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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1-13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23日,区委巡察四组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2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准确把握巡察整改政治要求。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刻理解做好“后半篇文章”的重大意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严肃认真对待巡察整改工作,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聚焦短板弱项,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的举措,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区委巡察四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委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推进、调度分析、督查督导。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先后组织召开8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派驻纪检组重点围绕“四个到位”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从严从细落实巡察整改措施。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逐条分析、反复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宁区应急党委〔2024〕4号),针对17个方面46个问题以及意识形态专项的7个问题全盘认领,制定133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对标对表跟踪落实,逐点逐项对账销号。局党委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并定期向区委巡察办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沟通解决问题困难,动态分析整改成效,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四)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注重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应急管理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当下改”的举措办法与“长久立”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深刻剖析原因,推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把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果巩固好、运用好。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学习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局已在局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议上重点对未组织学习的2021年8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时的重要讲话、2023年6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兴庆区富阳烧烤店发生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补课”,并购买40余本应急管理部编写出版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一书,进一步推动全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覆盖;二是严格落实《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宁区应急党委〔2023〕11号),已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定期关注和收集汇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最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报请局党委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2)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补学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论述,并在会上进行专题研讨;二是结合我区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和工作短板与实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运用,指导我局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践,提升工作效能,推动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向前发展;三是针对落实开展“主题教育”不到位的问题,2024年5月7日由局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理论学习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30日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并印发《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目的和意义;二是2023年11月起,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专题学习并由两位党委委员研讨发言及党委书记强调讲话的模式开展学习研讨,确保学习研讨主题突出,时间充裕;三是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落实材料审核机制,在会前收集各班子成员心得体会后,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对相关内容进行把关,坚决杜绝抄袭文章这类现象再次发生;四是针对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内容抄袭网络文章”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已进行书面检查,作出深刻反思和检讨。

2.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4)关于“应急制度不完善、修编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全面完成本局应急预案编制。2023年12月5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我局牵头制订的《宁德市蕉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3年12月31日我局印发了《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编制的9项预案已全部完成;二是加快全区应急预案编制进度。2023年11月16日,我局召开宁德市蕉城区全区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推进会,强调部署应急预案编修工作。2023年11月21日,我局通过印发《关于2023年应急预案制修编工作的提醒函》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完成相关预案的制修编。截至目前,全区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应修订预案数96个,目前已完成96个,全部完成修编任务。

5)关于“落实应急预案演练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应急演练制度,有序开展各领域应急演练。结合上级推进应急演练的有关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蕉城区应急管理局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制定了年度演练计划。今年以来已牵头组织各项应急演练3场,计划下半年组织应急演练1场。其中,2024年3月29日在八都交通运输服务站开展森林防灭火联合演练;2024年5月10日在蕉城区第七中心小学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2024年7月16日承办了由省防办主办的“宁德市2024年防汛防台风应急演练”,进一步推动各领域应急预案的实践检验;二是根据职能定位,协调参与全区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加强各行业领域应急抢险救援的协作配合。2023年12月29日参与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开展2023年蕉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2024年4月16日参与蕉城区石后乡人民政府开展的综合应急演练。

6)关于“应急预案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应急预案宣传力度。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将《宁德市蕉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宁德市蕉城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蕉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政务公开。同时,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印制《〈蕉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政策解读》宣传册,对蕉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宣传;二是推进应急预案培训。2023年11月召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推进会,会议邀请区总体预案及专项预案牵头部门、管委会及街道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会上专家就应急预案编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及预案的等级分类、编制要素及相关程序等内容进行了专题授课并答疑。同时,由预案股协调对接每次相关应急演练,要求主办部门组织参与的成员单位对应急演练预案进行解读培训。

7)关于“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全力推进区级专业队伍建设。计划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推进组建一支区级专业森林防灭火队伍,初步建队规模30人左右。目前已完成相关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队伍管理办法、资金保障方案和人员招录公告等前期准备工作,待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开展队伍基地选址建设、人员招聘和培训等相关工作。同时结合宁德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利用中央国债及区级配套资金采购应急救援各类装备器械、车辆等,不断提升全区基层应急保障水平,总计投入1147.0739万元,目前已完成该项目5个采购包的合同签订工作;二是推动乡镇队伍规范化建设。为充实专业队伍后备力量,根据先行先试、就近使用、重点布防的原则,目前已在八都布局建设了森林防灭火中队,下一步将在虎贝示范点组建森林防灭火中队,进一步提高基层半专业应急救援处置水平。通过示范点示范带动,其他每个乡镇(街道)将陆续整合一支20—30人的半专业森林防灭火队伍,强化“以水灭火”技能培训,配齐个人防火装备和常用灭火装备,基本达到满足实现处置初发火情的需要

