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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案例
发布时间: 2018-03-20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案例。

1、洋中镇章后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永存等人违规拆分低保金问题。2004-2017年,刘永存(1994.6-2007.7任章后党支部书记)、刘祚旺(2006.8-2009.8任章后村村委会主任),刘成瑶(2007.8-2015.7任章后村党支部书记)、刘朱英(2015.8至今任章后村党支部书记)先后任职章后村主干期间,均存在分配发放低保金时违规操作,将低保金进行拆分共享给多户贫困户,造成低保对象低保金未足额发放到户问题。2017年12月5日,刘永存、刘祚旺、刘成瑶、刘朱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八都镇金垂村村委委员钟玉蔡违规截留惠农资金问题。2016年12月,区民宗局下拨金垂村龙眼受灾嫁接补助款6万元,钟玉蔡私自截留2.131万元用于偿还金楼仔自然村停车坪水泥硬化工程款,剩余补助款发放给39户龙眼嫁接户。2017年12月18日,钟玉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赤溪镇炉田村原村委会主任黄徐德擅自上报建档立卡贫困户问题。2014年9月,时任赤溪镇炉田村村委会主任黄徐德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工作时,未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和公示,仅通过村民自行上报及黄徐德入户了解情况等方式,擅自将林锡炎等16户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上报赤溪镇政府,导致林锡炎户实际情况有误。2017年127日,黄徐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从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摆并切实解决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资金落实不力的突出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深入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解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等问题。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对扶贫领域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强化责任担当,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全省扶贫领域精准监督“1+X”工作推进会精神。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瞄准主体责任、瞄准政策落实、瞄准项目资金、瞄准脱贫实效,既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又要盯紧基层干部这个“重要多数”,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震慑警示效应,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