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委员会关于乡村振兴试点村、示范村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14 发布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10783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21日,区委巡察组对霍童镇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大石村、坑头村、邑坂村、石桥村、外表村进行了专项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责任,细化分工扎实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118日,巡察反馈意见会召开后,立即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林道瑞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黄德坤为第一副组长,党副书记、统战委员曹原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副组长,黄石福、王细聪、黄伟祖、陈涓、阮晓涵、陈允浩等相关部门干部及大石村、坑头村、外表村、石桥村、邑坂村党(总)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整改落实期间各项工作,曹原灿兼任办公室主任,林海艳任办公室副主任。128以党委文件形式印发了区委巡察专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讲话稿、党委书记在区委巡察一组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先后两次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33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到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224日镇党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一组乡村振兴试点村、示范村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宁区霍202332),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围绕3个方面21个主要问题和巡察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加强监督,推动落实。党委副书记曹原灿、纪委书记林海艳负责,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每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对反馈问题实行督导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各项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方面

1. 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学习不够系统,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3月,先后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会上,领导班子结合镇村实际就开展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二是2023年3月先后开展了机关党支部党小组学习会、镇级党校培训暨党员教育大会,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习近平论“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

2)关于“宣传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宣传工作方案》,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二是2022年11月以来,镇班子成员分别到文湖、坑头、枇杷洞等21个村,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传宣讲活动21次;2023年2月至3月期间,组织理论宣讲轻骑兵进邑坂村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惠农政策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宣传宣讲活动2次。三是2023年3月,坑头村、大石村、石桥村、邑坂村、外表村两委分别组织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专题学习会,提高村干部解读乡村振兴政策的能力。四是2023年2月发动各村使用村村响广播持续播放创城宣传音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美化家园行动音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科普音频,并将乡村振兴战略科普视频推送至各村,重点在坑头村、大石村等五个村组织群众观看乡村振兴战略科普视频;3月期间,组织理论宣讲轻骑兵、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霍童镇社工站志愿者前往霍童镇区、石桥村、邑坂村、外表村、坑头村、大石村入户发放乡村振兴战略科普宣传单,提高各村群众对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知晓率。

2. 关于“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3)关于“垃圾干湿分离设施晒太阳现象普遍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好垃圾干湿分离设施启用和管护。联系厂家技术人员于2023年2月至3月分别到外表、石桥、邑坂、坑头、大石等村指导设备使用,同时,各村安排专人负责垃圾干湿分离设施运行和日常管护建立长效机制。制定《霍童镇农村垃圾干湿分离运行长效机制》,各村建立垃圾回收台账,实行积分制,确保垃圾干湿分离设施长效运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宣传海报、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垃圾干湿分类的要求和意义,提高村民垃圾干湿分类意识,共计张贴海报20余张,发放宣传单470余张

(4)关于“宣传发动不够到位,环保意识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巡察期间已完成外表村后山武术楼绿化部分修剪,并交由专人定期整理,完成坑头村村内绿化修缮,对邑坂、石桥、外表、大石、坑头村卫生死角进行清理。2023年2月完成坑头村污水管网修复。二是加强宣传。2023年2月霍童镇综合执法大队联合霍童镇环境保护办公室分别到石桥、邑坂、外表、大石、坑头等村开展环保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车宣传,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500余张。今后我镇将持续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环保意识。三是建立常态化机制。2023年2月出台《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春季人居环境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宁区霍政2023﹞49号),执行“村自查、镇检查”制度,2023年3月以来对外表、邑坂、大石、坑头、石桥等村开展人居环境督查,村级自查上报问题总计14个,出动督查45人次,镇级督查问题35个,以上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下一步我镇将依照实施方案,持续推动霍童镇人居环境工作稳步提升,确保村庄环境整洁。

2. 关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不够有力,文旅融合不够深入”的问题

(5)关于“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引进宁德市中瑜投资有限公司,与镇旅游公司、大石村委会利用壶珑小院、风味饮食工坊、石头艺术创新工坊等民居3幢,共同开发壶珑小院、壶珑茶铺,经营特色餐饮、共享茶室、民宿、文创产品等。壶珑茶铺已于2023年3月开始运营,入驻人员5人;壶珑小院已完成装修并于2023年3月投入使用。二是对接外表武术协会,制定武协制度,并于2023年3月举办外表鹤桩拳武术交流会,宣传外表武术文化。三是2022年11月已将外表、石桥、邑坂、大石、坑头等村的乡村特色文化旅游纳入智慧导览方案中,现已完成智慧导览工程,持续打响文化产业知名度,提升影响力,推进乡村文旅产业发展。