3.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8)关于“跟踪落实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已由安办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落实情况再次进行跟踪核查,目前均已学习落实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强化相关部署文件跟踪落实。5月11日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部署推进会,会上区安办通报宁区安委〔2024〕1号、宁区安办〔2024〕16号等文件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区安办多次下发办理提醒函,如:《关于办理(宁区安办〔2024〕19号)的提醒函》(宁区安办函〔2024〕19号)、《关于办理(宁区安办函〔2024〕23号)的提醒函》(宁区安办函〔2024〕30号)等,要求有关单位及时补齐相关材料。

9)关于“未认真落实警示和约谈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4月25日在全区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上播放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7月22日在全区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上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6月27日区安办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典型警示教育的工作提示函》(宁区安办函2024〕29号),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再深化、再学习,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的警醒、警示作用;二是严格落实通报和约谈机制。根据《蕉城区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宁区安委20205号)文件要求,及时对发生事故的属地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警示通报和约谈。目前已完成蕉城八都“2·28”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确认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已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八都镇人民政府进行警示通报。

10)关于“监督指导各类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局已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的实施方案(宁区安办〔2022〕68号),现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与制定小微工贸企业评审达标企业数量指标,截至目前,我局监管的192家规上企业及高危企业中,已有108家重点监管企业通过标准化评审;二是已将标准化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截至目前,108家标准化达标企业均能按照标准化标准运行。三是已于4月25日、6月24日、7月9日分批次组织召开蕉城区工贸、危化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会议,研究部署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8月16日召开2024年度工贸小微企业标准化推进会,选树宁德莱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示范企业,推广经验做法,促进小微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11)关于“安全生产检查覆盖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机制,2023年全区156家企业(包含工贸、危化领域企业)已完成检查企业数量76家,17家重点企业已全覆盖;已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度监管执法检查计划,并将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纳入本辖区有限空间轻工重点企业,组织专家对该公司有限空间作业进行指导服务;三是加强执法工作人员培训。2024年5月16日,邀请福建省应急管理中心特聘研究员、市应急局副局长彭学智到我局开展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工作水平四是针对安全生产检查覆盖率低”的问题,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于2024年5月10日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深刻反思,今后认真履行职责。

12)关于“群众安全问题诉求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3月5日,由区防汛办组织城管、住建、水利以及相关的乡镇(街道)等召开会商会会商讨论水位刻度线相关事宜;二是已选定主城区蕉南街道东湖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刻度线。目前最高警示刻度线已设立完成,下一步将持续做好后续跟踪管理,提升汛期预警能力。

4.关于防灾减灾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13)关于“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学习培训。针对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的现状,我局不断加大干部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今年已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班5期、森林防灭火培训班1期,春季森林火灾扑救演练1次,并成功承办宁德市2024年防汛防台风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防汛防台风指挥水平和抢险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强化专业人才储备。我局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水利、法律、危化物品等专业人才摸排,目前已建立较为全面的专业人才信息台账。今后将加强联系沟通,建立联防联治机制,满足应急任务需求。

14)关于“应急物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经局党委研究通过,进一步完善《蕉城区应急物资储备库日常管理制度》《蕉城区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员工作职责》等制度,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三熟悉”“四会”标准履行职责;二是及时更新补充物资设备,已对蕉城区物资储备库缺少或已过期的物资及时进行了更换,同时增设了4个监控探头进行无死角监控。今后按需及时更新、补充物资装备,加强安全巡查;三是加强应急物资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了物资出借、领用等相关手续,专门制作了物资领取单、物资出入库登记表,并对储备库管理人员加强了培训,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每一件物资有具体来处和出处。同时定期开展安全巡查、质量检测、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四是针对“应急物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6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5. 关于“培训调研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15)关于“培训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各股室根据年度重点任务拟定《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宁区应急〔2024〕18号),今年以来,区应急局共组织开展工贸、森林防灭火、危化、防汛防台等各项培训14场,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落实好培训后效果评估机制。截至目前开展的相关培训,均采用测试、问卷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开展的培训进行考核评估,同时由相关职能科室及时收集和处理相关反馈信息。

