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蕉城区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宁德市公安局蕉北派出所民警江风平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春节前后,江风平先后两次收受辖区内被管理对象李某某夫妇所送的螃蟹、白酒和蜂蜜等礼品,违反廉洁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0月,江风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城南镇莲峰社区委员会副书记刘祖太(原城南镇坪塔村党支部书记)、城南镇坪塔村党支部书记刘永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2月12日,时任坪塔村党支部书记刘祖太、村委会主任刘永锡违规发放2014年村干部奖金,合计29300元;2016年2月2日,坪塔村党支部书记刘永锡违规发放2015年村干部奖金,合计20600元;2016年6月30日,坪塔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学习教育座谈会,党支部书记刘永锡违规给与会人员发放误工补贴,合计5400元。此外,刘永锡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刘祖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永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没有休止符的思想意识,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按照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要求,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和约束自己。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科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态度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公开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