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委党史方志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26 发布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80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4月24日,区委巡察组对区委党史方志室进行了巡察,并于7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蕉城区委党史方志室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的要求上来,本着真认账、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在区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巡察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党支部书记、室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实施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果落地见效,推进党史方志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支部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带头落实整改,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共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10次,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严肃认真组织筹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检视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4月起,召开室班子会议均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第一议题”进行学习截至9月底,共学习7次二是2023年9月15日,室主任主持召开班子会议,补学2022年“第一议题”学习专7个方面主题,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1月1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更好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1月18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的一部分《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2022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10月23日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2)关于“重要内容学习缺失”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完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上级各相关部门要求的必学专题列入本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2022年度中心组内容查缺补漏,截至9月份,已组织班子成员补充学习2022年来关于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闽山闽水物华新》、《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五个必学专题。

3)关于“学习研讨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程序,组织好每一次的学习交流研讨活动。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发言材料均交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三是对于2022年1月、11月组织学习《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党的二十大精神,副主任的发言材料已结合岗位工作实际,于2023年9月8日完成重写;对2021年4月7日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学习研讨发言材料,已责成相关责任人重写材料,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2. 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4)关于“志鉴工作开展滞后”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已完成《蕉城年鉴2022》出版工作。二是2023年6月已完成《蕉城年鉴2023》初稿编纂工作。三是2023年6月,委托宁德百达招标有限公司完成《蕉城年鉴2023》招投标程序,中标公司为福州力人彩印有限公司9月,已将年鉴初稿交由福州力人彩印公司对接出版社,进行排版和申请书刊号中。

(5)关于“地方特色文化挖掘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9月,室主要领导分别深入九都、三都、飞鸾、霍童、漳湾、八都等十几个镇村开展下基层调研指导,对各镇村地情资料收集和红色文化挖掘进行现场指导、共同探讨、共同分析,充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教育。二是组织力量加大对已征收稿件的编纂力度,2023年9月,已完成《蕉城区“都”“境”文化家训乡规民约》初稿的编纂工作。

6)关于“史志工作推动乡村振兴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向各乡镇街道发送《关于推进乡镇志、村志编修工作的函》,动员各乡镇(街道)启动编修乡镇志、村志,让历史优秀文化得以传承,充分发挥资政服务社会作用。二是分别于2023年4月、8月前往霍童镇、三都镇、飞鸾镇、九都镇召开座谈会,动员、指导、对接有意愿有条件的乡镇、村编修乡镇志、村志,并帮助霍童坑头村制定《悠远地方志  红色坑头村》目录及其他业务上的指导。三是2023年1月,帮助漳湾镇对《戚继光事迹展陈纲》进行审核把关;帮助霍童镇溪南村《闽东籍“沙家浜”英雄事迹陈列展大纲》审核修改稿件;帮助九都镇对《九都红色文化馆》审核修改稿件2023年8月以来,积极参与《闽东特色乡村振兴九仙实践基地——蕉城乡村振兴主题展》题材审核工作。

7)关于“文献资料室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蕉城区委党史方志室文献资料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管理,对原寄存在印刷厂的1164套区志运回并存放在三盛海德90-3号仓库并登记在册。二是现有的文献资料进行清理整档,规范有序排放各类书籍文档,将所有的文献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登记统计,截至9月份,志书类藏书2375册,党史类藏书1212册,年鉴类藏书2675册,地情类藏书427册,文史类藏书153册,其他类书籍742册,合计7584册,还余部分图书未统计在册。此外,搜集部分资料电子档整理保存,现有志鉴电子资料13份。三是2023年开始严格按照文献资料管理制度对所有文献资料出入库进行登记,书籍借阅登记并经由领导审批签字。

3. 关于“资政育人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8)关于“史志成果宣传运用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史志成果宣传,运用新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党史方志宣传。如2023年6月,由志鉴股干部负责撰写的黄鞠、林聪、林时芳、戚继光等蕉城历史勤廉人物在全市“清廉闽东人物”选树活动中,均入选“勤廉闽东24人物”,在为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传播弘扬“闽东之光”,从闽东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培育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推进社会主义文化自信自强发挥了重要意义。二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党史方志信息化建设资金,并编制工作方案,待资金落实后立即启动招投标程序。

9)关于“业务指导培训薄弱”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积极选派志鉴股干部参加市委党史方志室组织的《宁德市扶贫志》编纂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编辑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2023年9月,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室志鉴股编辑人员开展了蕉城区年鉴编纂业务知识及地情资料收集整理培训,以提高初稿质量培训人数50余人次。

10)关于“人才短板掣肘发展”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积极选派志鉴股干部参加市党史方志组织的《宁德市扶贫志》编纂业务培训,提高编辑人员的业务水平9月,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志鉴股室编辑人员,开展蕉城区年鉴编纂业务知识及地情资料收集整理培训,促使室在编人员尽快熟悉方志业务,成为行家里手。二是启动专家库建设,2023年9月,印发《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关于建立党史地方志专家库的通知》,邀请一批熟悉党史地方志的老同志加入专家库。

