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蕉城区石后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26 发布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873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4月24日,区委巡察一组对石后乡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石后乡党委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多次组织学习巡视巡察整改精神,先后召开8次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全乡上下思想认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站位全局。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跟踪督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带头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改局面。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章立制。运用好巡察成果,深刻剖析问题,梳理归类、追根溯源、举一反三,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根源上寻求解决办法,坚持治标治本。结合本乡实际,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落实“改”的举措的同时抓好“立”的机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事项

(一)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不够主动深入”的问题

1)关于“‘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以来每场党委会议上均认真落实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二是已建立2023年“第一议题”学习台账,将每次的学习内容及相关材料登记造册;同时村级党支部在“三会一课”中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关于“学习覆盖面不够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以来每场党委会议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3年1月17日党委会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3年3月8日党委会已学习中央一号文件。二是2023年8月24日党委会已学习《闽山闽水物华新一习近平福建足迹》,2023年9月2日党委会已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3)关于“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以来每场党委会议均由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本乡实际研究贯彻意见。二是2023年1月以来石后乡召开23场党委会议,在每场党委会议上均能结合本乡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党政办已牵头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要求负责会议纪要工作的经办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2023年9月已对会议记录情况开展督查。

2.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4)关于“‘藏粮于地’的理念树立不牢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和2020年下达补充耕地任务数均为70亩,石后乡已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立项的土地开发项目,截2022年10月底,六个2019年土地开发项目已全部通过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市级终验收,验收总规模面积115.06亩,新增耕地93.67亩,2023年土地整理已全面推进至年底前全面完成。二是2023年6月15日已组织全乡干部及村主干学习了中央号文件精神。三是已制定2023年粮食生产计划,已指导部分村建立粮食示范片,已落实补助款用于粮食生产,已推广高优粮食作物新品种,完成部分规模化种植,已安排科技特派员加强农业技术指导。四是已引进订单农业,推广种植农作物新品种,建立种粮基地,整合周边闲散劳动力进行规范化种植管理。五是已完成“我在宁德有亩田”认筹360亩。六是针对“藏粮于地”的理念树立不牢固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

5)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继续保持开展每月村庄清洁行动,20239月以来,结合创城工作,石后乡所有干部分组持续对我乡所在地开展美丽家园清洁行动。二是督查考核组成员不定期下村检查并发布问题照片给相关责任人督促清洁整改,并于8月中旬针对每个村开展人居环境督查,制定了各村环境提升方案。三是结合日常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将卫生环境一块纳入村规民约宣传,引导群众做好卫生。5月下旬开展了清除牛皮癣宣传清洁行动,8月上旬开展了台风过后环境卫生宣传及清洁行动。四是根据实际情况,待本年合同到期后,调整乡保洁范围和内容,对保洁方案进一步优化调整,制定考核制度,进一步督促保洁公司保洁到位。

3. 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6)关于“‘竹’文章未做大做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2023年9月已组织村干部到外地考察学习竹产业。二是2023年4月已成立盖竹洋中心村党委领办联合社,2023年5月已带动下竹洋村、小际村、大墓前村推进竹林流转工作,目前下竹洋已完成流转3400亩,大墓前已完成流转3500亩,同时三望村及定洋村已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发展竹产业。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兴办竹制品加工厂。上竹洋村、下竹洋村、大墓前村、小际村已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积极筹措资金,2023年9月已经和森园农业有限公司签订竹制品加工厂转让协议。四是上竹洋村在发展竹产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已完成林下中草药种植30亩、林下养蜂200箱

7)关于“村级集体经济造血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已成立盖竹洋中心村党委,2023年5月已带动下竹洋村、小际村、大墓前村推进竹林流转工作,其中下竹洋已完成流转3400亩,大墓前已完成流转3500亩,2023年9月已组织村干部到外地考察学习竹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二是目前大岭村“五方共建”茶产业基地在正常管护阶段,已带动林下洋村积极推进茶园流转,目前林下洋村正在积极动员群众。三是当洋村已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种植铁线莲10亩,目前在管护阶段。四是已根据组织部工作要求,定期梳理各村经营性收入情况并上报,目前已完成2023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指标任务,其中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0万以上村5个,20万以上村5个,15万以上村4个。五是石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在摸底了解各村可流转农田的面积,目前上竹洋、下竹洋、陈坂村已进入土地流转阶段。

8)关于“产业投入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蕉城区农业农村局审批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小岭村项目为农业研学教育馆项目二期及村内周边农旅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预计投入23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完成财政预审,于2023年11月完成招投标工作。二是2023年8月4日组织各村主干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使用和管理。三是积极谋划“菌菇产业”,正在与菌菇种植户洽谈中。

9)关于“调研决策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日成立产业项目调研工作领导小组。二是2023年9月7日已邀请石后乡各级科技特派员下村进行技术指导,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护。三是谋划扩大大墓前村猕猴桃种植基地的发展思路,摸清大墓前村闲置土地情况,目前在逐步推进流转土地工作。

10)关于“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指定乡自然资源所所长负责联系区自然资源局村庄规划业务科室,定时衔接编制队伍,督促落实每个月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和备案入库工作,目前已按照任务要求完成石后乡11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入库备案工作。

