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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蕉城区虎贝镇委员会关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9-25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中共蕉城区虎贝镇委员会关于乡村振兴

项目建设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5月22日至6月20日区委巡察一组对虎贝镇党委开展了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专项巡察。并于2023年8月25日,区委巡察一组向虎贝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情况

镇党委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突出政治整改,按照区委规定和巡察要求,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立说立行的政治作风,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找准巡察整改方向

2023年8月25日,我镇召开区委巡察组巡察虎贝镇情况反馈会,向全镇干部、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主干等通报区委巡察组对我镇巡察反馈意见,虎贝镇党委书记对巡察反馈意见作出表态,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会后,向各村、镇直各单位下发《中共虎贝镇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一组巡察虎贝镇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情况向党内的通报》(宁区虎委〔2023〕33号)。2023年8月25日下午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对照区委巡察一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完成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2023年12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问题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落实责任

虎贝镇党委专门成立虎贝镇乡村振兴项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镇直部门负责人、包村干部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细化责任分工,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全员作为”的工作态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人,落实到点。

(三)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区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全面、准确到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在整改落实中,党政领导班子将整改任务作为重中之重,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度偏慢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认真履行全面整改直接责任人责任,逐件整改、综合施策,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当下能够解决的立行立改,能够短期见效的抓紧推进,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发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项目招标管理方面

1. 关于“涉嫌规避招投标”的问题

1)关于“涉嫌规避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我镇于2023年10月11日组织人员对梅鹤村美丽乡村项目工程进行核查,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二是2023年9月18日,由分管领导组织镇经管站、村两委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文件政策,切实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三是由各挂村领导牵头,组织镇经管站定期对虎贝镇在建及新建村级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于2023年12月14日、12月18日由挂村领导、镇经管站入村督查,并将项目监督情况记录成册避免工程建设出现规避招投标等情况。

2. 关于“招标流程不够规范”的问题

2)关于“未按招标管理办法进行公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0月7日,由分管领导组织镇经管站、村两委成员进行工程管理业务培训,学习《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德市蕉城区加强村(社区)账乡镇(街道)管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虎贝镇村级建设“村建镇管”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政策,以预防项目管理风险。二是由镇经管站、项目办对虎贝镇在建、新建村级项目进行业务指导,于2023年9月18日、10月7日分别组织各村村干部、包村干部等针对项目存在问题进行业务指导,防止再次因工期紧张违反《招标投标法》等情况发生。

3. 关于“询价比选流于形式”的问题

3)关于“个别项目询价比选存在报价单格式雷同和未填写日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纪委于2023年9月22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在建项目中的两个项目(宁德虎贝云端智慧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保鲜库)、虎贝镇油溪防洪工程)进行抽查,并未发现问题。二是由镇经管站牵头,加大审核力度,对项目报价单格式、报价日期等要素进行审核,对存疑材料一律不予通过。三是镇经管站2023年9月20日,组织各村财务及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并督促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询价比选制度健康运行。

(二)项目过程把控方面

4. 关于“项目前期规划不到位”的问题

4)关于“项目前期规划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纪委于2023年10月11日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和提醒谈话处理。以切实提高干部思想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二是2023年9月22日,由自然资源领域分管领导组织镇经管站、村两委成员进行项目前期规划理论学习,规范项目前期流程并将相应土地政策传达各村,要求各村对项目要素保障强化认识三是已协调镇自然资源所、林业站等业务部门介入审核项目报批手续,明确土地性质符合相应建设规范后方可批复,杜绝“先建后拆”等被动情况发生。

5. 关于“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5)关于“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自查自纠2023年10月12日项目办、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对所开展的在建工程材料进行审核,未发现问题二是组织业务培训。镇项目办、经管站2023年9月25日组织各业务部门、村主干进行业务培训,对随意更换项目经理等问题予以重视,切实强化业主单位项目重视意识。

6. 关于“部分项目滞后严重”的问题

6)关于“部分项目滞后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项目办2023年9月20日,召开逾期工程建设攻坚会,相关责任领导组织水利站、项目办等干部至2019年虎贝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现场,并明确2019年虎贝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方案;相关责任领导与镇项目办2023年9月21日至虎贝云端智慧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现场实地察看,并确定项目智慧服务中心改造及配套设施设计变更方案;同时,镇项目办督促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加快办理园区用电手续,保障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施工进度。二是项目责任领导2023年9月25日约谈保鲜库项目中标企业负责人。三2023年11月8日前已完成初验的南侧地块智能温控棚、北侧地块智能温控棚、智能温室示范棚等三个滞后项目,并完成正式验收工作。

