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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9-25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5月22日至6月20日,区委巡察三组对七都镇开展了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专项巡察。2023年8月24日,区委巡察三组向七都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七都镇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七都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深刻自我反省的机会,一次切实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全面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强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党政班子成员和全镇干部职工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全镇上下一定要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全部认领,逐项整改,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把巡察指出的事项细化为一个个具体问题,把巡察提出的建议分解为一项项具体举措,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清单管控,狠抓落实、严肃问责。自觉把巡察结果与重点项目建设、与平时业务工作进行结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当前的各项工作中,以实际行动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镇党委书记坚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和要求,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定期召开乡村振兴巡察工作调度会议,对我镇落实整改情况定期调度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巡察整改移交问题取得实质成效。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整改成果进一步巩固深化;压紧压实长期整改任务主体责任,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完善镇村两级项目工程制度,举一反三抓好村级“五小”工程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事项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项目招标管理方面

1. 关于“工程招投标涉嫌围标串标”的问题

1)关于工程招投标涉嫌围标串标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我镇针对项目工程实施管理已建章立制2项,编制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资料汇编1册,于2023年11月27日组织召开七都镇小型项目实施业务培训2场,其中邀请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展政策讲解1场。并在会议上通报镇政府及淡坪等8个村合计21个项目涉嫌围标串标情况,就招投标程序明确规定,进一步严格资质审查,严把“入围”关卡,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宁德市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文件和镇、村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审查招标项目主要情况,加强投标公司资质、有无不良记录等资格的审查,切实杜绝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各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主干共计69人参会学习。

2. 关于“涉嫌虚假招投标”的问题

2)关于“涉嫌虚假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因乐厝群众强烈要求,宁德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同意待宁德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工程完工后,在北侧围墙外修一条村道。但项目完工后未及时修建该村道,三乐村于2021年通过招投标方式建设该村道,中标工程方委托乡贤代表负责该村道工程建设。三乐村未及时监管到位,造成虚增工程量9.02万元,于2023年12月28日已由三乐村挂村领导对三乐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村民委员会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挽回经济损失9.02万元,杜绝同类问题再发生。二是严格规定项目审批程序,经2023年7月5日党委(扩大)会议研究要求,各级项目需经乡镇分管领导、驻村第一书记、片区挂村领导等人审签,确保项目流程全过程有章可循、权责明晰,进一步加强分析研判,严把项目建设。三是认真学习领会《福建省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发改法规〔2020〕148号)等文件精神,增强三乐村法律法规意识,提高项目建设业务能力,后续工程项目实施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监督,依法依规按程序实施。

(二)项目过程把控方面

3. 关于项目验收流于形式”的问题

3)关于“验收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积极运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等方式对验收进行直播与公示,2023年8月-2024年3月开展项目验收公示10条,累计阅读量303人,直播验收4场,累计观看直播人数168人,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二是2023年11月27日组织镇村两级项目管理培训2场,共计69人次参与学习,进一步提升镇村干部的专业素养,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规定合同协议、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签署日期,未按要求填写镇村两级经管部门审核不予通过。

4)关于“现场验收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贝河、三屿、官亭村挂村领导牵头,包村干部负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项目管理纳入日常谈心谈话,强调项目验收流程,积极参与项目验收现场并签字确认验收.二是及时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予以公示,2023年8月-2024年3月开展项目验收公示2条,鼓励村民代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项目“直播”验收活动,开展直播验收2场,累计观看直播人数155人,促进公众监督,防止走过场行为的发生。三是针对贝河、三屿、官亭村,因现场验收走过场导致未及时发现虚增工程量问题,已向工程方追回虚增工程量导致的资金损失,共计61584元。其中贝河村邦崩自然村第二期通村道路硬化项目已挽回集体资金31115元,坪山自然村道道路硬化工程已挽回集体资金20091元,中海油项目施工损坏半坑亭至龙亭水闸路面及护坡修复工程已挽回集体资金10378元。

