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宁德市蕉城区纪委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蕉城区七都镇河乾村综治管理员关朝军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仓库问题。2010年11月,关朝军擅自占用七都镇河乾村小学对面地段土地建设仓库(一层钢构简易房),占地面积0.984亩,其中耕地0.946亩,农村道路0.038亩。2015年12月8日,关朝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蕉城区金涵中心小学违反教育收费规定向学生收取卫生费问题。2014年国检后,金涵中心小学家委会向学生收卫生费,用以聘请人员做卫生。2015年1月,成立校级家委会卫生费专项管理小组,负责卫生费的收取与卫生人员工资的发放,2014-2015学年共收取卫生费24090元。陈延洪身为金涵中心小学校长,发现问题后未予以制止。2016年3月10日,区教育局给予陈延洪行政警告处分。
3、蕉城区洋中镇章后村党支部书记刘朱英擅自出租村集体土地问题。刘朱英在章后村任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因当时章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成瑶在外,刘朱英未及时征得刘成瑶的同意,擅自将章后村一片826亩的荒地以每年每亩60元租金承包给宁德市碧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期20年,但租金尚未支付。而该片土地在2006年10月已被章后村承包给宁德市蓝湖食品有限公司,承包期20年,已支付租金8万元。2015年12月18日,刘朱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夯实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明纪律,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发挥关键作用,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和约束自己。党员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严于律己。
各有关部门既要形成整体合力,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又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防止“微腐败”造成“大祸害”。
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敢于向扶贫资金伸手的绝不姑息,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与民争利、违规收费的快查严处。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要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形成震慑,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