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宁德市纪委通报2起项目指挥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福鼎市江滨西路拓宽改造工程指挥部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经查,2010年8月至2016年12月,福鼎市江滨西路拓宽改造工程指挥部违规向15名项目指挥部人员发放补贴共计34.49万元,其中,2013年7月至2016年12月违规发放补贴1.6万元。2017年4月20日,经宁德市纪委研究决定,对时任总指挥、福鼎市政协原主席叶梅生,时任常务副总指挥、福鼎市政府原调研员许文斌,时任副总指挥、福鼎市住建局原局长王贞安予以通报。
2.霞浦县核电项目建设指挥部违规采购问题。经查,2015年7月16日,核电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长、霞浦县委常委郑德勇主持召开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自行采购指挥部办公设备,指定由指挥部工作人员曾冬冬负责办理。2015年7月18日,曾冬冬未经政府采购程序,违规向亲友经营的电脑公司一次性购买电脑设备共计6万余元。2017年4月20日,经宁德市纪委研究决定,对指挥长、霞浦县委常委郑德勇,副指挥长、霞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勋,时任副指挥长、长春镇原党委书记卓强予以通报。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引以为戒,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养成纪律自觉,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要认真对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成立的项目建设指挥部等临时机构进行再清理、再检查,对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采购等问题,要积极主动进行纠正。同时,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保护好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项目指挥部等临时机构的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现形就抓,一个都不放过,要按照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确定责任主体,实行责任追究终身制,不因问题发现的时间、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化免予责任追究;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实行“一案双查四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也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