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5月22日至6月20日,区委巡察四组对城南镇党委开展了乡村振兴项目专项巡察,并于2023年8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城南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对党忠诚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契机,作为提升党建工作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集思广益,逐条分解、逐个把关,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凝聚起抓整改的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同时,注重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抓好“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
镇党委书记王致松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部署、主动作为,坚持以上率下,推进从严治党,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抓、做表率,亲自督导乡村振兴项目整改落实,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纪律震慑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措施,为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就存在的问题督促班子成员及时认领、深刻剖析原因,认认真真领会要求,仔仔细细剖析原因,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事项
(一)项目招标管理方面
1. 关于“拆分工程”的问题
(1)关于“拆分工程”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蚶岐村、中融社区党支部书记对上述问题作出书面检讨,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蚶岐村挂村领导陈艳娟于2023年11月14日对蚶岐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镇党委副书记、中融社区挂社区领导林秀琳对中融社区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3年10月26日城南镇召开城南镇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管理培训会,对《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深入学习。三是2023年10月25日—27日在蚶岐村开展为期三天的自查自纠,对于同类别项目,进行合并招标;达到限额的,进行公开招投标;未达限额的,通过政府采购或者《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以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 关于“规避阳光平台招投标”的问题
(2)关于“规避阳光平台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26日田中村组织村两委学习《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宁德市蕉城区加强村(社区)账乡镇(街道)管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等文件。二是2023年11月城南镇制定《城南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工程流程进行严格规定,明确项目招投标流程,要求金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必须经过阳光平台招投标。三是镇经管站参与项目招投标过程,加强监督,避免在建项目规避阳光平台现象发生。四是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田中村挂村领导石孔鹏2023年11月14日对田中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 关于“虚假招投标”的问题
(3)关于“虚假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镇经管站对在建项目进行逐一检查,未再发现新建项目存在虚假招投标问题。二是在《城南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里规范招标程序,加强对工程招标程序监督。三是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田中村挂村领导石孔鹏2023年11月14日对田中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蚶岐村挂村领导陈艳娟2023年11月14日对蚶岐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 关于“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4)关于“公示期未满签订施工合同”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蚶岐村对上述问题作出书面检讨。二是2023年10月26日蚶岐村组织村两委成员对《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规范学习。三是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蚶岐村挂村领导陈艳娟于2023年11月14日对蚶岐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事后议定项目事宜”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城南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里对招标流程进一步规范。二是对岭头村、叶厝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按标准进行重新检查,未发现其他问题,并对项目材料及时归档。三是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石孔鹏于2023年11月14日对岭头村、叶厝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5. 关于“招标监督缺位”的问题
(6)关于“招标监督缺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制定《城南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具体细节,加强监督。二是2023年12月成立城南镇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由镇党委书记作办公室主任,镇长作常务副主任,相关分管领导作为副主任,明确项目分管职责,认真抓好项目监督。三是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石孔鹏于2023年11月14日对岭头村、叶厝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6. 关于“围标串标”的问题
(7)关于“围标串标”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中融社区挂社区领导林秀琳于2023年11月14日对中融社区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田中村挂村领导石孔鹏于2023年11月14日对田中村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塔山村挂村领导林龙智于2023年11月14日对项目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2023年11月14日中融社区相关责任人、田中村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讨。二是2023年10月26日城南镇组织镇、村两级学习《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三是城南镇建立“黑名单”制度,对镇、村(社区)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的公司,将其列入项目招标“黑名单”。四是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塔山村挂村领导林龙智于2023年10月26日召集招投标代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等就围标串标问题进行整改谈话和批评教育,由招标代理单位作情况说明。
