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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
发布时间: 2018-05-29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

1、蕉城区水利局主任科员、金涵水库管理处主任陈新京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间,金涵水库管理处以“七一”活动、中秋补贴、国庆加班、油费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补贴合计61701.96元,陈新京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陈新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上缴国库。

2、蕉城区区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黄扬鑫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2013年12月至2017年2月间,蕉城区商务局长期存在公私车混用现象,以公车名义给私车加油,报销油费共计20695.73元。黄扬鑫作为时任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对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4月,黄扬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近年来,我区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但仍有少数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深刻汲取教训,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实施办法,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从小事做起,从小节严起,自觉做公私分明、廉洁自律的表率。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突出表现,紧盯重要节点,紧盯“关键少数”,密切关注新动向,及时安排部署,在压力传导上严到底、不能让,推动责任落实,以钉钉子精神严纠“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实践“五抓五重”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履职不力、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或“四风”问题突出的,要严肃问责追责,越往后执纪越严,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