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湾镇郑岐村村委会原主任陈幼香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 2017-11-03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察局
日前,区纪委对漳湾镇郑岐村村委会原主任陈幼香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幼香任漳湾镇郑岐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其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征地补偿费用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虚列名目,虚报支出,侵吞征地补偿款64.42631万元;以及利用职便,挪用征地补偿款60万元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法院判决其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责令陈幼香退出赃款人民币64.42631万元返还漳湾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幼香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