(二)项目过程把控方面
7. 关于“未统筹项目建设衔接”的问题
(8)关于“未统筹项目建设衔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城南镇严格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要求,加强各村居规划建设监督,其中金蛇头村已根据村空间布局规划、村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制定村庄规划。二是项目前期征求区自然资源局、区海洋渔业局等相关部门用地等意见,减少项目征地问题,目前金蛇头项目已全部做好衔接。三是镇党委宣传委员、金蛇头村挂村领导黄育文2023年11月14日对金蛇头村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金蛇头村根据建设需求,倒排当年度在建项目计划,确保项目不冲突。
8. 关于“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9)关于“监理应委托而未委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10月26日城南镇组织镇、村两级学习《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二是梳理目前在建工程,目前项目应委托的已全部委托监理。三是2023年12月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明确张晋榕同志负责镇项目办全面工作,分管项目征地、报批、拆迁补偿等工作。陈晨同志主要负责监管城镇建设(含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公共照明、环保等方面的项目。石孔鹏同志主要负责监管交通(田间道路、生产道路)等方面的项目。陈言登同志主要负责监管水利渠道、人饮工程、防洪堤等方面的项目。陈艳娟同志主要负责监管乡村振兴项目方面的项目。黄华珍同志主要负责监管民政等方面项目。2023年11月制定《城南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验收流程、要求、验收人员等。
(10)关于“委托监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田中村对南峰寺至王台村及电视台步道建设项目于2023年9月6日重新委托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评估价34.9955万元,并按照最新评估结果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34.8463万元。最终结算比工程中标价43.5579万元减少8.7116万元。二是田中村2023年10月26日组织村两委学习《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三是2023年11月10日镇纪委对时任田中村党支部书记刘细汉作出留党察看处分。
9. 关于“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
(11)关于“调研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蚶岐村挂村领导陈艳娟具体负责蚶岐村项目建设监督,指定村两委成员吴坤平为责任人,定期汇报建设情况,主动协调建设困难,督促项目落成。二是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蚶岐村挂村领导陈艳娟组织蚶岐村定期召开村两委会议,讨论项目进展,加强项目调研。三是倒排项目施工计划,抓紧施工。蚶岐村自来水项目2023年12月已进入收尾阶段。
(12)关于“规划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蚶岐村挂村领导陈艳娟组织村建、环保、水利等部门对村级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制定村级项目规划。二是每个月召开项目的推进会议,根据目前项目推进难点进一步探讨,加快工程进度。三是倒排施工计划,确保工期内完工。蚶岐村保障时代锂电车里湾园区服务项目已基本完工,正组织验收。
(13)关于“项目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田中村2023年10月责令田中村的文化栏项目施工方尽快完成项目施工,目前已完工。二是扣留工程款5万余元,进一步督促施工方尽快结算。三是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田中村挂村领导石孔鹏于2023年11月14日对田中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项目工程管理方面
10. 关于“高估冒算”的问题
(14)关于“高估冒算”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2022年金蛇头简易钢结构办公用房项目进行重新结算审核,并责成施工单位退款9530元,相关资金已于2023年7月5日到账。二是蚶岐村2023年10月29日约谈福建省鑫元建设公司法人代表,要求该公司及时退回违规款项,该公司已于2024年3月21日退款1.39万元。三是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蚶岐村挂村领导陈艳娟2023年11月14日对蚶岐村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镇党委宣传委员、金蛇头村挂村领导黄育文2023年11月14日对金蛇头村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11. 关于“验收随意”的问题
(15)关于“验收随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各村居开展自我学习,强化对《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领会。二是已对2022年岭头村林厝自然村景观提升工程项目进行重新结算审核,并责成施工单位退款1489元,相关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7日到账。责成2020年田中村“一事一议”村道、步道、茶籽洋水利护坡及田中丘景观池基础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重新结算,2024年2月29日已退款348元。三是2023年11月制定《城南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在支付款项时做好项目环节材料的审核。
12. 关于“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的问题
(16)关于“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蚶岐村对目前在建项目逐个指定具体责任人,做好建设监督及后期管理。二是蚶岐村2023年12月份前进行补种加固,培土,加强后期管护。三是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蚶岐村挂村领导陈艳娟2023年11月14日对蚶岐村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13. 关于“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7)关于“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城南镇2023年12月成立城南镇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进行规范管理。二是2023年11月制定《城南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具体建设流程等。补齐未打印的纪要及盖章等。三是将项目资料及时通过档案公司定期存档。目前已将竣工材料进行归档。
