”承诺书655人。二是开展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岗位风险集体廉政谈话6场,签订《宁德人民医院廉洁自律责任书》95人。三是已于2022年8月责令相关责任人及时退还押金,并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2022年度职称晋升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及当月绩效。

8.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偏差”的问题

27)关于“院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1日召开党委会会议,专题分析研判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有关事宜,修订完善《宁德人民医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印发施行。二是完成《宁德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宁德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专题报告》并正式发文,同时抄送上级部门。三是修订完善《宁德人民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印发施行,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范畴,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与工作要求。

28)关于“未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未履行审批程序,未建立相关管理台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24日修订印发《宁德人民医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推动医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规范管理。二是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医院各科室(部门)需在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的专题宣传和信息的相关内容,要求事先填报《宁德人民医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批表》或《宁德人民医院宣传和信息发布审批单》,实行“三审三校”,由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初审,党委办、院办或宣传科审核,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发布。三是建立宣传管理台账,并做好材料归档,切实守好医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阵地平台。

9. 关于“ 党建带团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29)关于“政治性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1日印发《宁德人民医院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明确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会会议研究共青团工作、党建带团建工作。2023年9月14日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医院共青团工作。二是制定《共青团宁德人民医院总支部委员会关于推动“青年大学习”工作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发动,认真研究部署,提高医院青年学习积极性和参学率。

30)关于“团建工作开展不深不细不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上级团委批准,医院团总支和四个直属团支部于2023年9月26日重新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团总支委和各团支部班子,并将换届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二是新一届团总支委班子产生后,注重加强思想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工作制度,并研究完善制定星级团支部创建相关工作方案,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强”的问题

3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1日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印发《宁德人民医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2023年8月11日制定印发《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23年9月14日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医院2023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事宜。

32)关于“‘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2023年度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共计84人。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医院纪委对全院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每年2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

11.关于“监督执纪职责弱化”的问题

33)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卫健局党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区卫党组〔2023〕35号)文件精神,已修订《宁德人民医院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宁人医院〔2023〕72号),并成立宁德人民医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新的工作实际重新梳理分管领导、各科室廉政风险点,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已修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二是已制定《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各分管领导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开展13个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

34)关于“纪检监察工作刚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成立宁德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专项督查小组,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督促问题整改并严肃问责二是已制定《宁德人民医院信访工作制度》(宁人医院〔2023〕204号)、《宁德人民医院信访举报件、投诉件回复机制》(宁人医院〔2023〕166号),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做到“件件有回复”,及时回应患者及群众的关切问题,认真接待来信来访,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信访举报件查办质量,严格按照问题线索核实结果严肃处理,2023年1-9月诫勉1人,批评教育3人,谈话提醒6人。

35)关于“纪检监察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公开招聘于2023年4月14日增加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于2023年8月21日选送到蕉城区纪委监委七室跟班学习,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能力,以充实医院纪检监察队伍力量。二是通过参加纪检队伍干部教育整顿和主题教育学习,强化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履职尽责,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三是开展反腐倡廉宣传警示教育35场共计1095人次,做到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突出重点、全员覆盖,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利用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教育;开展纪委书记上党课、学案例、组织观看廉政警示视频、廉政文化展参观学习等形式,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12.关于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36)关于“发放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奖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停止发放2023年后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奖金。二是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2023年7月31日下发了《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蔡宁等免职的通知》(宁人医院党委〔2023〕55号),免去8位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职务。三是制订《宁德人民医院退休返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宁人医院〔2023〕155号),完善单位薪酬管理机制,规范对退休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四是已于2023年9月14日对分管绩效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7)关于“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31日已全部收回2019-2022年发放的管理干部公务交通补贴66884元。二是2023年7月31日召开“蕉城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学习培训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办公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城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区委办发〔2016〕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提高业务素质,准确把握车改制度精神内涵,准确执行文件政策。三是已于2023年9月1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8)关于“发放新闻宣传奖励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9年1月-2023年1月发放新闻宣传奖励金194人计181920元。一是截至2023年8月15日收回新闻宣传奖励金174人计178874元。未收回的有20人计3046元,其中:已退休9人计835元、离职11人计2211元。二是立即废止《宁德人民医院卫生信息和新闻宣传奖励办法》(宁人医院〔2015〕20号),停止发放2023年尚未发放的新闻宣传奖励金。三是制订《宁德人民医院关于印发兼职通讯报道工作专项绩效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人医院〔2023〕196号),将兼职通讯报道工作专项绩效纳入医院工资总额范畴管理。