(6)关于“红旅融合、茶旅融合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月,完成坑头老区茶旅生态观光园建设,通过樱花种植、茶园休闲步道建设等打造网红打卡点,推进红旅融合、茶旅融合发展二是2022年12月,以宁德市云雾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主体,成功申报市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进一步推动坑头村茶旅品牌建设三是2022年12月,已完成红色休闲旅游文化广场二期建设工程。2023年2月,50余名蕉城区老红军、新四军后代,走进蕉城区霍童镇坑头村,开展“老红军、新四军后代革命老区行”活动,通过福建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等进行宣传报道,宣传坑头红色文化;2023年3月在微信平台“游在蕉城”发表“遍地传奇 风景如画!蕉城坑头竟有着这样一段铁骨柔情!”一文,进一步宣传坑头红色文化。

(二)落实产业发展战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方面

4. 关于“项目监管不到位,造成财政资金流失”的问题

7)关于“项目监管不到位,造成财政资金流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石桥村黄鞠文化馆旅游公厕项目施工方已于2022年8月退回结算复审多余资金6928元,大石村古村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碓下林老旧民房修缮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方已于2022年8月退回结算复审多余资金7924元,共计追回流失资金1.4852万元。2023年2月召开乡村振兴试点村、示范村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整改学习会,2023年3月召开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对于工程项目活动过程的管理培训,同时要求各村严格执行中介服务单位比选委托制度确定预(结)算审核单位,对送审结算资料认真做好审查,加强对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的把控、资金使用,防止高估冒算,造成资金流失。制定工程项目结算承诺书,由各村村委对各项目结算审核第三方公司及结算审核价的真实性签订承诺保证书,从而确保结算审核价的真实性。四是2023年3月分别责令石桥村、大石村包村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对石桥村、大石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

5. 关于“镇村两级监管缺失,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问题

8)关于“镇村两级监管缺失,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责成外表村以镇政府委托第三方重新复审的结算金额75.3733万元作为2021年外表村桃花渡生态休闲园项目最终的付款依据,截至目前外表村已支付该项目工程进度款共计57.72万元,剩余17.6533工程尾款拨付由镇经管站加强资金拨付监管。二是2023年2月召开乡村振兴试点村、示范村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整改学习会,2023年3月召开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会上要求各村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监理单位,坚持合同履约监管与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相结合,对监督履约不力的监理单位将不予支付监理费用,造成重大质量缺陷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要求相关部门今后组织竣工验收时严格按照竣工图纸进行竣工验收,对于现场工程量与竣工图不符的一律不予验收通过,在施工单位按要求整改到位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要求各村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执行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规定,项目质量缺陷期届满后,项目无相关质量问题下,予以退还质保金2023年2月组织分管领导、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管站等相关人员对外表村集体高优水果示范园-路网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复核,对于多处路段路面开裂且水泥厚度不足、与施工图要求不符等问题督促外表村及施工方立即整改,该项目于2023年3月完成整改已将外表村桃花渡生态休闲园项目、外表村集体高优水果示范园-路网建设项目移送镇纪委进行调查核验。五是2023年2月镇级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3月责令外表村包村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对外表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

6.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9)关于“涉嫌拆分工程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对上级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文件及工程项目管理有关文件进行整理汇编,并于2023年3月召开的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上进行业务培训学习。二是由镇经管站加大对村集体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审核力度,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项目招投标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三是已将石桥村黄鞠文化公园提升项目移送镇纪委进行调查核验,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由镇纪委立案审查四是2023年2月镇级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3月责令石桥村包村干部作出书面检查,石桥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

(10)关于“项目未按三资管理规定实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行项目招投标管理业务培训,规范项目招投标过程。于2023年3月邀请区经管站站长对镇经管站及村级代理会计工作人员、村主干等进行培训,学习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知识,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的认识,并且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监管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避免类似情况发生。二严格按照《蕉城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先批后建程序,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采取自建或者邀标的需事先填写《村集体项目建设申请表》《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邀标申请表》报送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转账支付施工项目款从而加强村集体项目建设前招投标程序的合规性制定《霍童镇村集体邀标工程建设流程及内页材料归档注意事项指导意见》文件,确保工程项目流程规范以及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档案资料,同时加强项目工程票据报销审核力度,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四是2023年3月分别对坑头村主干进行提醒谈话,对大石村、外表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