4. 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1)关于“环保排查整治行动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详细生猪退养工作计划,压实主体责任、确定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二是在期限内已完成光荣村、定洋村、大岭村三个生猪养殖点去功能化或拆除。三是联合乡执法队、环保网格员每日巡逻,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和排查力度。四是针对“环保排查整治行动不彻底”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光荣村、定洋村、大岭村相关人员谈话提醒。

12)关于“信访维稳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至今,区、乡包案领导、责任领导、维稳专班干部按照上级信访部门规定,定期与信访人见面进行协商调解,目前正在进一步调解中。二是已通过信访人的亲戚朋友对其进行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并从中了解信访人的心理预期。三是为信访人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家庭困难帮扶,目前已给予家庭困难帮扶5万元。

13)关于“落实河长制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针对市河长办通报石后乡陈坂村河岸倾倒垃圾问题,石后乡河长办已于当月就督促陈坂村在村尾设立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集中给村民堆放,并定好每两周转运清理一次,同时在河道旁安装隔离阻拦网120米,防止村民再往河道倾倒建筑垃圾,通报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2022年6月,区河长办通报石后溪石后村段河道内污水直排、河岸乱堆乱放问题是石后锂电新能源基地在建设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浑水经沟渠流到河道内,石后乡河长办于当月就该问题通知宁德市第九建筑公司项目部进行立即整改,项目部通过设立沉淀池,引流渠的方式,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针对部分村仍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倾倒河道的问题,乡河长办6月份专门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及时通报两个村,并约谈两个村河道专管员,同时加大河道宣传、网格巡查力度,督促宁德市绿橄榄环保有限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为了从源头治理建筑垃圾倾倒河道问题,专门研究拟在镇区集中区5个村设立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供村民临时堆放,定时转运集中处理的方式,解决建筑垃圾倾倒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河长办与乡综合执法大队协作机制,针对石厝村石后溪南洋自然村违规侵占河道违规养殖问题,乡河长办联合乡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

14)关于“专项资金滞留”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石后乡人民政府2年以来未安排使用专项资金6笔合计367.7471万元:一是石后至当洋公路改建工程结余资金84.0149万元,已于2020年1月支出石后乡岭头至新宁古东湖隧道口海防执勤道路工程款100万元;二是挂钩帮扶专项资金10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三是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结余资金5万元,该项目已完成结算审核,待施工方确认后予以拨付;四是2018年8月31日至2021年5月期间,石后乡共计收取蕉城区电网指挥部及施工单位昌达公司等收入285.497万元。2022年12月31日共计支出征地补偿142.9227万元、工作经费67.348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5.534万元,合计245.8055万元,结余39.6915万元,截止2023年6月已全部支付到位;五是芹坂防洪工程补助款结余61.9652万元,2021年12月,支出工程款22.49741万元,该项目预算费、设计费监理费等合计支出68.7856万元;六是Y419宁古线(旧宁古路)路面重修一期工程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结余77.0755万元,目前项目材料已送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待审核结果出来后及时予以支付。石后乡政府民政办公室4年来挂账未使用专项资金结余16.476983万元,已退回民政局资金14.97万元,剩余资金将按相关程序及时拨付到位。

5. 关于“落实民生保障仍有差距”的问题

15)关于“化解群众诉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人员对石后龙盘山陵园道路占用耕地的道路进行复垦。二是乡执法大队及民政办日常对所辖陵园进行巡查,常态化巡逻,防止违法建设出现。三是已组织相关部门对地块权属情况进行核实,目前还在核实中。

16)关于“道路出入口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5日已在路面设置了警示牌、信号灯、斑马线、爆闪灯、停车警戒线。二是2023年8月25日入乡口处道路拓宽已完成,并完成电杆变压器迁移。三是2023年7月30日已完成S306线边上人行道修建。

17)关于“民生补短板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积极发动乡村干部及群众积极寻找水源。二是2023年8月14日已新建机井2口投入使用,供水正常且水质提升。三是2023年7月15日老旧管网和蓄水池已完成修复。

6. 关于“‘两违’管控不够有力”的问题

18)关于“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安保人员由原来2名增加至6名。二是2023年上半年已通过事业单位考试招录一名执法人员。三是已认真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闽政文〔2022〕3号)文件精神,逐步减轻执法人员其他非执法类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水平,确保执法人员一线执法率。

19)关于“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芹后村游香猪栏已拆除。二是陈坂村张德已通过造福工程项目补齐房屋证件,黄某望、黄某税已在办理中。三是已制定出台《对依法没收的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处置办法(试行)》。四是其余的涉案民房15宗,共计2.4亩,已通过土地开发项目补充所占耕地面积。

20)关于“违法涉林案件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宗整改情况是“牛路”山场、“油坑”至“里坑”山场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佛亭下”山场已经完成强制执行社会风险评估交至林业局、“坪下”山场修建敬老院补办用林手续、“观音亭”山场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前坑头”山场已经完成用林等手续、“林尾山”山场林业相关部门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利用林长制信息平台加强护林员巡山的频率与深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