7. 关于“预结算审核质量不高”的问题

7)关于“部分项目预算审核单价偏高、结算审核计量无依据,存在财政资金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招标管理机制,要求甲地村、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在今后的预结审单位的选取上扩大招标范围,并提高投标门槛,镇经管站设立不良企业黑名单,对审核质量不高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二是关于虎贝镇百丈岩九壮士文化建设项目,预审报告已补充雕塑询价记录,结审报告已补充雕塑工程量审核资料。三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10月7日,由镇经管站、项目办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村主干开展工程中介服务培训会,并要求今后在订立预结审委托合同时应加入相应的质量要求及不达标的赔偿条款。

8. 关于“项目过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8)关于“项目过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黄家村2023年9月25日对于工程材料日期前后矛盾问题已作出说明并留档。二是镇项目办、经管站2023年9月25日组织业务培训会,会上确各村主干为村级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建设过程性材料委托专人进行审核,并镇经管站做好村级项目复核工作,做好查缺补漏工作。三是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于2023年11月6日制定了《虎贝镇项目建设中介服务管理制度》,并由镇项目办、经管站定期到各村业务指导,切实提升村级项目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于2023年10月7日、12月18日镇项目办、经管站深入虎贝镇七淀村、黄家村开展业务指导。

9. 关于“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9)关于“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设备重新启用。2023年11月2日,邀请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厂家技术人员到黄家村指导操作员进行设备运行,同时请厂家技术人员对操作员进行设备运转培训,确保操作员掌握设备运行、维护等基本操作。二是黄家村委会已配备专人管理相关资产,建立设备管理使用台账,确保电影正常放映,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于2023年11月2日,黄家村电影放映试点项目已投入使用。

10. 关于“项目土地租期过长”的问题

10)关于“项目土地租期过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自然资源所2023年9月22日组织镇、村两级相关涉及土地工作的干部组织培训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规政策二是由镇投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会同新厝村民委员会入户与承租群众协商修改合同期限,废除原有土地租赁合同,重新订立租赁期限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7年12月1日,共签订土地租赁合同8份,已全部重新订立。

11. 关于“项目档案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1)关于“部分项目内业资料未按规范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项目办于2023年9月27日对项目档案内页材料进行复核,虎贝镇经管站及项目办对涉及相关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检查,涉及缺失内页已补充完善,同时,我镇2023年11月6日制定了《虎贝镇项目建设中介服务管理制度》,以预防项目管理风险并严格参照执行,避免今后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镇经管站正完善档案管理,已设立镇、村两级项目档案室,制定《档案登记本》,并安排专人管理。项目经办人员需填写档案交接单,确保项目建成后内业材料“无缺无漏”三是由镇经管站负责核验档案完整性,今后在村级项目材料备案时,业主单位根据经管站意见及时补漏,杜绝内业材料缺失的问题发生。

(三)项目工程监管方面

12. 关于“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12)关于“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组织人员对东源村、梅鹤村虚增工程量的具体工程进行核查,于2023年10月11日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和批评教育处理二是镇纪委组织经管站、各相关业务所站分别2023年9月26日、10月7日对虎贝镇在建或竣工的项目进行现场抽检,抽检了浮山村内道路石材护栏建设项目、虎贝镇中洋里村绿化美化提升项目,暂未发现问题三是由镇经管站监督中介服务单位履职。要求具备相应资质承接工程服务的监理、预审、结审单位在合同中添加廉政协议及相应服务保证条款。

13. 关于“材料以次充好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

13)关于“材料以次充好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镇经管站已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结审单位对黄柏村修复水利水毁蓄水池护坡工程进行复审,核定工程差价,责令黄柏村委通过合法程序要求施工方退回工程款。二是镇纪委于2023年12月6日对黄柏村原村主干姚正助党内警告处分三是镇经管站2023年9月25日组织我镇18个行政村对《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虎贝镇村级建设“村建镇管”暂行实施办法》进行深入学习。