11)关于“项目前期谋划不足,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邑坂村集体高优水果示范园建设项目、邑坂村森林人家康养(木屋)项目已于2022年底完工。针对外表村滞后项目,于2023年2月组织镇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以及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管站等相关科室人员到外表村小桂林景区建设项目、村集体高优水果示范园项目现场实地察看,责成村委组织施工、设计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于2023年3月先后3次到现场督促整改进度,外表村小桂林旅游景区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外表村小桂林景区建设、村集体高优水果示范园-路网项目已于2023年3月完成建设二是做好项目谋划指导。2023年2月3月,两次邀请区委乡村振兴办领导到霍童镇召开乡村振兴项目谋划会,指导乡村振兴试点村大石村、坑头村做好2023年项目谋划工作。三是外表小桂林景区项目已于2023年3月完成建设。四是2023年2月对镇级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3月分别责令外表村、邑坂村包村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对外表村、邑坂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部分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组织召开乡村振兴试点村、示范村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整改学习会,强调项目建设流程,对大石村、坑头村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严格把控,防止出现未批先建问题。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到位的情况,直接提出批评、整改意见,针对外表村滞后项目,组织相关人员于2023年2月至3月先后4次到现场督促整改,外表村滞后项目已于2023年3月完成建设三是2023年3月分别对坑头村包村干部、村主干进行提醒谈话,责令石桥村包村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对石桥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

7. 关于“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3)关于“资金拨付流程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至3月,两次组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管站、村主干及相关人员学习村财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致力提升业务水平,严把审核关,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二组建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管站及代理会计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群,在拨付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时加强联系,确保资金拨付流程合法合规三是2023年2月召开乡村振兴试点村、示范村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整改学习会,于2023年3月召开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乡村振兴试点村、示范村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落实资金拨前审核把关,确保资金支付与项目进度相匹配,同时要求在拨付工程尾款时附上镇区两级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作为支付依据,禁止预支或超额支付工程款。四是2023年3月分别坑头村主干进行提醒谈话,对大石村、石桥村、邑坂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专项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或专门科目归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管站、村级代理会计中心及坑头、外表、石桥、邑坂、大石村对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收支明细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坑头、外表、石桥、邑坂、大石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收支明细表,同时在相关村级“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平台”进行网上公开。二是由村级代理会计人员按照梳理出的霍童镇乡村振兴试点村、示范村的专项资金收支明细表在村级财务监管系统中设置乡村振兴专门科目,并对列入其他科目的专项资金进行及时调整,对专项资金收支进行单独列账管理

15)关于“专项资金公开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邑坂、石桥、外表、大石、坑头村已对梳理出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收支明细表进行张榜公开公示同时在各村社区“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平台”进行网上公开,并在镇区公示栏等处进行公示。同时要求今后各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明细与每季度财务报表一同公示,让村民代表监督、参与二是督促各村今后在实施项目工程建设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乡村振兴专项工程建设项目均须两委及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的公开讨论,并及时予以公示严格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张榜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做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三)强化党组织引领,厚植人才土壤,激发振兴活力方面

8. 关于“党支部未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的问题

16关于“产业发展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霍童镇乡村振兴指导员、驻村第一书记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指导员、驻村第一书记指导帮带作用。2023年3月,实施支部书记“强筋壮骨”能力提升工程,选派邑坂村林芳斌、石桥村黄瑞春、大石村黄义庆、坑头村谢周生参加区农业农村局主办的合作社专业培训,兴贤村驻村第一书记陈波参加第六批省、市下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题培训班。通过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乡村振兴的能力。二是2023年3月,组织开展“一村一现场”村主干比武交流活动,活动采取现场拉练、“擂台比武”、班子点评相结合方式进行,先后前往大石村、东岭畲族村,通过现场观摩、交流学习,开拓村主干的视野和思路。大石村壶珑小院、外表村小桂林生态农家乐已开业运营;坑头村完成坑头老区茶旅生态观光园建设,进一步推进红旅融合、茶旅融合发展;邑坂村集体高优水果示范园已套种马铃薯、中草药,进一步丰富农业休闲业态;石桥村通过二月二民俗活动,进一步扩大黄鞠文化旅游知名度三是大石、外表等18个村已联合霍童供销社成立宁德霍童村社共建助农商贸有限公司,并通过该公司参与供销社闲置资产开发。

17关于“村集体经济联合社未发挥有效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大石、坑头、邑坂等18个村共同筹资280万元,以村集体经济联合社为主体,通过村社共建的方式,参与霍童镇供销社闲置资源开发利用,投资建设供销记忆主题酒店,通过经营收益分成提高村财收入。二是已完成外表村集体高优水果示范园-路网建设项目整改,并组织镇级相关部门对邑坂、石桥、外表村集体高优水果示范园项目进行初验。三是制定《霍童镇村集体邀标工程建设流程及内页材料归档注意事项指导意见》文件确保工程项目流程规范规范村集体经济管理。同时,严格落实村级财务制度,确保农村“三资”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凡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事务严格按制度执行。