7.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1)关于“石后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石后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明确学习纪律,每场学习研讨会安排两名及以上中心组成员作重点发言,严格落实会前学习、会中讨论发言,同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讨。二是已于2023年5月制定《石后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版)》列入学习计划,并已于7月开展学习;同时针对每年重点的学习内容,要求及时学深入学。

22)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由党委书记主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细化分解,落实责任。二是涉及“2019年度个别同志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查摆内容”问题的,当事人已完成对照检查纠正修改;同时,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中,加强对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所有同志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查摆内容。三是已研究制定《石后乡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予以详细部署。四是加强对本单位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包括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舆论宣传。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各村均建立小微权力监督群,各挂点领导对所挂村的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到亲自抓、直接抓、具体抓,充分利用小微权力监督群等网络宣传阵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8. 关于“保密工作机制存在短板”的问题

23)关于“未制定涉密人员管理、计算机和网络管理等重要保密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乡于4月17日召开保密委员会,就我乡日常保密工作制度、保密文件管理等核心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现已重新制定相关保密制度,确保保密工作有章可依。二是4月19日,我乡保密工作人员已将存放涉密文件的硬盘进行销毁。并且建立日常保密文件台账,严格规范操作,进一步加强对涉密文件纸质材料的登记管理。召开保密工作专题培训会,严格要求干部落实保密制度要求。三是针对保密工作机制存在短板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9.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24)关于“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二是2023年7月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三是已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25)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石后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二是已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形成廉政风险点清单。三是已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学习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10. 关于“监督执纪不够有力”的问题

26)关于“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乡纪委积极参加区纪委组织的履职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案件办理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切实增强本领。加强与乡经管、民政、农业等部门协作配合,开展监督检查,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

27)关于“‘点题整治’工作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乡纪委常态化开展“三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督促各村落实“三资”管理规定要求;举办“三资”管理专题培训班,提升村级“三资”管理水平;督促各村充分运用好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做好“三资”管理公开,发送到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群,接受群众监督。

28)关于“‘探头’作用未发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乡纪委组织开展村级纪检委员履职培训,熟悉监督内容、怎样监督,切实提升能力素质;督促各村纪检委员加强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项目建设等监督检查,发挥好探头作用;坚持“取长补短、以查促学”的原则,组织村级纪检委员开展片区交叉监督检查,让村级纪检委员在监督中互相学习探讨,提升监督实效。

11.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29)关于“理论学习真实性存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日成立调查小组,截至2023年9月18日,调查小组成员对2019年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会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已形成调查报告。二是2023年8月10日,石后乡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分别于2023年7月7日组织学习巡视巡察整改精神,学习了李希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2023年7月16日,传达学习了《关于蕉城区委巡察一组巡察石后乡反馈会的情况通报》。已完成学习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0)关于“公文审查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一场公文业务培训,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相关公文处理的理论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二是对于宁区石委〔2021〕135号文出现“省委十届十云次全会”“局党支部”等多处错误表述的文已进行修改,并重新印发。三是已制定规范石后乡公文审查流程,明确拟稿人、核稿人职责,细化发文程序等涉及公文签发相关规范,发放各科室进行学习。四是相关人员已离职不予问责。

12.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的问题

31)关于“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追回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26万元;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要求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针对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问题,石后乡纪委拟对相关人员的线索进行核实。

32)关于“违规购置茶具茶桌”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二是石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下竹洋等4个村已退回违规购置茶桌茶具资金0.96万元。三是已对乡、村办公设备进行自查自纠,未再发现违规购置茶桌茶具的问题。四是乡经管站已加强审核把关,杜绝违规购置茶具、茶桌的现象发生。五是针对违规购置茶具茶桌的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石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竹洋村、石厝村、定洋村、上竹洋村相关人员谈话提醒。

13. 关于“乡级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33)关于“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8月16日召开财务知识培训会,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蕉城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制作相关制度牌上墙。二是今年以来已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控制各项相关费用支出;三是科学编制下年度乡财政综合预算,严格规范财政预算执行,合理制定支出标准,细化支出项目预算。四是针对超预算、无预算支出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

34)关于“会议费预、结算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8月16日召开财务知识培训会,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宁德市蕉城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并制作相关制度牌上墙。二是已开始严格执行会议费报销,必须将会议相关的所有文件、相关附件材料收齐之后才能给予报销,并长期坚持。三是已制定《蕉城区石后乡人民政府关于预算内部控制管理办法(送审稿)》,并对《关于石后乡人民政府财务报销审批内部制度》进行修订。四是相关责任人已调离不予问责。

35)关于“培训费报销依据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8月16日召开财务知识培训会,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宁德市蕉城区区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宁德市蕉城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制作相关制度牌上墙。二是严格按照《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执行,并长期坚持。三是针对培训费报销依据不足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

36)关于“财务报销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财务报销附件不全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二是已于8月16日,召开财务知识培训会,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蕉城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宁德市蕉城区区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宁德市蕉城区区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宁德市蕉城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并制作相关制度牌上墙。三今年以来已加强报销材料审核,并长期坚持。四是缺失材料已收集完成。

