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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6-10-26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察局

10月25日,宁德市蕉城区纪委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蕉城区漳湾中心小学教师林生清为他人套取国家财政农机购置专项补贴款问题。2008年,林生清明知同学章赛桂通过自己是区农户的名义向区农机局申购联合收割机来套取国家财政农机购置专项补贴款的情况下,帮助章赛桂向区农机局申购联合收割机,并参与签订《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和办理收割机挂牌手续,在章赛桂成功套取50000元后,收取章赛桂给予他的1200元辛苦费。2016年8月3日,林生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上缴其所收现金1200元。

2、蕉城区三都镇礁溪村党支部书记陈德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3年1月,区林业局下拨三都镇礁溪村2010和2011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59890.32元,其中公益林所有者补偿费48644.82元,生态公益林监管经费11245.5元。陈德辉在协助区林业局发放该补偿金工作中,违反《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未按上级要求将公益林所有者补偿费发放给公益林所有者,而是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和部分村干商议形式,将该款项拨付给村老人会用于扩建祠堂及修整陈氏族谱(38000多元)和村委会偿还村集体欠款(21000多元)。2016年8月9日,陈德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蕉城区霍童镇文湖村党支部书记颜序禄、村民主任颜元其擅自将村集体土地征用等问题。2010年10月28日,文湖村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同意公墓建设征用“鹧鸪垅”坡地150亩,征地费用20万元。公墓开发商申发公司实际未付这20万元款项,而是让村委会去收回该公司前期向文湖村村民个人征用“芦坪”水田的费用作为抵扣。2012年12月12 日,文湖村委会开具了预收申发公司山地补偿款20万元的领款单据,领款人颜元其,证明人颜序禄,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截止2016年7月,村委会向前期被征地的村民收回征地款12.044万元,颜元其将收回的征地款用于支付环卫工资、青苗补偿等,未做收入登账。颜序禄、颜元其在申发公司20万元征地及青苗补偿款未到位的情况下,未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授权,擅自同意将“鹧鸪垅”坡地征用给申发公司,造成村集体财产损失7.956万元。2016年9月8日,颜序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颜元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蕉城区飞鸾镇连顺村党支部书记谢仪佺、镇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会计王星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5年12月,区扶贫专项资金检查时,发现连顺村帮扶资金尚未入账,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谢仪佺未如实向检查组报告6.3万元帮扶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镇经管站工作人员要求对该资金使用进行整改的事实,而是制作了虚假的慰问困难户支出花名册等支出收款收据,作为帮扶资金的使用支出凭证提供给检查组。2014年8月,王星平不正确履行职责,未严格按照会计业务流程规定操作,对连顺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16.2万元的支出票据把关不严,予以核销。2015年12月底,王星平在未全面理解帮扶资金具体用途规定的情况下,认为连顺村2014、2015年度帮扶资金用于自然村道路硬化和河道改造等用途不规范,错误指导连顺村村主干予以整改,且没有向区扶贫专项资金检查组如实报告。2016年3月,王星平对连顺村村主干提供用来作为帮扶资金使用整改的6.3466万元虚假支出票据未认真审核,予以入账,造成账面虚增开支6.3466万元。2016年8月9日,谢仪佺、王星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列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明纪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和约束自己。党员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严于律己。

各有关部门既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又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敢于向扶贫资金伸手的绝不姑息,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遏制基层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