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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9-25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委员会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522日至620,区委巡察组对八都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824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八都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为原则,充分认识“巡察问题是生命线,整改问题是落脚点”,做到立行立改、真抓真改、全面整改。为深入落实2023年8月24日区委巡察四组对八都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专项巡察工作提出的巡察意见,八都镇党委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结合实际逐条逐项抓好措施细化和责任分解,保证相关人员各司其职,不断优化整改机制,进一步建章立制,从巡察整改中吸取经验教训,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八都镇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主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对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各项问题的责任人,并要求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事项

(一)项目招标管理方面

1. 关于“虚假招投标”的问题

1)关于“虚假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项目分管领导、项目涉及村挂村领导牵头,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走访、谈话核实等方式对吴山村、溪池村、红门里村项目梳理复核。①溪池村:新建木屋及木屋面提升工程、木屋改造提升工程、人大之家建设工程存在违规行为,已移交八都镇纪委,镇纪委于2023年10月10日对原溪池村党支部书记吴元邦给予诫勉处理。②吴山村:茶园基耕道路工程预计建设3公里,签订补充协议后项目增加建设0.5公里机耕道路,实际结审支付工程款未超过50万元。因建设程序不规范,吴山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9月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③红门里村:天鹅溪生态园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26.84万元,实际资金筹措仅到位10万元投入建设,因村主干项目业务能力薄弱,导致建设程序不规范,目前项目内页材料已收集,红门里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0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制定《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于2023年7月10日印发,并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内容,切实领会精髓,把握制度。三是已加强经管站相关人员的教育引导,要求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第三十一条和《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指导要求,准确把握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流程,强化审批审核力度。

2. 关于规避招投标”的问题

2)关于“规避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4日党委会集体研究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调岗处理。二是分管领导于2023年11月19日对临海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相关镇投公司已进行内部通报,规范后期项目管理。

3)关于“规避阳光平台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挂村领导联合乡村振兴办通过查阅账目、财务资料,现场走访查看等方式对吴山村茶园基耕道路工程梳理复核。经核实,该项目按预算审核价招标,后根据项目实际签订补充协议后增加建设0.5公里,支付工程款49.65万元,低于阳光平台发包标准。但该项目整体建设程序不规范,吴山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9月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八都镇制定了《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于2023年7月10日印发,并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内容,切实领会精髓,把握制度。三是由挂村领导组织吴山村主干深入学习《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切实强化法制思维。

 3. 关于“预算未审核先行招标”的问题

4)关于“预算未审核先行招标”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因溪池村旧街修缮及景观改造项目未竣工结算,已委托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预算和预算审核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已出二是挂村领导、乡村振兴办、包村干部严格落实指导监督职责,坚持工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三是制定了《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于2023年7月10日印发,并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内容,切实领会精髓,把握制度。

4. 关于“涉嫌围标串标”的问题

5关于涉嫌围标串标”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管站已建立项目招投标公司电子台账,并在动态更新监测,加强对招投标公司关联情况、代表人关联情况甄别,从招标公司层面及时发现围标串标线索,从源头消除风险隐患。二是分管领导已组织经管站人员深入学习《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引导相关岗位人员更加准确把握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流程,做到严格遵循招投标活动基本原则,防止苗头性隐患性问题发生。三是已要求经管站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第三十一条和《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为准则,准确把握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流程,强化审批审核力度。

(二)项目过程把控方面

5. 关于“决策论证不科学”的问题

6)关于项目投资无效益”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八都镇溪池村已提交农耕文化园项目相关情况说明,该项目主要修复溪池村A、B两栋旧屋屋顶、倒塌墙体、楼上的木地板、木头墙体等。目前A栋有三个店面正在招租,主楼准备作为农村书屋使用,预计租金收入3万/年,获得的租金作为村集体收入。B栋正在规划作为文创租用给文创公司,租期10年,预计能收回租金25万左右,村里已积极对接,将修缮房屋尽快投入使用、获得收益。