16)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开展下基层调研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需要,积极深入乡镇(街道)、相关企业开展四下基层调研活动。截至目前6个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下乡均不少于2次,开展督导检查、调研工作等;二是开展重点调研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区应急局重点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两个方面的重点调研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共深入各乡镇及相关企业开展调研6次,按照调研预设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并完成调研工作报告。

6. 关于“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提高”的问题

17)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要件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5月15日,已组织执法人员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督促办案人员和卷宗保管人员及时归档卷宗;2023年12月31日,印发《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宁区应急〔2023〕84号),并邀请市局专家到我局开展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工作水平,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加强法制审核把关,所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需经过法制审核才能上案审会讨论,重大案件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跟进把关;三是针对行政执法案卷要件缺失”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28日对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谭春云进行诫勉谈话(合并问责),要求其今后规范案件程序,完善执法卷宗

18)关于“行政执法透明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我局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已研究印发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宁区应急2024〕20号),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规范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二是我局于二季度开展了2024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根据方案要求邀请企业代表随机抽取8家企业以及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并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抽查结果及查处结果在相关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我局监管执法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三是针对行政执法透明度有待加强”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2024年5月28日对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谭春云进行诫勉谈话(合并问责),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年度监管执法检查计划,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19)关于“‘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填报数据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明确各监管业务股室的监管事项及监管工作职责,由谢文净同志负责“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录入工作,督促各监管业务股室及时录入相关执法信息,提升“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应用率和行政检查监管事项的覆盖率。今年以来,我局共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执法检查次数121,行政处罚次数48次;二是组织各监管业务股室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培训会,学习“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操作流程,确保我局“互联网+监管” 系统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互联网+监管”工作效率;三是针对“‘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填报数据不实”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9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要求其增强责任意识,及时做好执法数据录入。

7. 关于“行政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20)关于“行政审批结果‘早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8日,由分管领导组织审批股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强化业务熟练程度,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二是立行立改。针对“行政审批结果‘早产’”的问题,已依据备案办理程序将《备案证明》发证时间变更为实际办理时间2023年7月13日三是针对行政审批不规范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6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业务,避免类似错误出现。

21)关于“行政审批环节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以来,区应急局审批股共办理出具30份现场核查审查意见书,均按照“五级十五同”要求,强化行政审批现场文字材料、环境图像、相关信息的收集;二是强化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内业材料自查自纠,对审批材料存在的缺项漏项进行整改补齐,杜绝类似情形出现。

22)关于“部分行政审批未注明审批决定依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行政审批表填写统一要求,规范格式,做到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准确无误。2024年以来,区应急局审批股共办理53件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审批表均有注明审批决定依据;二是改变工作方式,将采用审批决定依据法律法规条款条文内容直接打印至审批流程表空白处的方式,防止出现粘贴后丢失的情况。

8.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的问题

23)关于“干部管理未纳入意识形态工作 ”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管理目标,在干部提拔、评聘、评优评先等重要环节中严格把关拟用人选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二是2024年6月7日,我局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和文件精神,精准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实质,提升了应急管理干部对不良信息的免疫力;三是巡察整改期间,我局集中开展了意识形态领域自查自纠行动,全局干部填写意识形态领域自查表和承诺书,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并将长期坚持,如:《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管理文件明确规定违反意识形态相关规定编外人员予以解除劳务关系;四是针对“干部管理未纳入意识形态工作 ”的问题,2024年4月3日由局党委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局党委班子作深刻检查,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整改措施。

24)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完善《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党委主要领导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2024年以来,应急管理领域没有发生重大舆情风险;二是成立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领导小组,印发《蕉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的通知》(宁区应急〔2024〕53号),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发布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均实行经办、分管、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制度,确保动态信息的政治性和准确性;三是我局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和6月7日,在全区干部大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精准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实质,强化干部职工网络意识形态责任意识。

