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5年,曾郑灼任环三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期间,环三公司为其配备闽JA0866轿车供处理公司事务使用。经核实,2015年12月起,曾郑灼多次违规使用该车辆外出办理私事,且汽油费用、过路费用均由环三公司为该车配备的加油卡、电子支付卡支付。2016年7月8日,区纪委给予曾郑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3323元上缴国库。
这起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公车私用、私驾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要坚持从严治党,夯实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五抓五看”,以更高更严标准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对公车管理使用的日常监管,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二要坚持以上率下,永葆清廉本色。全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规定,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
三要坚持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检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批评,绝不姑息。今后,凡是发现违反公车管理有关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戒,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公车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纠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私车公养问题。自查情况书面汇报材料于7月25日前上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0593-2368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