39)关于“发放离职人员‘五险一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截至2023年7月在编不在岗2名干部已产生养老保险、职业年金92841.12元,已于2023年8月底前全部追回。二是2023年8月到蕉城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完成2名干部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停缴手续。

13.关于“结存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

40)关于“结存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人民医院牵头制订《宁德人民医院关于呈报〈蕉城区总医院能力提升建设方案(草案)〉的请示》(宁人医院2023208号),计划与银行进行银医项目合作,充分发挥医院的资金使用效益,获取医院能力提升建设资金,共同开启“互联网+医疗+金融”一体化模式。方案已上报区卫健局。二是结存资金办理定期存款。提高资金利用效益,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1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1)关于“超标准采购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购置超标准办公设备具体情况进行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设备采购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理解不深不透,对超额采购把关不严导致采购项目超出购置标准。二是今后资产购置严格按照《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购置费预算标准》申报,按标准、按预算有计划的进行采购。三是2023831日组织财务科、信息科、后勤保障部、医学装备科8名采购人员学习了《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增强采购人员业务能力,加强采购主体责任意识。四是已于2023年5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42)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3日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亏的固定资产36.45万元进行专项审计。目前正在审计过程中。二是2023年8月3日组织召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征求意见会”,完善《宁德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订内容。三是修订印发《宁德人民医院关于印发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宁人医院2023164号),对规范全院固定资产管理进行了明确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于2023年8月21日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培训,学习相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四是已于2023年9月14日合并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资产所在科室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3)关于“固定资产未及时入库”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针对未及时入库的固定资产(后勤保障物资),及时组织专人进行梳理核实后予以入库,已于2023年7月28日全部完成入库。二是使用“资产管理系统”软件对固定资产进行信息化管理。三是建章立制,于2023年8月15日制定了后勤保障物资入库流程图,规范和明确了整个入库流程。要求供应商发票随货,要求仓管员在货物到达后及时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四是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库的具体原因进行分析。五是已于2023年9月1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1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4)关于“财务科目列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财务科于2023年7月31日将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2022年没收人民医院违规收费的违法所得收入48.69万元,通过“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进行更正。二是2023年8月3日召开“会计专业知识”培训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规范财务行为。

45)关于“往来款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3日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长期挂账未处理的往来款进行专项审计,2023年11月15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意见对长期挂账未处理的往来款提出处理方案,经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通过方案,于2023年11月财务账务处理完成核增/核减权益,调整累计盈余。二是已开通手机端线上退回功能,群众可通过“宁德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智慧服务直接实现线上原路退回或到医院收费处直接办理退回。

46)关于“报销凭证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报销手续,严把报销材料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附件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开展自查,未发现其他财务报销相关材料不齐全的现象。三是加强工会工作人员的培训,2023年7月24日召开“2023年工会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工会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努力做好工会工作及基础会计工作。四是已于2023年9月14日对兼任工会财务的相关责任人合并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进行处理

47)关于“接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7月31日召开“宁德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蕉城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区直机关实施细则”学习培训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规范接待报销行为。

16.关于“行政经费支出不合理”的问题

48)关于“重复领取加班补贴”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自查,2019年8月17日、18日共计65人次在已报销工作餐的情况下领取加班费,领取加班费合计3250元。截至2023年8月17日已收回60人次,3000元。未收回(已离职)5人次,250元。

49)关于“虚报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25日向当事人收回超额领取的差旅伙食补助费300元及市内交通补助120元。二是2023年7月31日召开宁德市蕉城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学习培训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差旅费实施细则。三是制定《关于印发宁德人民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医院〔2023〕154号),规范员工差旅费报销管理。

17.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50)关于“会员慰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7月24日召开“2023年工会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明确慰问范围,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工会相关工作。

