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后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刘妙燕,原党委副书记汤昌榕,区林业局纪检组组长陈雪萍违纪被处分
发布时间: 2016-05-27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察局
日前,区纪委对石后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刘妙燕,原党委副书记汤昌榕,区林业局纪检组组长陈雪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刘妙燕同志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调查期间授意他人伪造会议纪要,对抗组织调查;违反组织纪律,擅自改变乡两委会议议定的事项,未经招投标及乡两委会议研究,个人决定将工程对外发包;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发包工程,违规以现金方式支付大额工程款。汤昌榕同志违反政治纪律,按照他人授意,制作虚假会议纪要,对抗组织调查;违反工作纪律,时任乡纪委书记,未能发挥监督作用,不正确履行职责。陈雪萍同志任石后乡副乡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妙燕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区监察局报请区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按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经区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汤昌榕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雪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