4. 关于未取得开工令擅自施工”的问题

5)关于“未取得开工令擅自施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西林等5个村5个项目,针对“未取得开工令擅自施工”的问题,由挂村领导会同包村干部针对未取得开工令擅自施工问题举一反三,在开展日常谈心谈话中,明确按程序做好申报等工作,加强后续项目监督。二是202311月27日,组织召开专题业务培训,强化村级项目程序管理,提高镇村两级相关人员业务能力,防范未取得开工令便动工实施的情况发生。三是严格规定项目审批程序,于2023年7月5日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要求,项目需经乡镇分管领导、驻村第一书记、片区挂村领导等人审签,进一步严把项目建设,做好全过程监管。

5. 关于“无资质自行设计施工图”的问题

6)关于“无资质自行设计施工图”的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为减少项目开支由官亭村委会自行开展设计,目前该项目因海西天然气管道需要,路面已破损拆除,无法聘请相关专家对工程进行安全评估二是已于2023年12月8日由官亭村挂村领导对官亭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强化村级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确保后续项目实施满足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6. 关于“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

7)关“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北山村炉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存在客观难度,涉及部分群众附属房屋需拆除和高压电线杆需迁移,其中子项目停车场需宁古施工便道停止使用后才能进一步施工建设。较多自然村房屋属土木结构,污水管网建设难度较大,造成施工进度缓慢。二是经北山挂村领导会同村两委班子与相关业主、群众协调,2023年8月10日完成竣工验收。

7. 关于“由业主另行购买的材料造价在工程结算中未核减”的问题

8)关于“由业主另行购买的材料造价在工程结算中未核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三乐村至马坂村路灯工程项目路灯是使用原104国道旧路灯拆除,三乐村、马坂村及施工方实际未单独购买新路灯,因同属一家施工单位,两笔款项共计9622.34元已责令施工单位退回,目前已从项目工程款中抵扣9622.34元。二是强化主要领导、挂村领导对村干的监督指导、谈心谈话制度,由包村干部、片区长、第一书记等负责参与项目全过程实施,并将村级资金使用、项目监管、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作为2023年下半年谈话重点,做到21个村(社区)村主干谈话全覆盖。

(三)项目工程监管方面

8. 关于“村级自建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9)关于“虚增工程造价”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由挂村领导牵头,邀请第三方公司进行现场核实认定,由福建省同升测绘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分公司负责测绘,由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复审编制。经第三方出具报告体现,马坂村官昌自然村道路建设硬化工程综合工程造价15.55万元大于工程决算造价14.7294万元;黄连坑村粗坑头至过路坑道路硬化工程(一期)综合工程造价22.22万元大于工程决算造价15.105万元;2022年小溪村陈家山路坯建设项目因人工施工情况无法进一步核实,小溪村已就相关情况书面呈报并邀请当时群众签字佐证,2020年小溪村生产道路建设工程综合工程造价9.0516万元小于工程决算造价24.8835万元,因生产道路碎石已破碎,实际施工情况无法进一步核实,2023年11月17日由小溪村挂村领导对小溪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际头村青岗自然村道路硬化项目(二期)综合工程造价17.49万元大于工程决算造价16.225万元,综上未发现虚增工程造价情况。际头村青岗自然村道路硬化项目(一期)及大厅村宁七中校边道路改造工程存在虚增工程造价情况,2023年12月8日由大厅村挂村领导对大厅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际头村挂村领导对际头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追缴工程款项,挽回经济损失39850元,其中大厅村宁七中校边道路改造工程挽回经济损失15860元,际头村青岗自然村道路硬化项目(一期)挽回经济损失23990元。二是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23年度共计开展警示教育12场次,涉及党员干部300余人次。