51)关于“发放工会福利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会计账务进行调整。2023年7月31日对工会财务凭证中不准确的会计摘要列支予以调整为“2019年至2022年春节职工慰问品”。二是2023年7月24日召开“2023年工会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组织工会委员进行业务学习,明确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要求。三是已于2023年9月14日对兼任工会财务的相关责任人合并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进行处理

18.关于“工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52)关于“零星修缮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1日印发了《宁德人民医院零星修缮工程管理制度(试行)》,根据项目金额分层次明确规定从预算、执行、施工、结算及付款等各环节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零星修缮工程管理行为,并于2023年9月19日组织相关科室共13人进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提高工作能力。二是针对医院后勤零星修缮事项数量多、门类杂、突发情况多、需随报随修的特点,造成以往由执行科室自找施工队存在轮流承接现象,为加强后勤零星维修项目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力度,医院决定对后勤零星维修及用工服务进行整体打包实行公开招标,并于2023年6月20日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中标方执行院内零星修缮工程。并根据印发的制度,按项目金额严格执行询价环节,通过分级审核流程,最终由中标公司执行。三是2023年9月14日合并医院管理方面存在缺位问题和工程设计变更随意问题对后保部负责人黄飞武进行诫勉谈话;对项目管理员何云灿进行诫勉谈话;合并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对另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进行批评教育。

53)关于“工程设计变更随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9日组织后勤保障部和财务科相关工作人员共13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通〔2017〕157号),强化工作人员对政策文件的理解和执行。二是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宁德人民医院修缮工程项目图纸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推进工程管理合法合规,并于2023年9月19日组织后勤保障部和财务科相关工作人员共13人认真学习,落实工程设计变更相关规定,提高工作能力。三是已于2023年9月14日对相关责任人合并在零星修缮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处理

19.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54)关于“项目设置条件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3日由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牵头,对信息科、后勤保障部、医学装备科共10名采购人员进行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培训,以便采购人员更好地执行采购政策。2023年8月30日蕉城区总医院举办政府采购能力培训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信息科、医学装备科、后勤保障部共14名采购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采购人员对采购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敬畏感和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二是加强招标文件审核,执行项目科室对招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后送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核,重点审核招标条件设置与项目要求相一致,评分内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合理性、合规性等。三是按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执行科室与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明确岗位权责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促进管理规范化。四是已于2023年9月1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55)关于“工程招标项目管理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811日制定《宁德人民医院信息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认真填写验收内容并将严格按照验收报告单执行,目前已在执行。二是2023811日制定《宁德人民医院信息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验收程序及责任、处罚,确保整个验收过程合理、合规和高效。三是宁德人民医院信息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对于金额大于30万的项目必须由第三方专家共同验收,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56)关于“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83日由财务科牵头,对信息科、后勤保障部、医学装备科共10名采购人员进行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培训,以便采购人员更好地执行采购政策。2023830日蕉城区总医院举办政府采购能力培训班,宁德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信息科、医学装备科、后勤保障部共14名采购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采购人员对采购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敬畏感和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二是202366日制定《宁德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确保采购的公平性、透明度和合法性。三是202366日制定《宁德人民医院采购项目文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确保采购文书完整归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0. 关于“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57)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6日根据区委相关文件已印发《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进行广泛的谈心谈话,在会中开展批评时要严肃认真、“一针见血”,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2023年9月印发补充通知《宁德人民医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再次强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工作流程。二是2023年1月开展2022年度党支部党建工作考评,对行政、门诊、临床第一、临床第二党支部等4个党支部进行考评,并形成问题清单,要求各党支部制定整改措施,用好用活党建考核指挥棒,促进党支部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三是落实好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医院党委班子成员到联系点党支部开展工作指导,参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对会议进行点评,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规范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58)关于“党建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1日印发修订后的《宁德人民医院党委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分别与原临床党支部支委班子成员、现任临床第一党支部支委班子成员开展谈话,被谈话人表示将端正思想态度,认真开展整改,确保党支部材料真实、有效。三是2023年8月28日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宁德市直机关党委党务干部为医院党务干部讲授发展党员工作以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相关内容,提高医院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21. 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59)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未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1日印发修订后的《宁德人民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度》,2023年8月21日制定并印发《宁德人民医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将党建考核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中,明确每年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作为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的重要依据。二是2023年9月14日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医院下半年党建工作,明确工作要点,强化党建工作对医院发展的引领作用。

