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6-06-15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察局
6月15日,宁德市蕉城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蔡永生在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初主持区文体新局工作期间,借全民健身运动会之名举办系统内“迎新年”文体活动,发放奖品198份,总价值22330元,该活动在奖品的设置和颁发上超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5月17日,区纪委给予蔡永生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区文体系统干部奖品折价款22330元。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镜,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言行一致、令行禁止,决不能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搞变通、打折扣。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认真落实“五抓五看”,强化责任担当;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监督检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日常监管中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扩大纠正“四风”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规范津补贴和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区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津贴补贴和福利发放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