9.关于保密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5)关于“存在未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和保密培训工作、部分重要保密工作制度不够健全、保密组织机构职责不明确、涉密人员管理与定密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蕉城区应急局保密工作制度》,并纳入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要求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2024年5月9日已开展一次保密自查自评;二是开展保密培训工作。2024年5月10日,结合全国保密宣传月活动,开展保密工作培训,增强全体人员保密意识,严禁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对涉密的材料进行传送,并对自己电脑添加开机密码,定期进行更新。同时,要求保密工作人员严格做好涉密文件管理,做好定密工作;三是配齐必备的涉密办公设备。根据国安和保密工作有关规定,我局已配备具备保密资质的保密柜、防盗门等保密设施独立放置保密资料,进一步加强涉密资料的安全使用与保管。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明确保密分管领导,并对涉密工作人员按要求进行保密审查;四是加强计算机终端的安全管控,对巡察抽查中发现存放工作秘密级文件1份的互联网计算机硬盘,已由定点机构进行保密销毁处理,并对一份定密而未定密的会议纪要调整密级;五是针对保密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8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严禁此类问题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6)关于“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蕉城区应急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纳入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登记造册,局办公室已安排专人建立固定资产进出台账、使用台账和办公易耗品领用台账;二是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已购置固定资产管理专用条码机对单位现有固定资产按“一卡一物”进行补充完善登记,统一粘贴条码卡片,加强日常妥善保管和维护;三是已指定办公室专人配合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核对,并建立了相关台账。今后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资产管理平台、表簿信息与固定资产实际相一致。

27)关于“存在‘重采购,轻管理’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采购物资管理机制。结合本局实际,健全完善了《蕉城区应急物资储备库日常管理制度》《蕉城区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员工作职责》等2项制度,对入库物资安全巡查、质量检测、日常维护保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采购物资日常管理。指定防火办工作人员黄统琼作为专职管理人员,并由分管领导加强了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的培训,要求严格履行物资出入库登记,确保每一件物资有具体来处和出处。同时,严格落实安全巡查、质量检测、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

11.关于“会议预算未遵循‘节约为本’”的问题

28)关于“2022年3月11日,开展蕉城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暨标准化培训会,预算培训对象140人,实际参训73人,而培训资料均按200人份印刷,仅文印费用多开支84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增强节约意识,2024年4月18日,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宁德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制度,树牢“过紧日”思想;二是我局本年度组织召开的2024年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班均由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和预算执行的监督、控制,严格按照会议费用报销标准、报销流程进行审批报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2.关于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29)关于“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12日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党建工作,出台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推动党建工作落实。并于今年三月底前已及时报送2023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议事规则》,今年以来,已召开2次党建专题工作会议,对年度党建重点和近期党建工作内容进行了研究部署,并明确今后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三是加快发展年轻党员。今年以来,已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年轻预备党员1名,接收入党申请人1名。

30)关于“党建与业务脱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精心组织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制定《蕉城区应急管理局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方案》,3月8日,召开支部学习会议,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立足岗位,突出党建引领,认真做好助力乡村振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深化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结对共建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如:6月27日局党支部书记到古溪村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二是推动“党建+N”模式,将党建工作与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等业务深度融合。其中,2024年5月15日,区应急管理局党支部前往联信财富广场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现场咨询宣传的党日活动;6月21日,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在蕉城区先锋广场联合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宣传活动;三是突出党员应急突击队作用。区应急局与福安市森林消防大队开展党员应急突击队联合共建,并于2024年3月29日,联合开展了森林防灭火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强化党员在应急救援模范先锋作用。

31)关于“党员学习教育形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丰富优化党员教育形式。今年来,区应急局党支部共开展16次学习教育活动,其中开展5次专题研讨,同时通过邀请专家授课、观看教育影视片等多种学习教育方式提升学习成效;二是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9次党日活动,到城南镇廉政文化展厅、蔡威事迹展陈馆等地实地开展现场教学,依托本地红色资源,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事迹展览开展现场教学。