10)关于“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因多数为村级自建项目并已完工,三方询价等相关材料无法事后补充,已建立《七都镇镇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试行)》《七都镇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办法,严格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范村级自建项目规范流程。二是镇村两级财务职能部门及人员加强对村级自建项目的监管,包括立项审批、三方询价、审批文件和相关材料的提交要求等,对后续自建项目大额材料采购未附三方询价单的资金申请不予审核。三是对违规未经镇政府审批便动工建设的行为,2023年12月8日由相关村挂村领导对际头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黄连坑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官亭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并加强审批、监管工作,确保项目程序合规进行。

11)关于“白条入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11月27日,组织召开工程专题业务培训。强化对镇村两级经管部门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对涉及项目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二是2023年12月15日,根据《蕉城区加强村账镇管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宁德市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与本镇实际情况,建章立制2项,编制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资料汇编1册。进一步明确合同约定款项支付方式和规定:第十九条 规范支出票据管理“原则上不使用白条入账的方式进行支付,若因客观特殊原因则应当事先向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方可给予报销支出”。

12)关于“无验收材料”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6日,大厅村已提交验收材料,由大厅村、档案室相关业务人员做好工程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二是2023年11月28日组织党政办、经管站、档案室相关业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档案管理知识,提升档案整理归档水平三是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在《七都镇镇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试行)》(四)结算审核 第二点,明确规定“将工程相关材料进行归档,由项目经办人员或负责人员,经对口分管领导同意后,将工程档案材料规整并提交至档案室保管,由档案室经办人员做好档案资料交接”;在《七都镇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 资金拨付和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各村应当规范村级小型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严格按照“一项目一档案”要求,督促村集体规范收集整理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档案资料,并交镇经管部门统一存档备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规范齐全。

9. 关于“工程结算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13)关于“工程结算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涉及官亭等4个村4个项目涉及“工程结算虚增工程量”的问题,于2023年12月8日由挂村领导对官亭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由三屿村挂村领导对三屿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由贝河村挂村领导对贝河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于2023年12月28日由三乐挂村领导对三乐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三乐村民委员会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追缴回村集体账户,挽回经济损失15.18万元,其中三乐村宁德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北侧围墙外村道建设项目挽回经济损失9.02万元,贝河村邦崩自然村第二期通村道路硬化项目挽回经济损失3.1115万元,坪山自然村道道路硬化工程挽回经济损失2.0091万元,中海油项目施工损坏半坑亭至龙亭水闸路面及护坡修复工程挽回经济损失1.0378万元。二是组织召开七都镇小型项目实施业务培训2场,项目管理业务人员理论学习1场,累计教育学习83人次。三是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2023年度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2件3人,开展警示教育12场次,涉及党员干部300余人次。

10. 关于“未经批复增加变更建设内容并拆分项目”的问题

14)关于“未经批复增加变更建设内容并拆分项目”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9月28日,由北山村挂村领导组织包村干部、北山村两委进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有关文件学习,并部署项目管理工作,同时由挂村领导将项目管理纳入2023年下半年日常谈心谈话项目内容,进一步加强后续项目监督确保项目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11. 关于“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保金”的问题

15)关于“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保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核查47个项目质保金缴纳情况,存在工程质保金未预留情况,因项目质量保证期届满,未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不再收缴工程质保金二是针对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保金问题,2023年12月15日,根据本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项目预留质保金制度,在《七都镇镇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试行)四、质保金管理明确规定规范我镇在建工程质保金的支付问题,加强对质保金支付的管理和监督。所有七都镇招投标项目均要在合同中约定质保金,且质保金不低于工程价款3%的,同时质保期不少于一年,质量保证期届满,无质量问题方可支付质量保证金。项目对口分管领导、包村干部及经办联合财务等部门依法对质保金的提交和退还实施监管”,在《七都镇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 资金拨付和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80%,所有七都镇招投标项目均要在合同中约定质保金,且质保金不低于工程价款3%的,同时质保期不少于一年,质量保证期届满,无质量问题方可支付质量保证金。”并按照规定预留工程质保金。

