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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着力“转方式” 建立纪律审查快捷机制

发布时间:2016-03-22 作者:管理员 发布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厦门市湖里区纪委监察局 阅读 : 26414

  今年以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纪委持续推进“三转”,着力在“转方式”上下功夫,不断改进纪律审查方式,不断探索创新有效管用的方法,针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问题,通过快查快结、快进快出等措施,着力提升纪律审查工作成效。
  机制化“衔接”,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制度
  为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今年1月28日,湖里区建立了问责事项移送制度,要求各单位在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审计、明察暗访中发现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区纪委移送,隐瞒不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明确线索移送程序,加强机制衔接。要求移送单位原则上应在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纪委移送;移送事项要做到事实清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包括《问责事项移送表》、检查报告或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证据材料。
  “我们通过该办法,有效拓宽了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同时采取机制化衔接手段,从源头上为纪律审查工作的打下良好基础。”湖里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规范化“梳理”,推行问题线索分类处置
  在抓好问题线索移送的基础上,湖里区纪委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的管理工作,加强分类处置、严格执行标准、严格遵守程序、严肃保密纪律,着力推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该区注重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的综合运用,及时汇集各个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指定专人,实行归口管理、建立台账。同时,建立案件线索集体评估制度,从线索来源、举报动机、举报方式、举报内容、案件线索涉及的主要人员权力大小及获取证据的难易程序等方面全面评估研判,并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五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快捷化“处理”,坚持快查快办快结
  一方面,湖里区认真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工作重点从“查违法”向“盯违纪”、“治小节”转变,对有违纪行为但尚未违法的党员干部早介入、早处理,避免小错铸成大错、小案酿成大案。
  另一方面,该区积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始终对贪腐问题“零容忍”,坚持快查快办快结,能及时尽快处理的尽快处理,查清违纪事实后及时移交审理;涉嫌违法的,严格区分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盯违法”而不“定违法”,从而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提高执纪效率。
  常态化“治本”,强化纪律审查效果
  在氛围营造和思想震慑上,该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在发案单位组织召开“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大会,同时精心选取和剖析典型案例并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雷区,别踩》,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常敲“警世钟”,形成强大震慑,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底线意识,让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同时,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精心“把脉问诊”,仔细排查制度漏洞,通过落实“一案一整改”制度,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决定书等方式,要求违纪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15天内提交整改方案并启动整改工作,整改结束后1个月内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强化纪律审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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