14. 关于变更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4)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设计施工随意增减工程量且未办理变更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25日,旧厝村、黄家村已提交相关项目设计变更材料。二是健全项目管理机制,镇经管站干部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虎贝镇村级建设“村建镇管”暂行实施办法》审核村级项目材料。三是镇项目办、经管站2023年10月17日组织镇、村相关干部、部门进行业务培训,针对如旧厝村河道整治工程护坡项目出现工程量减少未作出变更手续的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扭转经办人员固有的“变更手续仅用于增加工程量”观念,切实提高我镇项目管理水平。四是镇纪委于2023年10月11日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和批评教育处理。

15. 关于“项目资料真实性存疑”的问题

15)关于“存在部分项目资料与实际施工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组织挂村领导、包村干部等人员对项目资料进行认真梳理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二是2023年9月26日、12月19日,挂村领导组织开展“项目现场督察”“项目内页抽查”专项督察,督察了虎贝镇中洋里村绿化美化提升项目、上堡村党群活动中心修缮及党建氛围提升项目,暂未发现问题

16. 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

16)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镇对存在的61个项目开展自查自纠,现已全部竣工完成,镇项目办、经管站今后将严格按照《虎贝镇村级建设“村建镇管”暂行实施办法》收取履约保证金,以保证项目的顺利竣工。二是由镇经管站严格监督审核,督促各级项目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制度执行。三是镇司法所、项目办、经管站2023年10月7日,已组织相关经办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法律条款,对合同约定事项严格执行。

17. 关于“自建项目承包不合规”的问题

17)关于“自建项目承包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挂村领导、包村干部等人员对其项目材料进行认真梳理,镇纪委于2023年10月1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二是严格执行监督制度。我镇2023年11月6日制定了《虎贝镇项目建设中介服务管理制度》,同时,由镇经管站、挂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虎贝镇村级建设“村建镇管”暂行实施办法》,敦促各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自建项目建设。三是镇项目办、经管站2023年10月23日组织镇村两级项目管理及监督人员开展项目建设专题学习,确保项目实施合法合规。

18. 关于“项目施工效果与设计不符”的问题

18)关于“项目施工效果与设计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27日,由挂村领导组织经管站及业务所站对该村级项目核查,责令黄家、中洋里、黄柏村等村主干组织施工单位重新进行现场勘察,要求施工单位据实整改确保竣工图与实际一致,于2023年11月30日已整改完成。二是严格执行监督制度。由镇经管站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虎贝镇村级建设“村建镇管”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严格审核村级项目材料,切实加强村级工程管理。镇项目办、经管站2023年10月23日组织村账管理员、各村主干等开展项目建设专题学习,严格要求村级主干在项目建设中需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需进行设计变更的,应补充完整设计变更材料报镇经管站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19. 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9)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村级项目管理机制,由镇经管站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虎贝镇村级建设“村建镇管”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深化落实管理流程。镇经管站于2023年9月26日、10月7日,对虎贝镇中洋里村绿化美化提升项目、浮山村内道路石材护栏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暂未发现问题。二是镇纪委2023年10月23日组织镇村干部对相关项目管理纪律进行学习培训,以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责任传导,压实主体责任。

(四)项目资金拨付方面

20. 关于“未制定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问题

20)关于“未制定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0月17日,挂村领导、项目分管领导组织镇财务室、经管站等业务科室充分核查虎贝镇拨付村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全面了解相关项目建设信息,并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据实备注。二是严格按照“三资”管理规定进行资金拨付,制定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完善资金拨付上党委会研究流程,以便明确项目资金流向及用处,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避免专款被挪用风险。三是镇经管站2023年9月4日组织各村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要求业务经办对每笔款项需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并依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后方可下拨

21. 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的问题

21)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及时开展资金拨付。于2024年2月8日已下拨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专项资金40万元至黄家村民委员会二是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制度。我镇已要求各村对村级账目进行专项资金摸排,对应收未收的专项资金及时上报我镇,镇财务室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22. 关于“资金拨付审核不严谨”的问题

22)关于“资金拨付审核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镇经管站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虎贝镇村级建设“村建镇管”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据实拨付项目资金。二是镇经管站于2023年9月25日组织各村开展培训,强化村级“三资”管理,并做好“三资”的审核工作,监督“三资”民主决策过程。

