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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木竹检查站党支部副书记、区苗圃负责人、区欣景造林绿化工程队法定代表人陈伏安
发布时间: 2017-11-03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察局

日前,区纪委对市木竹检查站党支部副书记、区苗圃负责人、区欣景造林绿化工程队法定代表人陈伏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伏安同志任区苗圃负责人兼区欣景造林绿化工程队法定代表人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补贴合计121800元,其中个人领取30000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伏安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陈伏安退赔尚未退回的违纪所得12500元至区欣景造林绿化工程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