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贝镇财政所负责人叶家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他违纪被处分
发布时间: 2017-07-22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察局
日前,经区委批准,区纪委对虎贝镇财政所负责人叶家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他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叶家峰同志任区财政局虎贝财政所负责人期间,违反政治纪律,串供、伪造及销毁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接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发放工资及报销他人探亲路费;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叶家峰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监察局批准,给予叶家峰同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