22. 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60)关于“会前酝酿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宁德人民医院上会议题审批表》,并要求相关科室在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前填写议题审批表,并提交议题汇报材料。二是7月以来议题审批表和汇报材料需经过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后才可上会。

61)关于“会议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8日召开培训班,提高党务干部和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2023年7月以来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均认真参与讨论,会议人员做好会议记录,体现讨论过程。

62)关于“未落实决策回避制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31日召开党委会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范医院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决策回避制度,会议议题如有涉及参会人员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要求相关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回避。2023年7月31日关于“免去8名退休返聘人员中层岗位职务的有关事宜”议题中,提醒相关同志回避,落实决策回避制度。

23.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发力不够”的问题

63)关于“人才流失较为严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拓宽招聘渠道,通过公开招聘、自主招聘等方式,主动“走出去”到全国各地医学院校招聘高学历人才。二是制定引进人才政策,明确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及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等紧缺专业本科学士的享受待遇。三是加大对引进人才的关心关爱,在专业上给予充分的发展空间,全力支持其在科研申报、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在生活上及时解决住宿等实际困难,为引进人才解决后顾之忧。四是2023年新增研究生学历4人,高级职称资格13人,无中高级职称医务人员及研究生学历医务人员辞职,人才流失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改善。五是柔性引进人才,通过与北京,湖北及江西等大型医院专家联系对接,已签约3名福建省卫生健康客座专家。六是2023年12月10日参加福建医科大学硕博研究生专场,当场登记接收简历30多份,当场签约一名硕士研究生。

64)关于“退休返聘人员担任行政中层岗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及党委会会议,对担任管理岗位职务的8名退休返聘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印发了《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蔡宁等免职的通知》,8名返聘人员不再担任管理职务。二是制订了《宁德人民医院退休返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完善单位薪酬管理制度。

65)关于“年度考核方案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了《宁德人民医院行政后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工作流程,丰富考核评价手段,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评价,经综合考评后确定等次。

66)关于“清理在编不在岗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医院通过电话联系沟通返岗事宜。宋志豪等4人已于2023年9月1日前返院办理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相关事宜,该4人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张进军等5人拒绝返岗,已于2023年8月24日在《闽东日报》上刊登限期返岗公告,要求限期返回医院工作,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程序予以解除人事聘用关系。张进军等5人均未在限定期限内返岗,已按照人事管理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申请予以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相关材料已报送至主管部门审批。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在编不在岗”现象再出现。

24. 关于“工会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67)关于“未召开职代会或会员大会”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7日召开宁德人民医院第十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二是2023年7月13日组织工会委员学习《中国工会章程》《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总工发〔2018〕26号)等相关文件,提高业务能力,准确把握政策文件精神和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68)关于“未严格履行职工代表大会职责”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7月7日召开宁德人民医院第十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宁德人民医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宁德人民医院2022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报告》《宁德人民医院2023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告》《2022年度工会工作报告和2023年工作计划》《2022年度工会经费使用报告》《2023年工会经费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宁德人民医院章程(修订稿)》(草案)、《宁德人民医院关于科研成果、重点专科建设、新技术新项目、学术论文奖励办法》(草案)、《宁德人民医院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草案)、《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草案)、《宁德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草案)的有关事项。

69)关于“工会换届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7月7日召开宁德人民医院第十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宁德人民医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宁德人民医院2022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报告》《宁德人民医院2023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告》《2022年度工会工作报告和2023年工作计划》《2022年度工会经费使用报告》《2023年工会经费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宁德人民医院章程(修订稿)》(草案)、《宁德人民医院关于科研成果、重点专科建设、新技术新项目、学术论文奖励办法》(草案)、《宁德人民医院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草案)、《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草案)、《宁德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草案)的有关事项。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25. 关于“关于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70)关于“关于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要求后勤保障部立即组织专人联系2021年7月至今45个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供应商及参与比价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前全部补充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材料。二是为避免人工审核可能存在的疏漏,于2023年9月5日将项目供应商及参与比价公司的营业执照材料作为医院运营管理系统(HRP)中“供应商管理”模块信息维护的必填选项之一。由运营修缮科和财务科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分级审核项目归档材料。