23. 关于“专项资金未实行专门科目归集”的问题

23)关于“专项资金未实行专门科目归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制定了石堂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规范,规避风险二是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已设立专门科目,用于归集和管理专项资金。三是镇经管站于2023年11月6日开展了自查自纠,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暂未发现问题。四是镇经管站2023年9月25日对相关人员进行财务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干部对专项资金管理的业务水平。

24. 关于超期报销发票”的问题

24)关于“超期报销发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组织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对该项目进行认真梳理核查,镇纪委于2023年10月1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二是镇经管站2023年9月25日组织各村开展专题学习,强化其责任意识和法律法规、风险意识的学习,提升警醒意识;三是严格按照“三资”管理规定,要求各村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费用报销及结算业务,要求经办人报销各项费用时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

25. 关于专项资金公开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25)关于“专项资金公开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黄家村民委员会2023年9月25日已对未公示的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进行补充公示,并就情况进行了说明。二是镇纪委、经管站2023年9月14日组织各村集体对“三资”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再学习、再教育,加深村主干对流程管理意识。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 关于“材料以次充好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

1)关于“材料以次充好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镇经管站已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结审单位对黄柏村修复水利水毁蓄水池护坡工程进行复审,核定工程差价,责令黄柏村委通过合法程序要求施工方退回工程款。二是镇纪委于2023年12月6日对黄柏村原村主干姚正助党内警告处分三是镇经管站2023年9月25日组织我镇18个行政村对《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虎贝镇村级建设“村建镇管”暂行实施办法》进行深入学习。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流程,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并制定资金管理细则,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材料以次充好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二是完善项目验收和监管机制。镇经管站、项目办将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查流程,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跟踪和监管,确保资金流转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三是提升财务管理能力。组织镇财务室业务人员、经管站业务人员、村账管理员、各村主干等参加项目资金拨付专题培训学习,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意识,确保项目资金拨付合法合规。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2. 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的问题

2)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及时开展资金拨付。于2024年2月8日已下拨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专项资金40万元至黄家村民委员会二是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制度。我镇已要求各村对村级账目进行专项资金摸排,对应收未收的专项资金及时上报我镇,镇财务室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村级账目管理与上报机制,由镇财务室、经管站专人负责,定期对村级账目进行审查和指导,确保专项资金的准确记账和合理使用。同时,要求各村定期上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进度,以便镇财务室、经管站及时了解资金动向。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镇财务室、经管站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拨付都能按照既定用途专款专用。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镇村两级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学习,提升其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虎贝镇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6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其他人员6人。其中,组织处理6人(党内警告1人,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3人)。具体情况如下:

1.针对“项目前期规划不到位”“项目资料真实性存疑”等问题,虎贝镇党委于2023年10月1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项目前期规划不到位”“工程变更管理不到位”“项目资料真实性存疑”等问题,虎贝镇党委于2023年10月1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工程变更管理不到位”问题,虎贝镇党委于2023年10月1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涉嫌规避招投标”“虚增工程量”“自建项目承包不合规”“超期报销发票”等问题,虎贝镇党委于2023年10月1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针对“项目前期规划不到位”“虚增工程量”等问题,虎贝镇党委于2023年10月1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6.针对“材料以次充好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虎贝镇纪委于2023年10月25日对黄柏村原村主干姚正助进行立案审查;虎贝镇纪委于2023年12月6日对黄柏村原村主干姚正助党内警告处分。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理想信念根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转方式、转作风,确保上级各项工作安排落细落实。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能力素质,坚持学以致用,用有所成,学用相长。认真学习乡村振兴等有关上级政策,用各项政策指导工作开展,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同时,加强业务培训,组织镇、村干部认真学习《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确保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

(三)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坚持勇担当、转作风、提效能,经常性深入工作一线、项目一线协调推动相关工作。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确保每个点位有人抓、每个环节有人跑,主动跟进监督、一线监督,把控项目全过程。围绕项目建设成效,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理念,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带动全镇党员干部自觉在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中找定位、强担当、勇作为,不断激发全镇上下干事创业、奋发作为的潜能,全面提升作风建设工作成效。

(四)提升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思想,经常与镇、村两级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在项目工作等分管领域工作上,既要抓业务抓管理,也要抓监督执纪,加强对镇、村干部进行廉洁教育压力传导,强化正风肃纪,推动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697286;邮政信箱:宁德市蕉城区虎贝镇新厝村中心路55号;电子邮箱:gsmzhb352114@163.com

 

 

中共蕉城区虎贝镇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