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1)关于“履行全面领导责任方面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1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再次深入学习研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通报《关于移送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函》(宁区委巡办函〔2023〕28号),深刻反思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要加强政治建设,突出思想引领。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要强化责任意识,夯实阵地建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时注重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要抓好宣传引导,强化舆情管控。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增强积极信息、正向能量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引导干部职工坚决抵制意识形态领域的偏激言论和不良倾向,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工作汇报之列,领导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中均有提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12)关于“‘规定动作’完成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与党史方志业务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如2023年3月29召开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6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强化落实主体责任;9月11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加强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并印发专题会议纪要。                  

13)关于“阵地建设管理方面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9月,制定《蕉城区委党史方志室阵地建设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建立管理台账。截至9月,室宣传阵地履行审批手续并建立管理台账4份。

5. 关于“保密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14)关于“领导干部落实保密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要求,分别于2023年4月17日、9月11日召开保密工作研究部署会议,研究部署保密工作,进一步明确保密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推动保密工作责任落实。

15)关于“信息设备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本室信息设备监管力度,于2023年8月开展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安全保密自查工作,建立设备使用台账,对涉及的移动储存设备进行登记管理,经自查,未发现存在相关载体交叉使用等问题。二是对起草涉密文件的互联网计算机硬盘进行更换并封存原有硬盘,且委托民安安防有限公司进行销毁,确保涉密载体管理到位。

16)关于“涉密场所未配备防盗门等必有保密设施设备”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涉密场所管理,已于2023年4月安装了保密场所的防盗门等必有保密设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6. 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扎实”的问题

17)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9月1日进行学习研讨,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意识。

(18)关于“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召开会议4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如1月12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活动;3月3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4月28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学习活动;9月13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二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完善《蕉城区委党史方志室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19)关于“廉政谈话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1日,组织全室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责任风险谈话函询工作的通知》(宁区廉责〔2017〕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促进自觉廉洁从政。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023年4月和2023年8月,按责任风险谈话程序,组织实施2023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廉政谈话共计18人次,并做好谈话记录。

7.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20)关于“开展廉政教育不够主动。多以简单转发案例通报自行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为主,未深入综合监督单位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典型案例通报。2023年9月13日,开展了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2023年9月26日,开展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明纪律,正风肃纪。二是上廉政党课。2023年8月3日,结合区委党史方志室工作特点,开展了《锤炼党性修养 自觉廉洁自律》的廉政党课,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清正廉洁。三是开展廉政谈话。对重要岗位、关键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如2023年9月12日,对志鉴股股长和办公室负责人分别开展了日常谈心谈话,通过谈话,进一步唤醒廉政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8.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21)关于“下发文件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议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蕉城区委党史方志室公文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蕉城区委党史方志室公文管理制度》,加强对出台文件的审核把关,2023年来,每份公文的出台均有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再提交主要领导审核签发。三是2022年12月制定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文件进行核实,查清责任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2)关于“班子成员下基层指导业务次数偏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进一步促进区、乡、村三级互动,如2023年4—9月,室主要领导分别深入九都、三都、飞鸾、霍童、漳湾、八都等十几个镇村开展下基层调研指导,对各镇村地情资料收集和红色文化挖掘进行现场指导、共同探讨、共同分析,充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教育。

23)关于“公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收发文的规范管理,由专人收文,并建立电子收发文目录。二是严格落实把关公文印发审核审批制度,每份公文的印发均有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提交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9. 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4)关于“项目采购程序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1日,组织全室干部职工重新学习《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宁区政办〔2015〕114号)文件精神,并督促相关人员切实执行文件规定。二是规范项目采购程序,如《蕉城年鉴2023》出版服务采购项目于2023年5月委托宁德百达招标有限公司进行代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完成项目采购。

25)关于“项目合同签订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了往年的项目合同,查摆出3个问题,分别是《蕉城年鉴2020》的补充协议里未有验收条款《蕉城年鉴2020》的补充协议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方式不符合基本合同规范条款《蕉城年鉴2022》签订合同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与2022年9月5日室务会议研究确定出版供应商事宜的时间不规范。并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二是重新审核今年度采购项目合同相关条款,并加强对书籍质量、交付逾期等风险条款的进一步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6)关于“超额支付项目税款”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修改补编霍童镇志协议书,已向宁德市二月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追回超额支付税款2733元。二是通过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0. 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27)关于“部分报销手续不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1日,组织全室干部职工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加强对本室财务的管理。二是对部分发票进行重新审核,完善审签手续。如补签2022年1月45#有关劳务支出、关于工会经费行政补助两张发票。三是通过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8)关于“大额支出报销凭证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健全完善《蕉城区委党史方志室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大额支出均由班子会议研究议定,并及时印发相关会议纪要。如《蕉城年鉴2022》印刷费尾款支付事宜,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议定,并及时印发会议纪要。二是通过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9)关于“报销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对2023年1—8月的报销凭证进行重新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如对5月48#缺盖公章的“有关保密室铁门安装项目协议书”进行补盖章。二是通过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的问题给予与“大额支出报销凭证不合规”问题合并处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 关于“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的问题