26. 关于“关于巡察‘回头看’、公立医院巡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71)关于“关于巡察‘回头看’、公立医院巡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有心得体会抄袭行为的3名党员书写检讨书,并重新撰写心得体会。二是未按要求提交学习讨论书面材料的10名党员补交学习材料。三是已对涉及的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谈话,要求各党支部在今后开展各类学习活动的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根据上级要求审阅督查党员提交的材料。四是已于2023年9月14日对学习心得体会全文抄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未提交书面材料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21)关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热门诊于2023年2月正式开工,目前正按进度建设中,截至2023年12月15日本项目已完成支护桩358根、永久边坡支护桩31根,并浇筑完成圈梁和冠梁;完成土方开挖2.43万方;完成基坑内支撑柱6根和内支撑,已完成投资额1247万元,占总投资的17.8%。二是创伤中心建设方面:已建立创伤复苏单元和多学科创伤救治团队(MDT)的建设,建立创伤救治绿色通道,完成院内、外标识与指引;已引进使用创伤中心创伤患者院前、院内信息交换与预警联动系统。9月27日举办创伤中心启动仪式。加强创伤中心医共体建设,邀请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专家进行业务培训。完成创伤中心场所改造图纸完成初期设计。三是胸痛中心建设方面:已完成胸痛急救的配套功能区域设置及标识,已整合院前急救系统与院内绿色通道,与120指挥中心签署协议,建立紧密合作机制,2023年8月29日结合胸痛中心总部网站上报数据,导管介入室前期选址已完成,完成初期设计图纸。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继续推进发热门诊建设,预计在2024年底前项目完工。二是推进创伤中心建设,2024年第二季度完善各项设备的添置,2024年第三季度申报成立创伤中心。三是推进胸痛中心建设,计划2024年1月2日提交省级胸痛联盟预检申请。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医院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42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股级干部2人,其他人员39人。组织处理42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4人、限期整改1人、批评教育16人,谈话提醒9人)。具体情况如下:

1. 针对“相关约束机制缺位”的问题,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于2023年9月14日对相关责任人在本年度医德考评确定为一般,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合格,当年度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延长1年。

2. 针对“填写病例资料不规范”的问题,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于2023年9月1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 针对“职工医疗存在‘轻症入院’倾向”的问题,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于2023年9月14日对存在“轻症入院”倾向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处理,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4. 针对“存在疑似‘挂床住院’现象”的问题,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于2023年9月14日对存在“轻症入院”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处理,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未请假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5. 针对“发放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奖金”的问题,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于2023年9月1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6. 针对“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问题,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于2023年9月1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7. 针对“超标准采购固定资产”的问题,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于2023年5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8. 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于2023年9月14日合并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资产所在科室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9. 针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库”的问题,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于2023年9月14日对后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10. 针对“报销凭证附件不全”的问题,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于2023年9月14日对兼任工会财务的相关责任人合并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进行处理。

11. 针对“发放工会福利不合规”的问题,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于已于2023年9月14日对兼任工会财务的责任人合并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进行处理。

12. 针对“零星修缮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于2023年9月14日合并医院管理方面存在缺位问题和工程设计变更随意问题对后保部负责人黄飞武进行诫勉谈话;对项目管理员何云灿进行诫勉谈话;合并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对另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进行批评教育。

 13. 针对“工程设计变更随意”的问题,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于2023年9月14日对相关责任人合并在零星修缮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处理。

14. 针对“项目设置条件不合理”的问题,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于2023年9月1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15. 针对关于“关于巡察‘回头看’、公立医院巡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于2023年9月14日对学习心得体会全文抄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未提交书面材料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区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院党委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继续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整改常态长效,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医院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继续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地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区委巡察要求,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推进我院医疗事业发展紧密结合,坚决通过巡察整改全面推进医院从严治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继续深化整改措施,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医院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到实处。我院党委将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回弹反复;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注重建章立制,常抓不懈,综合治理,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源头治理,固化整改成果。结合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有关要求,持续完善党建和业务等方面各项制度,对已建立的制度,坚决加强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针对制约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学科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患者满意度,切实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医院,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0593-2766555;邮政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11号;电子邮件:ndrmyy@163.com

 

 

中共宁德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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