37)关于“库存现金余额较大”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8月16日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财务规章制度文件。二是严格规范现金使用,每月末进行库存现金余额盘点,当前库存现金余额符合标准规范,未出现超限额留存库存现金的行为。三是相关人员已退休不予问责。

14. 关于“乡经管站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的问题

38)关于“未严格执行‘五笔会签’”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9年至2022年发票中未注明清楚经手、证明、用途等问题,已联系相关村主干完成整改。二是我乡于2023年4月23日对各村村主干、报账员等进行业务能力现场培训。三是乡经管站对各村报账支出票据增加审批程序严格把关“五笔会签”制度。四是针对未严格执行“五笔会签”问题,石后乡纪委于2023年8月18日对相关人员立案处理。

39)关于“白条入账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已于2023年9月20日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白条入账”情况通报,各村已于2023年9月27日前完成公示。二是已增加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对于不属于“三资”中规定的情形外使用白条一律不予报销,均需提供正式票据并经“五笔会签”后方可审核出账。三是针对白条入账问题突出问题,石后乡纪委于2023年8月18日对相关人员立案处理。

40)关于“财务附件缺失严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2019年至2022年度项目材料缺失,截止2023年9月19日经管站已收到20个项目缺失材料,已及时进行归档,对于无法进行填补材料的已在2023年9月20日前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通过,并于2023年9月27日前完成公示。二是2023年4月23日组织各村主干、报账员、经管工作人员学习《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三是报账增加审批程序,严格对项目支出票据进行把关,无正式发票且不在相关情形中的一律不予审核报销。四是针对财务附件缺失严重问题,石后乡纪委于2023年8月18日对相关人员立案处理。

41)关于“村主干直接经手现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已制定现金管理制度,于2023年4月23日组织各村干、报账员进行培训,并将制度材料发给各村学习执行落实;严禁出现村干经手现金、支票、专用收据等现象。

42)关于“超限额现金支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乡于2023年8月4日对各村村主干、报账员等进行业务能力培训。二是已增加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各村现金支出情况,与各村明确现金支出金额范围,严禁超额现金支出。三是针对超限额现金支出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

43)关于“村务监督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3日对各村村主干、报账员等进行业务能力培训,并于9月13日由乡纪委组织各村纪检小组长、监督委员会主任对各村账务和项目材料监督进行现场实操训练。二是2023年起每季度要求各监督委员会主任填制监督表并盖章签字后与报账原始凭证一同交付经管站进行对账和会计核算等工作,同时严厉禁止各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将公章及私章随意交由他人保管。

15. 关于“资产购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4)关于“无预算、超预算购置资产”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8月16日,召开财务知识培训会,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并制作相关制度牌上墙。二是已经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控制相关费用支出。三是科学编制下年度乡财政综合预算,严格规范财政预算执行,合理制定支出标准,细化支出项目预算,未纳入预算不得进行支出。四是针对无预算、超预算购置资产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

45)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和办公室后勤人员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乡政府资产清查,已向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询价。二是及时核实巡察中各村固定资产清单中存在的盘盈盘亏问题。三是针对各村盘盈部分资产未及时入账或由其他单位捐赠固定资产的均在2023年第三季度账务处理时予以入账、对于资产盘盈盘亏,各村已于2023年9月20日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通过,并已于2023年9月27日前完成公示。四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初步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待行文后及时组织学习,严格执行。

46)关于“固定资产入账错误”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第三季度记账时对当洋等9个村固定资产入账错误问题进行账务调整。二是已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各村学习相关制度,购入固定资产及时报销入账,捐赠固定资产接收时保存接收材料及时入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16. 关于“合同订立不严谨”的问题

47)关于“乡集体资产发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5日已邀请市检察院检察官到石后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二是对目前新订立的合同已由乡聘法律顾问加强审核把关,防止再出现不规范合同。三是对梯下电站合同承包期限与承包金额进行审查,待审查结果出来后采取相应措施。

48)关于“村集体资源发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村集体资源发包合同主要是定洋村25年及大岭村50年,定洋村已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履行合同义务;大岭村已与果场场主就合同期限、租金等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处理。二是无书面合同主要是石厝村2份及小岭村1份,因石厝村及小岭村2023年以来无资源承包租金收入,且未签订合同,合同双方义务权利无需履行,对于合同缺失问题由石厝村以及小岭村书记进行情况说明,无需重新签订合同。三是租金未收取主要包含大岭村2000元和定洋村10800元,已通知村主干及时将租金追回。

49)关于“合同订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5日组织各村主干、包村干部、经管工作人员等开展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是督促各村项目合同等需由村内法律顾问进行把关,防止出现不规范等问题。三是针对合同订立不规范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

50)关于“与个人签订施工合同”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5日组织各村主干、包村干部、经管工作人员等开展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是督促各村项目合同等需由村内法律顾问进行把关,防止出现不规范等问题。三是针对与个人签订施工合同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石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大岭村、石厝村、定洋村相关人员谈话提醒。

17.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严”的问题

51)关于“项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全乡干部大会上通报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二是已于2023年8月4日组织各村主干和项目经办人员进行项目建设规范程序、法律法规及项目储备与建设管理培训,提高项目负责人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三是已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建设程序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四是针对项目程序不规范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当洋村、小岭村相关人员谈话提醒。