7)关于“项目缺乏勘察设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红门里村已就该项目提供相关情况说明,给水一期工程因资金量不足,村里为节约资金未按程序邀请专业队伍开展勘察,导致项目打完机井后没有水源。二是红门里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0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经管站已进一步建章立制,于2023年7月10日印发《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并组织召开全镇干部大会学习文件,规范建设类项目前期勘察工作。

8)关于“违规建设”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我镇已对新楼同心文体广场进行了恢复与治理,并对绿化草坪进行了复耕。二是新楼村挂村领导已于2023年6月26日就新楼村项目建设前置审批不到位、造成乡村振兴建设资金损失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制定了《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于2023年7月10日印发,并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内容,切实领会精髓,把握制度。四是经管站严格落实《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村级项目实施前与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充分衔接,比对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各类自然保护地、河道管理范围线、生态公益林管理等管控要求,未经地类核对或不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的一律禁止申请。

6. 关于变更随意,未按施工图实施”的问题

9)关于变更随意,未按施工图实施”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溪池村垃圾干湿分离处理站工程,现已按照变更图纸实施建设,目前已竣工验收。二是际山村水土保持生态村治理工程,设计单位已提供变更实施材料,工程已竣工验收。三是际山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1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八都镇制定了《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于2023年7月10日印发,并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内容,切实领会精髓,把握制度。五是经管站将严格落实《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要求村级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但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等因素,确需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或者建筑材料更换的,由村(居)两委会议讨论同意,经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审核把关,报乡镇备案后实施。

7. 关于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问题

10 关于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分管领导和挂村领导的实地核实,巡察期间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村级项目10个,专项债项目19个,共计29个项目。截止目前已竣工验收村级项目6个,专项债项目19个,共计25个项目。二是责令未经竣工验收的项目停止使用,并督促施工单位加紧完善材料,及时组织验收后再投入使用三是八都镇制定了《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于2023年7月10日印发,并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内容,切实领会精髓,把握制度。四是针对部分项目因资金问题而无法竣工的实际,经管站将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范村集体项目建设管理,禁止举债搞基本建设。

8.关于在建工程偷工减料”的问题

11)关于在建工程偷工减料”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猴盾村及宁德市临海水乡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已提供2023年猴盾村民俗修缮及环境整治项目有关情况说明,附有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联系单、现场施工照片等变更佐证材料。该项目经变更后按变更内容实施10cm的水泥混凝土,并已按程序验收。

9. 关于工程监理缺位”的问题

12)关于工程监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因早期宁区委办〔2018〕118号三资监管文件相关规定村级3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自行组织监理,导致大部项目由村民代表成员、村务监督成员、村纪检成员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督未委托监理单位。目前,经管站严格按照《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15万以上项目工程必须聘请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不断强化主体责任。二是经管站已建立电子台账,并动态更新监测,加强对监理公司关联情况、代表人关联情况甄别,坚持合同履约监管与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相结合。三是挂村领导及临海公司分管领导已分别对相关村主任、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八都镇制定了《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于2023年7月10日印发,并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内容,切实领会精髓,把握制度。

10. 关于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

13)关于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分管领导和挂村领导的实地核实,目前16个项目有11个项目已竣工验收。二是经管站已建立电子台账,对进度缓慢项目加强检查,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加紧完善材料,组织验收。三是挂村领导及临海公司分管领导已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制定了《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于2023年7月10日印发,并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内容,切实领会精髓,把握制度。五是针对部分项目因资金问题而无法竣工的实际,经管站将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范村集体项目建设管理,禁止举债搞基本建设。

11.关于“自建项目不规范”的问题

14)关于“自建项目指定给个人承包”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下汐村文体活动中心因施工材料变更未及时更改报销材料导致多报销部分,经查实已退回多报销710元,镇纪委已对2018年大坪村自然村路面硬进行立案二是挂村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经管站已进一步建章立制,于2023年7月10日印发《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并组织召开全镇干部大会学习文件,加强项目管理四是针对村级自建项目,经管站将严格按照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开展,村集体必须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实施方案,提供预算书、预算审核等,由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审核把关,向乡镇提出申请,经乡镇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实施。

