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区经贸局副局长杨光辉严重违纪被处分
发布时间: 2017-08-22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察局
日前,区纪委对原经贸局副局长杨光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光辉任原区经贸局(现区经信局)副局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犯受贿罪,鉴于杨光辉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具有立功表现,且在案发前已退出全部赃款,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经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光辉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察局报经区政府批准,给予其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