52)关于“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乡经管将依据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区发改办〔2023〕58号)及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严格落实村级项目审批流程,并对项目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因林下洋村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佐证材料,项目施工单位于2023年9月10日将17655.61多支付工程款退回林下洋村民委员会。三是2023年乡经管站已对项目材料进行归档。四是增加审核把关流程,对项目材料未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签字。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要求由各分管领导对在建项目进行实地监督。六是针对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林下洋村相关人员谈话提醒,石后乡纪委于2023年8月18日对相关人员立案处理。

53)关于“专项债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成立工作专班,每周召开项目推进会,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协调老旧厂房和农贸市场土地性质变更事宜,目前石后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已开工建设。

54)关于“设计费测算虚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了解该景观桥主要采用桥梁设计计算方法计算项目设计费,与景观桥设计费计算方法存在差异,石厝村已对该设计单位发函要求退还多支付设计费用,并多次催讨,资金已于2023年9月27日前追回石厝村民委员会账户。二是邀请相关专业人员组织培训,了解项目各项费用计算方法,严禁出现多支付费用等情况。三是针对设计费测算虚高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石厝村相关人员谈话提醒。

55)关于“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乡、村干部参加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培训。二是村级项目验收流程已严格按照《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乡经管站负责认真审核项目内页资料。三是针对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形同虚设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石厝村、陈坂村、芹后村相关人员谈话提醒四是已加强专项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五是约谈施工、监理单,石后乡农村福道建设项目、石后乡镇区道路白改黑及综合管线改造项目已接近扫尾,待竣工验收。

56)关于“竣工结算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日已约谈七都溪芹坂防洪工程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财政结算审核已完成,待施工单位确认。二是针对竣工结算不够及时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

57)关于“在建工程竣工挂账未结转”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已于2023年9月20前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在建工程验收结转等相关问题,已于2023年9月27日完成验收、公示。二是2023年4月23日已组织村主干、报账员等进行培训,要求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对项目建设工期等进行严格把关,保证项目及时完工结转。三是针对在建工程竣工挂账未结转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4月28日对相关人员予以辞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8.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58)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3月已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并依据上级文件和我乡实际情况,2023年9月已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并以党委专题会议形式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59)关于“党费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4日,石后乡党校召开2023年党务工作专题业务培训会,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内容列入培训内容,石后乡党委组织委员进行授课,提升相关人员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认识。二是2022年以来涉及党费支出均有经乡党委会议集体研究。三是2023年9月2日已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

60)关于“村级党务工作指导缺失”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4日已召开石后乡党校2023年党务工作业务专题培训会,石后乡各基层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党建工作者和组织干事参加培训。二是2023年4月17日印发了《石后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方案》,每个党支部都有指定1位党政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支部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61)关于“村干部考核结果运用不当”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人员已退回绩效6000元。二是已完善村干考核管理办法。

19. 关于“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62)关于“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下竹洋村已通过开展“我在宁德有亩田”活动、“四下基层”实践活动解决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空壳”状态。二是当洋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已培育中草药铁线莲10亩解决合作社“空壳”状态。三是石后乡党委已在统筹谋划发展思路,已在对接企业洽谈土地流转事宜,同时光荣村已在开展群众思想动员工作,摸清民意,为后续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63)关于“村级党组织履职缺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纳入村干部培训的重点范围,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已于2023年8月参加了《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培训。二是已完善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

20.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64)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日,已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2023年8月10日,石后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通过参加学习、广泛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为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并认真撰写了发言提纲。三是2023年8月10日,石后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能做到讲问题实事求是,开门见山,认真揭短。经审查,会上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未发现与之前民主生活会互相批评意见雷同问题。

65)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26日对陈坂村、林下洋、定洋村、下竹洋村、大岭村、芹后村、石厝村、卫生院相关人员谈话提醒。二是2023年3月石后乡各基层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石后乡党建办会后已对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进行检查。三是2023年4月17日印发了《石后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方案》,每个党支部都有指定1位党政班子成员挂钩联系,由党建挂钩联系人加强对各基层党支部业务指导。

66)关于“党员民主评议‘规定动作’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石后乡各基层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石后乡党委指派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参会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均能按照文件要求完成民主评议党员“规定动作”。同时各村级党支部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党员民主测评会后均有召开支委会研究评定党员等次。二是截至2023年9月5日,14个村党支部均已组织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民主评议党员内容。

67)关于“会议材料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4日举办石后乡党校2023年党务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将如何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及档案材料保管须知列入培训内容,石后乡党委组织委员授课,石后乡各基层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建工作者和组织干事参加培训,提升相关人员对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的认识。二是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截止2023年8月,石后乡各基层党支部均已指定专人负责“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三是2023年7月石后乡党委书记与各支部书记谈心谈话,要求各支部要做好会议记录,提升各支部书记对做好会议记录的重视。2023年9月18日,党建办已对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内容进行抽查。

