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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6-03-01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察局

201425,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梅田村5个自然村群众开展忠烈恩王(黄岳)巡游庆祝活动,王厝自然村王庆凑向村委会提议买些礼花燃放,经时任村委会主任王瑞喜同意后,王庆凑买了12个烟花礼炮,用于梅田村5个自然村及巡游路上燃放。王庆凑购买烟花礼炮3048元,经王瑞喜审批同意报销。20151215日,飞鸾镇纪委给予王瑞喜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