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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监督检查股股长王汉祥违纪被撤职
发布时间: 2017-07-22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察局

日前,区监察局对区财政局监督检查股股长王汉祥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汉祥任区财政局监督股股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乡镇财政所提交的报销票据复核把关不到位,造成国家财产较大损失,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且其具有帮助被审查人伪造销毁证据、与他人串供的情节,应从重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监察局批准,给予王汉祥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