21. 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68)关于“石后乡党委审核把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发展党员业务内容纳入党校培训内容,2023年6月14日开设的石后乡党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凝心铸魂强党性示范培训班和2023年8月4日开设的石后乡党校2023年党务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对发展党员工作全流程,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提升了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认识。二是2023年8月已对2019年以来发展的党员入党过程性材料开展自查审查,已对档案材料填写不全的地方进行完善。三是2023年1月8月期间,石后乡党委审批吸收预备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均由党建办负责材料审查,未发现材料不全、填写不完整的情况;经自查,2021年开始石后乡未出现预备党员无政审、无公示材料等党委给予审批的情况,均是材料齐全后党委才予审批。四是相关责任人已调离不予问责。

69)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石后乡机关党支部已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2023年8月28日石后乡机关党支部已提交书面检讨。

70)关于“发展党员会议记录混乱,存在造假嫌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2023年9月2日,成立调查小组,截至2023年9月18日,调查小组成员对2021年9月18日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及2020年7月2日光荣村党支部党员大会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二是针对发展党员会议记录混乱,存在造假嫌疑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谈话提醒;光荣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已离世不予问责。三是将发展党员业务内容纳入党校培训内容,2023年6月14日开设的石后乡党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凝心铸魂强党性示范培训班和2023年8月4日开设的石后乡党校2023年党务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对发展党员工作全流程,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提升了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认识。四是已完成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22.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71)关于“干部晋升程序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7月学习内容。二是已对干部考察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的步骤开展。三是由考察组组长负责把关上会前期汇报材料及程序,上会前报主要领导签字。

72)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7月学习内容。二是已对干部考察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现候选人未回避及由其本人提出议题等此类问题。三是已由分管领导加强对选拔任用每个程序的把关并签字。

73)关于“重要岗位由编外人员担任”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石后乡政府出纳已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担任,并组织了财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知识。

23. 关于“党建带团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74)关于“团员推优入党比例偏低,未把‘推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来抓;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2019年以来,仅2021年上会研究团的工作经费;‘志愿汇’APP使用率不高,活跃率不达15%”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推优”工作,定期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2023年至今已推荐1名优秀团员入党。二是已加强经费保障,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石后乡团委在计划开展活动前已将活动方案提请党委会议研究,保障经费支持。三是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志愿汇”APP使用培训会,推动志愿者熟练使用“志愿汇”APP,以点带面,引领各村志愿者使用“志愿汇”APP,提高“志愿汇”APP的使用率及活跃率。四是积极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五四青年座谈会志愿活动、“美丽新福建 青春在行动”垃圾分类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汇”APP活跃度达18.92%,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24. 关于“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75)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结算’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已邀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乡政府2022年12月31日前的往来账款开展清查工作,清查完成后出具相关鉴证报告上报区财政局资产股,待财政局批复后进行账务处理。

76)关于“‘村级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梳理“白条入账”情况、财务报销附件不足以及超额现金支出等问题清单,分解至各村及时了解“白条”入账、超额现金支出原因,核实财务报销附件是遗失或未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二是增加审核审批程序,对于不属于“三资”中规定的情形外使用白条一律不予报销,均需提供正式票据并经“五笔会签”后方可审核出账。三是2023年4月23日组织各村主干、报账员、经管工作人员学习《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报账增加审批程序,严格对项目支出票据进行把关,无正式发票且不在相关情形中的一律不予审核报销。四是根据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把关各村现金支出情况,严禁超额现金支出。五是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石后乡纪委于2023年818日对相关人员立案处理。

77)关于“‘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便投入使用’问题仍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慈善幸福院项目目前在升级改造中,待竣工验收后再投入使用。二是乡经管站已组织培训,强调村级项目流程手续以及验收材料的标准,提高各项目验收材料的完整性。