13. 关于“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缺位”的问题

32)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升站位。2024年4月30日局党委书记余根惠主持召开202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暨“五一”节前党风廉政教育会,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二是积极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上半年我局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结合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次,并签订《党政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三是由局党委书记牵头针对本轮巡察工作与有关负责同志进行谈话,严肃谈话程序,不走过场。严格执行党内谈话制度,强化谈话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准确地把脉干部的思想动态;四是针对对所分管的干部谈心谈话内容过于简单,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3)关于开展述责述廉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履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梳理,补缺补漏。已对2019年以来领导干部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领导干部进行补缺补漏和修改完善;二是2024年3月29日,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及时组织召开2023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会议,各党委委员从履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等4项重点内容,逐一进行述责述廉,局党委书记对党委委员述责述廉情况逐一点评,与会人员结合述责述廉和平时掌握情况,无记名填写了评议表;针对“述责述廉报告撰写不规范”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3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区应急局于2024年3月6日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组织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蕉城区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党委会研究事宜的范围,并按照党委工作规则,规范党委议事流程,提高议事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二是局办公室已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议题事项,规范会前机制,属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均由股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沟通讨论成熟后,才能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三是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彻底”的问题已由局党委书记代表党委班子在2024年4月3日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剖析检讨。

14.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35)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谨,部分归档材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要求,由局办公室对2020、2021、2022年民主生活会档案资料进行了重新整理和查漏补缺,对缺失和遗漏的部分材料,通过翻阅档案、复印留存的方式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按照巡察要求,及时召开了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2022年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制定《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要针对会前征求的意见建议、会上的相互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并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材料收集整理和交接保存。目前我局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已由专人整理归档,长期保存。

3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年初以来,局党支部已召开4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均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二是明确由党支部专人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年初以来,局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共召开3次讲党课;认真落实党建会议请假签到制度;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年初以来,共开展组织生活会1次,均有严格落实请假签到制度;四是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9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5.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37)关于“职称聘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局于2024年3月6日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组织专题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提升人事管理能力,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聘任等方面从严要求,严格审核把关,保障选人用人及职称聘任的规范性;二是进一步规范职称聘任程序,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力度,2024年我局直属事业单位蕉城区应急救援中心职称晋升2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公示7天。

38)关于“工作衔接不够顺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工作交接机制。2024年3月6日,由局党委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明确工作交接要求,岗位调动的人员要实行移交人、签收人“双签字”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岗位变动2人,均有签订工作内容交接表二是已明确由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规范做好“三会一课”记录,今后交接时制定移交清单,规范交接手续,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已将55家规上重点企业纳入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截至目前已对49家企业开展监管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全力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16. 关于“机关日常管理不严”的问题

39)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办公室已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由领导班子对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严格审核,确保形成的记录和纪要与会议研究内容、决议一致,做到规范记录、规范备案二是已统一采购会议记录本,并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委会采用手写记录,坚决杜绝电子记录、活页装册;三是已对2020—2023年党委(党组)会会议记录分别进行胶装封订,规避随意增减内容的情况发生,体现决策的真实性、原始性。

40)关于“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值班值守制度。我局已进一步完善印发了《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值守制度》(宁区应急〔2024〕15号),严格抓好落实。目前我局已重新配备一间独立值班调度室,严格执行应急管理系统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在法定节假日、“两会”等重点时段以及汛期等自然灾害多发期,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力量配备,做好备勤值班;二是定期将值班表上传至国家应急指挥系统,并制作统一值班日志本,实行“值班人”“接班人”双签字制度,进一步规范值班记录,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三是加强督查。由带班领导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人员不脱岗、工作不断档、事项不迟报。严格按照“谁值班、谁在岗、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对值班值守不到位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处置不力或不及时的,严肃追究责任。截至目前,未发生值班脱岗、缺岗等违规行为;四是针对“巡察期间值班擅自脱岗”的问题,局党委于2024年5月28日对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谭春云进行诫勉谈话(合并问责),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1)关于“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蕉城区应急管理局档案管理制度》,并纳入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档案交接、保存等工作流程,切实杜绝此类结果再次发生;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工作档案的整理,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档案管理办法,目前已对局系统档案实行交接移交人、签收人“双签字”制度,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管理;扩大档案库房面积,提升硬件设施,强化安全管理,由专人负责管理、统一放置;四是针对“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给予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处理,并于2024年5月27日在党委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合并问责);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27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42)关于“制服管理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目前已收回5名调离人员制式服装和废旧标志,由局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回收处置;二是严格执行《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要求,已制定制服管理制度,并纳入局机关制度汇编,明确执法人员辞职、被辞退、开除的,由局办公室收回所有制式服装和标志,执法人员调离、退休的,由局办公室收回所有标志。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7. 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43)关于“对巡察整改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组织领导,印发《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区应急党委〔2024〕1号),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形成上下联动、系统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从集中整改期开始,每两周至少召开1次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三是举一反三。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2024年4月3日局党委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局党委进行了深刻剖析和检讨,并要求领导班子今后加强文件材料的审签意识,特别是对巡察整改材料和民主生活会等重要材料加强审核把关;四是针对对巡察整改不重视”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给予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处理,并于2024年5月27日在党委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合并问责)

