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6-05-18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察局
5月18日,宁德市蕉城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3年至2015年,蕉城区蕉北街道三元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何忠清和支部委员陈丽华、蔡雪东、郑丽珠等商议,违规用社区集体资金支付干部社保、医保个人负担部分合计7083元,违规发放立夏补贴和党员慰问金合计3200元。2015年12月,蕉北街道纪工委给予何忠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陈丽华、蔡雪东、郑丽珠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10283元。
通报强调,端午节将至,是纠正“四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节点,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从中吸取教训,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区纪委转发的《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宁区廉责办〔2016〕2号)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教育提醒,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握重点和节点,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守纪律讲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不越雷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