15)关于“自建项目随意施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委托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后岗寨机耕路硬化工程进行重新测量,面积和长度均达到要求,该项目建设已完成、项目资金已拨付。由于兰梨线高压220千伏高压线路改造工程施工,货车载重物频繁通行,对路面造成压迫,导致路面破损,现已责令云淡村对该路段大型货车通行进行限流。二是就规范建设村级项目问题,云淡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2月12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制定了《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于2023年7月10日印发,并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内容,切实领会精髓,把握制度。三是八都镇将严格落实《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由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是否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对发现的施工问题要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并及时向乡镇报备。

项目工程管理方面

12. 关于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16)关于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该问题线索已移交八都镇纪委处理,2023年8月,八都镇纪委经向项目施工单位福建宋晟建设公司、项目监理单位福建九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及部分溪池村群众了解核实情况,溪池村乡村振兴、美化绿化环境改造提升工程中山樱花种植数量基本符合结算审核书中种植172株的情况,后期因干旱、暴雨等,暂未发现该项目存在虚增工程量问题。2023年10月10日,八都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涉嫌虚增工程量问题予以失实了结。二是八都镇将严格落实《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由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是否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对发现的施工问题要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并及时向乡镇报备。

13. 关于项目建设‘一托了之’”的问题

17)关于“八都镇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立行立改,通过党委会重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自整改期起,镇属企业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均严格依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议定。二是分管领导于2023年11月19日对原临海公司负责人林禄明进行批评教育。

14. 关于项目报大建小”的问题

18 关于项目报大建小”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由于红门里村、水际村因建设中资金未到位只完成部分项目建设红门里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0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水际村分管领导于2023年11月7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经管站将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范村集体项目建设管理,禁止举债搞基本建设。三是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第三十一条和《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为依托,加大对村集体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审核力度,并由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审核把关,落实好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总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筹资方式等,严格落实上级关于项目招投标文件规定精神。

15. 关于造价咨询委托不规范”的问题

19)关于造价咨询委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涉及村已提供情况说明,因时任村主干工程项目业务不精,导致以上项目造价咨询委托不规范问题,水际村分管领导于2023年11月7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南岗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1月22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红门里村幸福苑改造项目,红门里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0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制定了《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于2023年7月10日印发,并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内容,切实领会精髓,把握制度。四是经管站已建立电子台账,并动态完善,加强对预算价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及结算审核单位的甄别,从源头消除风险隐患。

16. 关于工程档案缺失严重”的问题

20)关于工程档案缺失严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就经管站村级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对经管站站长进行岗位调整,同时,通过设立专门档案室、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完善工程台账等形式,全面梳理村级项目档案,确保及时归档项目资料。二是已加强经管人员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切实转变工程管理相关人员重工程建设、轻档案管理的观念,及时归集和整理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档案资料,做到建设项目与档案同步管理。三是已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力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四是已组织多形式专业化培训、定期学习,以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保证。

(四)项目资金管理方面

17. 关于套取资金”的问题

21)关于套取资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委托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后岗寨机耕路硬化工程进行重新测量,面积和长度均达到要求,该项目建设已完成、项目资金已拨付,不存在虚开水泥发票、套取工程款问题二是就规范建设村级项目问题,云淡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2月12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已组织八都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断强化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八都镇已重申严格按照《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为准则,由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是否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对发现的施工问题要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并及时向乡镇报备。

18. 关于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22)关于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挂村领导查阅资料、现场走访、谈话核实等方式了解,范氏宗祠属于整村外立面整治其中之一,为实现整村整治提升效果经范氏宗祠理事会申请、村两委会研究同意后纳入整治,申请项目是以宗祠的代表人“范高宁”作为总代表进行申请,由范高宁代表范式宗祠理事会进行项目及奖补资金申请;二是就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新楼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1月23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已由村级代理会计人员按照梳理出的八都镇乡村振兴试点村、示范村的专项资金收支明细表在村级财务监管系统中设置乡村振兴专门科目,并对列入其他科目的专项资金进行及时调整,对专项资金收支进行单独列账管理。

19. 关于未结算审核即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23)关于未结算审核即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挂村领调查了解,大坪村污水处理项目因时任经办干部去世未移交补齐资料无法结算审核,大坪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1月2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经管站将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第三十一条和《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为准则,准确把握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流程,强化审批审核力度。