44)关于“存在部分巡察整改佐证材料缺失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巡察整改责任。根据2024年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局党委逐条研究分析,制定了《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了每个相关人员的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细落实;二是规范管理。针对此次巡察整改,指定了1名分管领导、1名协管领导牵头,并指定了局办公室1名联络员,按照巡察整改要求负责整改材料的收集、分类归档和保存管理,避免出现整改佐证材料遗失情况;三是针对“存在部分巡察整改佐证材料缺失的情况”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处理,并在2024年5月27日党委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

45)关于“存在纸面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高度重视、立行立改,针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的通知》;二是局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逐个落实、逐个整改、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杜绝“纸面整改”等类似现象发生。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的4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33条,已完成132条,未完成1条;已完成问题整改45个,未完成1个,并建章立制13项;三是针对“存在纸面整改”的问题,已由局党委书记代表党委班子在2024年4月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剖析检讨。

46)关于“存在改后又犯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考勤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购买使用人脸识别考勤记录机,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通报,不断加强对内部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二是印发《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考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宁区应急〔2024〕42号),进一步规范登记管理干部下乡、出差、培训等情况,严明考勤纪律,并将考勤情况作为内部绩效考核、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针对“存在改后又犯情况”的问题已由局党委书记代表党委班子2024年4月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剖析检讨,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区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4人,股级5人,其他人员6人。其中,组织处理15人(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人数6人、责令检查3人、诫勉谈话1人)具体情况如下:

1. 针对“述责述廉报告撰写不规范”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8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2. 针对对所分管的干部谈心谈话内容过于简单,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3. 针对“‘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填报数据不实”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9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4. 针对档案管理不规范,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27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5. 针对“行政审批不规范”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6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6. 针对“安全生产检查覆盖率低”“行政执法透明度有待加强”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7. 针对“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内容抄袭网络文章”的问题,相关责任人2024年5月8日向局党委作书面检查,作出深刻反思和检讨。

8. 针对“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内容抄袭网络文章”的问题,相关责任人2024年5月8日向局党委作书面检查,作出深刻反思和检讨。

9. 针对“应急物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6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0. 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7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1.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9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2. 针对“保密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未及时落实述责述廉工作”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8日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3. 针对“存在部分巡察整改佐证材料缺失的情况”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8日对时任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4. 针对档案管理不规范“对巡察整改不重视”和“存在部分巡察整改佐证材料缺失的情况”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给予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处理,并于2024年5月27日在党委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合并问责)。

15. 针对“安全生产检查覆盖率低”“行政执法透明度有待加强”和“巡察期间值班擅自脱岗”的问题,区应急局党委于2024年5月28日对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谭春云进行诫勉谈话(合并问责)。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关于“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方面由于区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工作涉及人员编制、资金、待遇、管理等多个方面,目前上级尚未有具体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按程序推进;另一方面专业队伍建设办公训练基地原计划借用蕉城区侨兴幼儿园旧址,但由于宁德海警向市政府申请侨兴幼儿园旧址用于独立办公使用,目前无合适选址,造成队伍建设进度延迟。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我区实际,在原有讨论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按程序提交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时,进一步物色选址,由森防办牵头,在城区周边物色合适的场地作为专业队伍建设办公训练基地。二是协同区消防救援大队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利用在全区134个行政村建设134个微型消防站的契机,采购一定数量的防灭火物资器材,达到逐步改善基层防灭火物资“老旧无”的现象。三是逐年增设森林防灭火安防设备,加强与铁塔公司协作,加快全区森林火险因子安防系统联网共享。2024年将结合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在虎贝、洋中、三都、洪口等乡镇增设5个森林火险因子安防监控设备。

整改时限:2025年4月30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72807,邮政信箱福建省宁德市A155号邮政信箱,电子邮箱:jcnlctds58@163.com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