25. 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78)关于“2018-2020年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存在长期挂账资金未能及时催收、清理的情况’问题至今仍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人员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债权、债务挂账等情况进行梳理,下一步将对整理的挂账情况进行分类,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将进行财务处理。二是挂账时间较短确实属于债权债务的及时进行催讨、返还。三是2023年4月23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6. 关于“落实上级整改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79)关于“2017年6月,石后乡小岭村金鼎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非法占地建设玻璃大棚、游泳池一案已由原市国土资源局作出限期拆除整改等处罚。截至巡察期间,实地走访发现,玻璃棚房(社农产品展示中心)部分瓷砖仍未拆除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设施农业要求对玻璃棚房内瓷砖拆除恢复耕种层并种植。二是已督促合作社申报金鼎峰设施农业延期。三是已制定出台蕉城区石后乡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管理方案。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 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关于“产业投入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蕉城区农业农村局审批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小岭村项目为农业研学教育馆项目二期及村内周边农旅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预计投入23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完成财政预审,于2023年11月完成招投标工作。二是2023年8月4日组织各村主干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使用和管理。三是积极谋划“菌菇产业”,正在与菌菇种植户洽谈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第一点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在建设中;第二点将继续与菌菇种植户洽谈,共同推进发展“菌菇产业”。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2)关于“调研决策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日成立产业项目调研工作领导小组。二是2023年9月7日已邀请石后乡各级科技特派员下村进行技术指导,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护。三是谋划扩大大墓前村猕猴桃种植基地的发展思路,摸清大墓前村闲置土地情况,目前在逐步推进流转土地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第三点在摸清大墓前村闲置土地情况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2. 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3)关于“信访维稳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至今,区、乡包案领导、责任领导、维稳专班干部按照上级信访部门规定,定期与信访人见面进行协商调解,目前正在进一步调解中。二是已通过信访人的亲戚朋友对其进行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并从中了解信访人的心理预期。三是为信访人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家庭困难帮扶,目前已给予家庭困难帮扶5万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区乡包案领导、责任领导、维稳专班干部将继续定期与信访人见面进行协商调解,继续对其开展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及时了解掌握信访人思想动态,加大对信访人的管控力度,确保在重要时间节点不上访闹事。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4)关于“专项资金滞留”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石后乡人民政府2年以来未安排使用专项资金6笔合计367.7471万元:一是石后至当洋公路改建工程结余资金84.0149万元,已于2020年1月支出石后乡岭头至新宁古东湖隧道口海防执勤道路工程款100万元;二是挂钩帮扶专项资金10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三是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结余资金5万元,该项目已完成结算审核,待施工方确认后予以拨付;四是2018年8月31日至2021年5月期间,石后乡共计收取蕉城区电网指挥部及施工单位昌达公司等收入285.497万元。2022年12月31日共计支出征地补偿出142.9227万元、工作经费67.348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5.534万元,合计245.8055万元,结余39.6915万元,截2023年6月已全部支付到位;五是芹坂防洪工程补助款结余61.9652万元,2021年12月,支出工程款22.49741万元,该项目预算费、设计费监理费等合计支出68.7856万元;六是Y419宁古线(旧宁古路)路面重修一期工程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结余77.0755万元,目前项目材料已送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待审核结果出来后及时予以支付。石后乡政府民政办公室4年来挂账未使用专项资金结余16.476983万元,已退回民政局资金14.97万元,剩余资金将按相关程序及时拨付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3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结余资金5万元,该项目目前正在结算审核中,待结算审核后予以拨付;第6点Y419宁古线(旧宁古路)路面重修一期工程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结余77.0755万元,项目材料已送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待审核结果出来后及时予以支付;第7点民政专项资金已退回14.97万元,剩余资金1.51万元将按相关程序及时拨付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3. 关于“落实民主保障仍有差距”的问题

5)关于“化解群众诉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人员对石后龙盘山陵园道路占用耕地的道路进行复垦。二是乡执法大队及民政办日常对所辖陵园进行巡查,常态化巡逻,防止违法建设出现。三是已组织相关部门对地块权属情况进行核实,目前还在核实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第三点地块权属情况核实存在困难,我乡相关部门将继续增派人员,加快核实进度,依据核实结果进行相应处置,并及时将处置结果反馈给村民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6)关于“违法涉林案件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宗整改情况是“牛路”山场、“油坑”至“里坑”山场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佛亭下”山场已经完成强制执行社会风险评估交至林业局、“坪下”山场修建敬老院补办用林手续、“观音亭”山场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前坑头”山场已经完成用林等手续、“林尾山”山场林业相关部门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利用林长制信息平台加强护林员巡山的频率与深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毁林等涉林问题编入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4. 关于“乡经管站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的问题

7)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和办公室后勤人员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乡政府资产清查,已向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询价。二是及时核实巡察中各村固定资产清单中存在的盘盈盘亏问题。三是对于资产盘盈盘亏,各村已于2023年9月20日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并已于2023年9月27日前完成公示,各项资产盘盈盘亏均在2023年第三季度进行账务处理。四是已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

下一步整改措施:第一点邀请第三方财务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乡政府资产进行清查,清查完成后,出具清查报告及鉴证报告上报区财政局资产股,待财政局批复后进行账务处理,预计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5. 关于“合同订立不严谨”的问题

8)关于“乡集体资产发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5日已邀请市检察院检察官到石后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二是对目前新订立的合同已由乡聘法律顾问加强审核把关,防止再出现不规范合同。三是对梯下电站合同承包期限与承包金额进行审查,待审查结果出来后采取相应措施。

下一步整改措施:第三点继续推进梯下电站合同承包期限与承包金额审查工作,待审查结果出来后采取相应措施。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9)关于“村集体资源发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村集体资源发包合同主要是定洋村25年及大岭村50年,定洋村已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履行合同义务;大岭村已与果场场主就合同期限、租金等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处理。二是无书面合同主要是石厝村2份及小岭村1份,因石厝村及小岭村2023年以来无资源承包租金收入,且未签订合同,合同双方义务权利无需履行,对于合同缺失问题由石厝村以及小岭村书记进行情况说明,无需重新签订合同。三是租金未收取主要包含大岭村2000元和定洋村10800元,已通知村主干及时将租金追回。

下一步整改措施:大岭村与果场场主进行沟通协商,对方同意重新签订合同,但就租金问题双方仍存在异议,下一步将咨询代理律师对于合同期限,租金等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后提交大岭村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研究。对于租金未收取大岭村2000元,通过协商场主同意将租金上交,待相关问题协商工作完成后转入大岭村民委员会账户;定洋村10800元由于承租人无法取得联系,于2023年9月27日已向蕉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6.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严”的问题