12. 关于“合同订立不规范”的问题

16)关于“缺乏有效要件”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镇政府及黄厝等4个村共10个项目,已由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加强对黄厝等4个村的合同订立审查力度,明确项目实际约定订立时间二是2023年11月28日组织业务理论学习,强化相关经办人员对合同审核力度,规范填写时间等要素,明确规定校对合同时间等要素是否完善,参与学习14人。三是举一反三,充分利用政府法律顾问帮助解决镇一级合同中缺乏有效要件的问题20238月-2024年3月已审阅合同、协议等要件材料11件,进一步合理规范合同文件。

17)关于“违规与分公司订立合同”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查,因对政策知识掌握不够,未发现与分公司订立合同问题,于2023年11月28日组织政策理论学习,强化镇村干部对于合同理论学习,进一步掌握合同管理、签订等要求,累计参与学习14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严把合同签订关,2023年8月-2024年3月已审阅合同、协议等要件材料11件,暂未发现合同违规签订问题。

(四)项目资金使用方面

13. 关于“产业振兴资金未能壮大集体经济”的问题

18)关于“产业振兴资金未能壮大集体经济”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北山村积极打造观光园及文创园配套建设,已与文创园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合同,与培文学校签订研学基地,充分发挥畲地人家、畲家药膳店、文创园直播电商等品牌建设作用,乡镇振兴工作有序开展,已完成2023年北山村财增收计划,村集体增收50余万元。

14. 关于“项目资金滞留”的问题

19)关于“项目资金滞留”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五马峰登山步道及综合体育健身文化旅游公园广场建设一期项目已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于2024年2月6日完成工程款支付;际头村污水设施改造工程已于2024年3月29日完成验收,于2024年4月17日完成工程款支付;河墘村书井里饮水安全工程管网铺设已完成,待开展项目结算审核。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以上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督促项目尽快完成施工建设,加大对河乾村书井里饮水安全工程推进力度,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施工建设。针对资金滞留问题,及时督促按工程进度情况拨付资金。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15. 关于村级工程存在负债现象”的问题

20)关于“村级工程存在负债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际头村污水设施改造工程已于2024年3月29日完成验收,于2024年4月17日完成工程款支付;黄连坑村污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验收,于2024年4月17日完成工程款支付;马坂村路灯建设工程已完成验收工作,待统筹资金后支付项目工程款;河墘村书井里饮水安全工程管网铺设已完成,待开展项目结算审核。

下一步整改措施:统筹谋划资金拼盘。进一步敦促相关村强化集体资产管理多方筹措项目资金,促进村级债务化解待资金到位后逐步解决剩余亏欠工程款。同时要压缩非生产性支出,盘活集体存量资产,促进村组织增收。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16. 关于“无依据拨付工程款”的问题

21)关于“无依据拨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查,西陂村鱼塘填方及污水管道工程,2020年6月由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算工程造价157337元。经三家公司评选竞标,以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由福建逸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10万元中标并签订包干合同,施工完成后经验收已达到合同标准,予以包干价10万元结算工程款,已由挂村领导、包村干部、第一书记加强对西陂村后续项目资金拨付监管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已将项目资金管理纳入2023下半年度对各村主干重点日常谈话要点,累计谈话41人次,切实提升村干部对项目资金监管意识。三是结合2023年11月27日村级小型项目培训,进一步提升镇村经管部门对后续资金拨付监管能力,切实压紧履行职责。

(五)工作作风和责任落实方面

17. 关于“工作“虚”,材料不真实”的问题

22)关于“工程材料涉嫌造假”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三乐等4个村4个项目,存在工程时间逻辑错误、公司信息登记错误、合同签订公司混淆等情况,已由相关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明确实际工程时间,严把后续材料审查,杜绝工程材料造假行为。二是针对工程材料涉嫌造假问题,于2023年11月17日由小溪村挂村领导对小溪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由黄厝村挂村领导对黄厝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由西林村挂村领导对西林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于2023年12月28日由三乐村挂村领导对三乐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村民委员会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防范类似现象发生。