(四)项目资金管理方面
14. 关于“履约保证金应收未收”的问题
(18)关于“履约保证金应收未收”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镇政府2023年10月26日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学习《宁德市蕉城区加强村(社区)账乡镇(街道)管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等文件。二是对目前所有在建项目,根据城南镇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分工,进一步排查,确保履约保证金应收尽收。三是做好制度建设,制定《城南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15. 关于“多头申报专项资金”的问题
(19)关于“多头申报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经管站指导,蚶岐村2023年10月30日开展项目支付凭证及报销手续逐笔核对。二是蚶岐村2023年10月30日对项目的立项、建设、审批等多个环节进行核查,补齐项目全套材料。三是蚶岐村重新梳理乡村振兴项目,并与区乡村振兴办对接,通过村两委会议定将剩余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转用蚶岐村其他乡村振兴项目使用。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 关于“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
(1)关于“调研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蚶岐村挂村领导陈艳娟具体负责蚶岐村项目建设监督,指定村两委成员吴坤平为责任人,定期汇报建设情况,主动协调建设困难,督促项目落成。二是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蚶岐村挂村领导陈艳娟组织蚶岐村定期召开村两委会议,讨论项目进展,加强项目调研。三是倒排项目施工计划,抓紧施工。蚶岐村自来水项目2023年12月已进入收尾阶段。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对接项目施工方,要求尽快完成施工,并组织验收结算。
整改时限:2024年7月30日
(2)关于“规划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蚶岐村挂村领导陈艳娟组织村建、环保、水利等部门对村级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制定村级项目规划。二是每个月召开项目的推进会议,根据目前项目推进难点进一步探讨,加快工程进度。三是倒排施工计划,确保工期内完工。蚶岐村保障时代锂电车里湾园区服务项目已基本完工,正组织验收。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对接项目施工方,加快组织验收结算。
整改时限:2024年7月30日
(3)关于“项目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田中村2023年10月责令田中村的文化栏项目施工方尽快完成项目施工,目前已完工。二是扣留工程款5万余元,进一步督促施工方尽快结算。三是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田中村挂村领导石孔鹏于2023年11月14日对田中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对接项目施工方,加快组织验收结算。
整改时限:2024年7月30日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中共城南镇委员会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9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其他人员9人。其中,组织处理9人(留党察看1人,诫勉1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6人)。具体情况如下:
1. 针对项目监管不到位、挖毁林木等问题,城南镇纪委于2023年11月10日对田中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刘细汉作出留党察看一年处理。
2. 针对套取专项资金、盲目施工等问题,城南镇纪委于2023年10月26日对叶厝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叶松俤诫勉处理。
3. 针对项目拆分、招标程序不规范、项目滞后等问题,城南镇党委于2023年11月14日对蚶岐村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4. 针对拆分工程问题,城南镇党委于2023年11月14日对中融社区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5. 针对事后议定项目事宜、招标监督缺位问题,城南镇党委于2023年11月14日对项目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6. 针对规避阳光平台和项目滞后问题,城南镇党委于2023年11月14日对田中村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7. 针对项目验收流于形式问题,城南镇党委于2023年11月14日对岭头村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8. 针对未统筹项目建设衔接问题,城南镇党委于2023年11月14日对金蛇头村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9. 针对围标串标问题,城南镇党委于2023年11月14日对项目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 常态抓好问题整改。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对于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继续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及时组织“回头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建设工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我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深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促进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拓展,构建起巡察整改效能释放体系,形成巡察成果全方位、多层次共享运用机制,推动各有关责任主体形成合力,确保巡察成果运用抓细抓实抓具体。坚持在全面推进系统整改上发力,上下联动,形成巡察发现问题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切实把解决共性、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治,成系统、成建制地清除问题、堵塞漏洞,解决整改质量效果虚化问题。
3. 深入推进成果转化。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成效,及时检查监督,巩固整改成果,夯实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与提升乡村振兴工作本领紧密结合,与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紧密结合,通过“再整改”进一步凝心聚力、激发活力、提升能力,不断推动新时代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962216;邮政信箱: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鹤鸣路1号,邮政编码:352100;电子邮箱:ftyjs007@163.com。
中共城南镇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