18关于“联农带农促增收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成立宁德市蕉城区坑头农业专业合作社,立足坑头村茶旅资源、大石村文创资源,于2023年5月举办山地自行车爬坡赛暨“茶山行”茶旅推广活动、茶产业振兴研讨会、新茶品鉴会,吸引游客、茶商观光洽谈,进一步扩大坑头茶产业、大石村文旅产业影响力二是完成邑坂、石桥、外表、大石四个村级合作社成员增补工作,四个村合作社成员均达20人以上,壮大合作社规模,增强经营实力。三是外表村由第一书记林志权牵头,成立乡村振兴联合会,组织100位在外乡贤筹资100万元,建设小桂林生态农家乐,已投入运营;霍童农商行与大石、外表等18个村建立乡村振兴共富联盟,签订信贷支持合作协议。

9. 关于乡村人才总体发展水平与乡村振兴的要求之间存在差距”的问题

19)关于人才引进激励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霍童镇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2022年8月以来,协助4名创业人才到农商行申请创业贷款。邀请返乡大学生黄小旭,带领创业团队入驻大石村,与镇旅游公司、大石村委会共同打造壶珑茶铺及壶珑小院。二是2023年3月成立霍童镇“三茶”融合工作专班,试点成立农产品初加工协会,目前已有成员38人。三是成立外表村乡村振兴驿站和外表乡村振兴联合会,于2022年9月举行高考优秀学子奖学金发放仪式,于2023年3月举行蕉城区文艺创作基地挂牌仪式,为青年人才、在外乡贤提供一个良好的线下交流平台。

(20)关于“人才资源重视不够,本土人才培育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匮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发挥石桥村黄鞠文化传承人作用,2023年3月在石桥村黄鞠故里举办“走进黄鞠文化系列活动”,邀请黄鞠灌溉工程保护传承人黄振坤宣讲黄鞠文化培育黄鞠文化精神和时代新人二是与省级非遗传承人黄振键、陈新杰签订传承协议书,目前已在培养后继人才2名,同时,2023年2月霍童线狮先后应邀参加蕉城城隍爷巡游活动、霍童古镇二月二民俗活动,通过积极参加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活动,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将霍童线狮引入乡村少年宫兴趣项目中,聘请省级传承人陈新杰作为兴趣班老师,弘扬传统文化。2023年以来,霍童镇中心幼儿园将霍童线狮纳入日常教育中;霍童镇中心小学开设霍童线狮特色课后服务课,目前已有29名学生参与兴趣培训。组建少年线狮队,每个月固定时间进行训练,弘扬传统文化,目前已有32名成员加入少年线狮队的行列。

21关于“人才驿站功能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邑坂村人才驿站管理办法》《邑坂村人才驿站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完成制度上墙。

 

指导邑坂村更新乡土人才档案库,将相关人才按中医药人才、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等不同领域归类,并做到人才信息上墙,便于群众咨询联系。二是2023年3月在邑坂村人才驿站召开中草药种植培训会,培育中草药种植人才。三是通过老带新,2023年2月至3月在果园套种覆盆子20亩,加强中草药种植人才培育、扩大中草药种植面积,力争产生经济效益。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霍童镇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8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3其他人员152条线索正在初核中具体情况如下:

1.针对项目前期谋划不足进度滞后问题,霍童镇党委2023年2月27日对镇级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涉嫌拆分工程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霍童镇党委2023年2月27日对镇级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镇村两级监管缺失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问题,霍童镇党委2023年2月27日对镇级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项目监管不到位造成财政资金流失、项目未按“三资”管理规定实施、资金拨付流程不严谨等问题,霍童镇党委202332日对霍童镇大石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

5.针对项目监管不到位造成财政资金流失问题,霍童镇党委202332责令霍童镇大石村包村干部作出书面检查。

6.针对未按“三资”管理规定实施、部分项目未批先建、资金拨付流程不严谨等问题,霍童镇党委202332202334坑头村主干进行提醒谈话。

7.针对部分项目未批先建问题,霍童镇党委202332坑头村包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8.针对项目监管不到位造成财政资金流失、涉嫌拆分工程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部分项目未批先建、资金拨付流程不严谨等问题,霍童镇党委202332石桥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

9.针对项目监管不到位造成财政资金流失、涉嫌拆分工程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部分项目未批先建等问题,霍童镇党委202332责令石桥村包村干部作出书面检查

10.针对项目监管缺失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项目未按“三资”管理规定实施、项目前期谋划不足进度滞后等问题,霍童镇党委202332外表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

11.针对项目监管缺失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项目前期谋划不足进度滞后等问题,霍童镇党委202332责令外表村包村干部作出书面检查

12.针对项目前期谋划不足进度滞后、资金拨付流程不严谨等问题,霍童镇党委2023322023310邑坂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

13.针对项目前期谋划不足进度滞后问题,霍童镇党委202332责令邑坂村包村干部作出书面检查

14.2条线索正在初核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701329;通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观霞东路18号,邮政编码:352112;电子邮箱:htdt352112@163.com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