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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纪委探索推行信访举报件办结会审机制提高信访件办结质量
发布时间: 2016-05-19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察局
  日前,蕉城区纪委按照市纪委信访工作要点要求,探索推行信访举报件办结会审工作机制,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结质量。区纪委将全区16个乡镇(街道)及区直各部门单位划归四个纪检监察室挂点联系,对转办给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口纪委、区直纪检组的初核类信访举报件实行办结会审制度。承办单位在信访举报件调查结束后,要向区纪委对应联系科室提交初核报告、《信访举报件报结会审单》及相关证据材料申请报结。对申请报结的信访举报件,区纪委对应联系科室与信访室实行会审,并由会审人在《信访举报件报结会审单》上签署会审意见,会审单经对应联系科室主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及信访室主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审核同意后,予以报结。对属于区委管理的干部,由区纪委书记审核同意后,予以报结。经会审,需要补充调查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承办单位要及时补充并再次申请报结。经会审同意报结的信访举报件,由区纪委信访室按程序进行审核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