20. 关于工程款未及时拨付”的问题

24)关于工程款未及时拨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财务室已查找相关凭证,核实资金拨付依据,2024年1月23日完成剩余的资金拨付。二是已建立专项资金核查机制,定期汇总资金使用情况。

21. 关于财务把关不严”的问题

25)关于“会计凭证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代理会计未将红门里村道路路基开挖工程相关材料做入账簿,导致进度款申请函、申报表等材料缺失,目前,红门里村已提供相关材料。二是半山村调解室装修及村委楼门口装修工程,在2018年3月11半山村民代表会议上集体研究,因时间紧当时村委仅口头咨询三家店铺,就近选择一家店铺购买板材、瓷砖等材料,另一家店铺购买水泥,相关询价材料未及时提供纸质文件,未提供购货清单。三是红门里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0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半山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1月22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经管站将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七章第三十七条将发生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含相关会议记录、合同原件、影像资料等),经“五笔会签”后,进行分类、汇总,于报账日报送委托代理会计,并办理票据交接手续,同时严格根据合同履行情况支付工程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定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加强支出审核控制,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保证单据合法有效。

26)关于“工程设计费转入个人账户”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红门里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因时任经办干部离任,项目材料缺失,无法联系代开发票的个人,导致转入个人账户的设计费无法追回和重新按程序支付。二是红门里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0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已要求经管站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和《蕉城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依托,严把审核关,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27)关于“报销凭证及发票无财务审核”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于2023年11月19日对临海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已组织开展有关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及制度意识,加强学习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审核制度。

28)关于“未经询价即购买服务或物品”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挂村领导通过查阅资料,2022年9月半山村购买上新楼自然村饮水管道的询价材料附在2022年第四季度11号账本中。二是通过核实,下汐村挖掘机施工经三家比价后按时计价,因报账时代理会计未收取比价材料导致未见询价材料,目前报价材料已收集齐全。三是半山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1月22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下汐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已要求经管站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七章第三十七条将发生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含相关会议记录、合同原件、影像资料等),经“五笔会签”后,进行分类、汇总,于报账日报送委托代理会计,并办理票据交接手续,同时充分利用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做好线上同步公开工作,做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22. 关于履约保证金应收未收”的问题

29)关于履约保证金应收未收”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于2023年11月19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已组织项目负责人员对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深入学习,依法依规收取履约保证金,严格根据合同规定不超过中标价的百分之十收取履约保证金。

23. 关于质保金应扣未扣”的问题

30)关于质保金应扣未扣”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于2023年11月19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同时建章立制加强项目管理,依法依规扣取质保金,严格根据合同规定,以通常不超过3%的工程结算价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扣取。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 关于“决策论证不科学”的问题

1)关于项目投资无效益”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八都镇溪池村已提交农耕文化园项目相关情况说明,该项目主要修复溪池村A、B两栋旧屋屋顶、倒塌墙体、楼上的木地板、木头墙体等。目前A栋有三个店面正在招租,主楼准备作为农村书屋使用,预计租金收入3万/年,获得的租金作为村集体收入。B栋正在规划作为文创租用给文创公司,租期10年,预计能收回租金25万左右,村里已积极对接,将修缮房屋尽快投入使用、获得收益。

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时跟进农耕文化园项目情况,督促溪池村加快招租进度,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确保修缮房屋尽快投入使用,增加村集体收入。

整改时限:20241031

2. 关于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问题

2 关于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分管领导和挂村领导的实地核实,巡察期间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村级项目10个,专项债项目19个,共计29个项目。截止目前已竣工验收村级项目6个,专项债项目19个,共计25个项目。二是责令未经竣工验收的项目停止使用,并督促施工单位加紧完善材料,及时组织验收后再投入使用三是八都镇制定了《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于2023年7月10日印发,并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内容,切实领会精髓,把握制度。四是针对部分项目因资金问题而无法竣工的实际,经管站将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范村集体项目建设管理,禁止举债搞基本建设。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加快项目进度,早日竣工验收,并及时完善相关竣工验收材料,确保组织验收后再投入使用。二是持续组织学习《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强化项目管理三是针对因资金问题而无法竣工的项目,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范村集体项目建设管理