10)关于“专项债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成立工作专班,每周召开项目推进会,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协调老旧厂房和农贸市场土地性质变更事宜,目前石后乡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已开工建设。

下一步整改措施:专项债项目工作专班继续定期召开专项债项目推进会,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剩余2个专项债项目开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7. 关于“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1)关于“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下竹洋村已通过开展“我在宁德有亩田”活动、“四下基层”实践活动解决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空壳”状态。二是当洋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已培育中草药铁线莲10亩解决合作社“空壳”状态。三是石后乡党委已在统筹谋划发展思路,已在对接企业洽谈土地流转事宜,同时光荣村已在开展群众思想动员工作,摸清民意,为后续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下一步整改措施:第三点在统筹谋划发展思路的基础上,积极对接企业洽谈土地流转事宜,逐步推进光荣村土地流转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7. 关于“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2)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结算’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已邀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乡政府2022年12月31日前的往来账款开展清查工作,清查完成后出具相关鉴证报告上报区财政局资产股,待财政局批复后进行账务处理。

下一步整改措施:目前已邀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以前的往来账款进行清查,待清查完成后,出具鉴证报告上报区财政局资产股,待财政局批复后进行账务处理。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13)关于“‘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便投入使用’问题仍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慈善幸福院项目目前在升级改造中,待竣工验收后再投入使用。二是乡经管站已组织培训,强调村级项目流程手续以及验收材料的标准,提高各项目验收材料的完整性。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推进下竹洋村慈善幸福院升级改造,督促其尽快竣工验收,并按规定流程做好竣工验收材料。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8. 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4)关于“2018-2020年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存在长期挂账资金未能及时催收、清理的情况’问题至今仍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人员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债权、债务挂账等情况进行梳理,下一步将对整理的挂账情况进行分类,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后进行公示,进行处理。二是挂账时间较短确实属于债权债务的及时进行催讨、返还。三是2023年4月23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下一步整改措施:由于村级债权债务涉及年限久远,追溯时间较长,下一步将加强人员力量对14个村债权、债务情况进行追溯梳理,尽快完成分类整理工作。对于无法追回、无需偿还的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后,进行账务调整;对于账务存在处理错误的及时错账更正;对于金额大,且村民代表大会不通过,向对方发送催讨函开展催讨工作;对于工程项目建设完成的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通过清理债权债务,加强对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工作,坚决做到每笔支出都按程序合规认真审核,及时核销账务处理。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石后乡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7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股级干部2人,其他人员25人。其中,立案1人,初核1人,组织处理26人(33人次),提醒谈话20人次,批评教育11人次,辞退2人。

1. 针对“‘藏粮于地’的理念树立不牢固”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 针对“环保排查整治行动不彻底”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光荣村、定洋村、大岭村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3. 针对“保密工作机制存在短板”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4. 针对“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问题,石后乡纪委将对相关人员的相关线索进行核实。

5. 针对“违规购置茶具茶桌”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石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竹洋村、石厝村、定洋村时、上竹洋村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6. 针对“超预算、无预算支出”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7. 针对“培训费报销依据不足”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8. 针对“财务报销附件不全”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9. 针对“未严格执行‘五笔会签’”问题,石后乡纪委于2023年8月18日对相关人员立案处理。

10. 针对“白条入账问题突出”问题,石后乡纪委于2023年8月18日对相关人员立案处理。

11. 针对“财务附件缺失严重”问题,石后乡纪委于2023年8月18日对相关人员立案处理。

12. 针对“超限额现金支出”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13. 针对“无预算、超预算购置资产”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14. 针对“合同订立不规范”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15. 针对“与个人签订施工合同”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石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大岭村、石厝村、定洋村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16. 针对“项目程序不规范”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当洋村、小岭村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17. 针对“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林下洋村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石后乡纪委于2023年8月18日对相关人员立案处理。

18. 针对“设计费测算虚高”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石厝村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19. 针对“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形同虚设”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石厝村、陈坂村、芹后村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0. 针对“竣工结算不够及时”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1. 针对“在建工程竣工挂账未结转”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4月28日对相关人员予以辞退。

22. 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26日对陈坂村、林下洋村、定洋村、下竹洋村、大岭村、芹后村、石厝村、卫生院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3. 针对“发展党员会议记录混乱,存在造假嫌疑”问题,石后乡党委于2023年9月18日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光荣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已离世,经研究不予问责。

24. 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石后乡机关党支部2023年8月28日已提交书面检讨。

25. 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依然突出”问题,石后乡纪委于2023年818日对相关人员立案处理。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乡将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作为意识,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努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1.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深学深悟、常学常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

2.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久久为功、一抓到底,保证所有事项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3.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将整改成果转化长效机制,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重点围绕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围绕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环节,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健全真正发挥作用的制度体系,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657066,邮政信箱:蕉城区石后乡石厝村新街北21号便民服务大厅门口(邮编352104),电子邮箱:mygcdjmyxzg066@163.com。

 

 

中共蕉城区石后乡委员会   

20243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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