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镇西湖村村民委员会原主任刘淑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发布时间: 2016-11-11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察局
日前,区纪委对三都镇西湖村村民委员会原主任刘淑忠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淑忠在担任三都镇西湖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工作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08000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淑忠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