整改时限:20241031

3. 关于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

3)关于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分管领导和挂村领导的实地核实,目前16个项目有11个项目已竣工验收。二是经管站已建立电子台账,对进度缓慢项目加强检查,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加紧完善材料,组织验收。三是挂村领导及临海公司分管领导已分别对相关村主任、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制定了《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于2023年7月10日印发,并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内容,切实领会精髓,把握制度。五是针对部分项目因资金问题而无法竣工的实际,经管站将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范村集体项目建设管理,禁止举债搞基本建设。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加快项目进度,早日竣工验收,并及时完善相关竣工验收材料。二是持续组织学习《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汇编》强化项目管理三是针对因资金问题而无法竣工的项目,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范村集体项目建设管理

整改时限:20241031

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八都镇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4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其他人员24人。其中,党内警告1人,诫勉1人,失实了结2人,组织处理20(批评教育17人,提醒谈话3人)。具体情况如下:

1.针对“虚假招投标”的问题2024年5月12日,八都镇纪委对吴山村党支部委员、纪检小组长吴树周的违纪问题进行党纪立案审查,2024年5月29日,该案已结案,蕉城区纪委给予吴树周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针对“虚假招投标”的问题,八都镇纪委于2023年10月10日给予原溪池村党支部书记吴元邦诫勉处理。

3.针对“虚假招投标”的问题,八都镇纪委于2023年10月10日给予相关责任人失实了结。

4.针对“虚假招投标”的问题,八都镇纪委于2023年10月10日给予相关责任人失实了结。

5.针对“工程监理缺位”的问题,八都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1月2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6.针对“项目涉及未结算审核即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大坪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1月2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7.针对“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造价咨询委托不规范、财务办关不严”的问题,红门里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0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8.针对“工程监理缺位”的问题,猴盾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1月2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9.针对“工程监理缺位”的问题,猴盾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1月2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0.针对“项目变更随意,未按施工图实施以及项目指定给个人承包”的问题,际山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1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1.针对“项目会计凭证附件不全、未经询价即购买服务或物品”的问题,半山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1月22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2.针对“造价咨询委托不规范、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项目未委托监理单位”的问题,南岗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1月22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3.针对“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吴山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9月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4.针对“项目未按施工图实施、进度缓慢、决策论证不科学”的问题,溪池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0月2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5.针对“工程随意施工、套取资金”的问题,云淡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2月12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6.针对“项目未委托监理单位、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进度缓慢”的问题,新峰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9月2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7.针对“工程存在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工程监理缺位”的问题,新楼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1月2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8.针对“工程存在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工程监理缺位”的问题,新楼村挂村领导于2023年11月2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9.针对“项目工程报销凭证单据及发票无财务审核签字”的问题,分管领导于2023年11月19日对临海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0.针对“工程把关不严”的问题,分管领导于2023年11月19日对临海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1.针对“工程监理缺位、工程质量无保障、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项目履约保证金应收未收、质保金应扣未扣”的问题,分管领导于2023年11月19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2.针对“项目只完成部分项目建设、造价咨询委托不规范、项目建设未委托监理单位、进度缓慢”的问题,水际村分管领导于2023年11月7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3.针对“自建项目不规范”的问题,仁厚村分管领导于2023年11月7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4.针对“自建项目指定给个人承包、未经询价即购买服务或物品”的问题,下汐村分管领导于2023年1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强化干部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升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巡察整改发现的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生根”。

2.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工作统筹,不断巩固上下联动、全域整改工作机制,通过推动有代表性的重大问题整改,以点扩面,带动域范围内相关领域的举一反三和建章立制。

3.加强政治监督。镇纪检部门强化监督,同时明确班子成员、包村干部、村主干责任,规范项目建设,及时公开项目招投标、监理等情况,采取专项督导、走访调查等形式,盯紧项目进度,持续加强监督,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398027邮政信箱056电子邮箱:bdlyydhl@163.com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委员会

20249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