30)关于“党务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培养党务后备力量,做好支委成员增补准备,目前已有两名干部提交入党申请书。二是组织支委成员于2023年7月24日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进一步明确支委职责,充分发挥支委会作用。

31)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规学习,2023年7月24日我室党支部召开集中学习,在会议上重声并组织学习《党费收缴制度》,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提高每个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意识。二是调整改进党费收缴方法,每个月初都在党支部微信群中进行提醒缴费。2023年以来,全体党员均在当月及时完成党费缴纳。

12.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严肃”的问题

32)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如,2023年9月11日组织室班子成员重新学习《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会议流程,如2023年10月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做好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工作,并在会上严肃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并制定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

33)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室党支部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集中学习,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组织生活会制度进行了反复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在往后开展组织生活会时加以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34)关于“述责述廉会议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9月11日,组织室领导干部重新学习《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宁区委办〔202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述责述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并将按要求规范会议流程,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做好述责述廉工作。

13.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35)关于“人才队伍谋划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9月,根据《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室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公室进行了沟通对接,并呈文调整任命综合股、志鉴股及党史编研股股室负责人。

36)关于“传帮带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学习培养。积极选派新人参加省、市党史方志部门业务培训,如2023年7月,选派志鉴股干部参加市委党史方志室组织的《宁德市扶贫志》编纂业务培训,以进一步提高干部专业素质。二是在单位内部开展以老带新传帮带活动。2023年9月,印发《开展“导师带徒”工作实施方案》,在志鉴业务方面,由外聘主编负责志鉴股帮带工作;党史业务方面,聘请原副主任苏晓静负责党史编研股帮带工作,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4. 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有差距。”的问题

37)关于“部分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讨论,进一步健全完善《蕉城区委党史方志室考勤、请销假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蕉城区委党史方志室考勤、请销假制度》,如考勤方面,采用指纹机签到,并做到每个月一统计一通报,对仍有迟到早退现象的工作人员予以提醒,直至通报批评。

(38)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经过与中央党史出版社的充分对接与沟通,已于2023年8月申请到《中国共产党蕉城历史》(第一卷)书刊号,并根据对方意见对书稿内容进行调整。二是按照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对《中国共产党蕉城历史》(第二卷)审读意见,组织人员对书稿修到位,并已再次送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审读。三是因福建省内出版的地方党史正本都需经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审稿,省委党史方志办人手紧缺,阅稿量大;全国各地出版的党史正本指定由中共党史出版社审核、出版,出版社编辑同样面对巨大的审稿量,故我室编纂的《中国共产党蕉城历史》(第一卷)、《中国共产党蕉城历史》(第二卷)在审稿及出版前的三审三校阶段也需面临漫长的审稿等待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室党史编纂工作进度。截至目前,宁德市党史方志部门尚未对《中国共产党蕉城历史》(第三卷)的编纂工作作出部署。我室对《中国共产党蕉城历史》(第三卷)编纂涉及的内容、方向以及部分问题导向仍把握不准,有待上级党史部门进一步的工作方案和指导精神作为参照依据。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 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与中央党史出版社的充分对接与沟通,已于2023年8月申请到《中国共产党蕉城历史》(第一卷)书刊号二是根据省委党史方志办对《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历史》(第二卷)的审读意见,组织力量对书稿修改到位,并已再次送省委党史方志办审读。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调整《中国共产党蕉城历史》(第一卷)书籍目录,按类目重新编排,对部分过于繁杂的情节进行删减。二是2024年3月底重新向中共党史出版社提交送审稿,争取在2024年底出版。三是充分对接省委党史方志办,争取在2024年底出版《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历史》(第二卷)。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区委党史方志室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6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2人、股级干部1人,其他人员3人。其中,组织处理6人(其中: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1人)。具体情况如下:

1. 针对学习研讨走过场问题,区委党史方志室2023112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 针对下发文件把关不严问题,区委党史方志室2023112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 针对“超额支付项目税款”问题,区委党史方志室2023112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 针对“部分报销手续不全”问题,区委党史方志室2023112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 针对“大额支出报销凭证不合规”“报销附件不全”问题,区委党史方志室2023112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防线。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持续抓好整改,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回弹;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调度,确保逐步整改到位。

(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952067,电子邮箱:jcnhl17@163.com。

 

      蕉城区委党史方志室 

20243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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