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6-03-30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察局
3月30日,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蕉城区漳湾镇后湾村党支部书记李庆珠以办理村务为名,超标准安排工作餐大吃大喝问题。2014年1月5日—2014年7月23日,漳湾镇后湾村干部开展村务工作,后湾村党支部书记李庆珠等人在村干部要求下,就近安排了10次工作餐,累计餐费8015元,平均每次餐费800多元,超过工作餐标准。2015年8月17日,经漳湾镇后湾村党员大会研究决定,报漳湾镇纪委批准,给予李庆珠党内警告处分。
2.蕉城区漳湾镇汤湾村党支部书记林德波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2月16日,漳湾镇汤湾村党支部召开全村党员会议,村两委决定按误工及春节慰问、节日补贴性质,给每位党员发放了300元“春节党员开会误工补贴慰问”款,合计9600元。2015年8月28日,经漳湾镇汤湾村党员大会研究决定,报漳湾镇纪委批准,给予林德波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把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