23)关于“会议涉嫌造假”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附照出错,已挂村领导2023年11月17日对黄厝村挂村领导对黄厝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并梳理正确村民代表大会照片。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在《七都镇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七章 工作责任 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各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各职能部门作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主体,应有效防控项目管理、实施等环节的廉政风险,创新监管机制,强化镇政府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对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职责,实现工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涉及研究项目的会议,挂村领导和包村干部需参与监督,确保会议真实有效,杜绝会议造假行为。

18.关于“作风“浮”,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24)关于“工程停滞”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五马峰登山步道及综合体育健身文化旅游公园广场建设一期项目已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于2024年2月6日完成工程款支付。河墘村书井里饮水安全工程管网铺设已完成,正修复部分破损管道并安装前端净水,待开展项目结算审核。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由河墘挂村领导组织包村干部等相关人员深入工程现场,加大督查力度,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施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25)关于“资金浪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因项目土地纠纷等问题,导致相关绿化美化等工程未实施,按合同条款约定以实际工程量结算费用,西陂村已对资金浪费事宜进行情况说明,目前工程资金已结算。下一步严把前期设计规划,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对无法实施的问题及时上报,按程序及时调整相关设计、预算等工作,减少资金浪费的情况发生。

19. 关于“意识“弱”,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26)关于“意识‘弱,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8日组织党政办、经管站、档案室相关业务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等理论知识,进一步提升档案整理归档水平,共计14人参会学习二是进一步完善档案室管理,做好后续档案保管措施,完善档案室铁门、铁窗、铁柜等配套设施。明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及时进行项目扫描归档,保证材料不丢失、不遗失,加强对入库档案管理,确保归档材料符合规范要求,做好有效要件齐全,时间不缺漏

20. 关于“作为“慢”,久拖不验收”的问题

27)关于“工程停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由黄连坑村挂村领导,会同包村干部、村两委、项目业主方进行沟通协调,开展现场实地验收,黄连坑村污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验收,于2024年4月17日完成工程款支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七都镇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1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股级以下11人,组织处理11人(其中:诫勉处分1人,提醒谈话8人,批评教育2人)。具体情况如下:

1. 针对涉嫌虚假招投标问题,七都镇党委于2023年12月28日对三乐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村民委员会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 针对无资质自行设计施工图问题,七都镇党委于2023年12月8日对官亭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3. 针对虚增工程造价问题,七都镇纪委于2023年9月8日对北山村党支部书记雷新平予以诫勉处分;七都镇党委于2023年11月2日对官亭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七都镇党委于2023年11月17日对小溪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七都镇党委于2023年12月8日对大厅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际头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三屿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贝河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4. 针对工程结算虚增工程量问题,七都镇党委于2023年12月8日对大厅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三屿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贝河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于2023年12月28日对三乐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村民委员会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5. 针对项目未经镇政府审批便动工建设问题,七都镇党委于2023年12月8日对际头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黄连坑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官亭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6. 针对工程材料涉嫌造假问题,七都镇党委于2023年11月17日对小溪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黄厝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西林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扛起责任担当。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坚定政治站位,统一思想、端正态度,认清落实好此次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推进我镇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机会。

2.坚持刮骨疗伤。以此次整改落实为契机,紧密结合我镇实际,把问题整改成效体现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发挥“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带头践行初心使命,刀刃向内、直面矛盾、刮骨疗伤,对未完成整改以及需要长期整改事项,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3.推进正风肃纪。以正风肃纪反腐为重要抓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做好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化改革阻断腐败滋生蔓延、进一步健全村级“五小”工程监管制度、加大对虚增工程量、虚假招投标、资金监管不到位等行为惩治力度、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等工作,坚决同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病原体作斗争,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15059363561,电话:0593-2387019,邮政信箱: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七都街15号,电子邮箱:tdhgdz1122@163.com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