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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通报两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2019-03-12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纪委通报两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一、蕉城区七都供销社党支部书记、主任、八都供销社主任林辉传挪用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站专项资金被问责。2012年至2015年,七都供销社党支部书记、主任、八都供销社主任林辉传,未经供销社职工会议研究,将结余的71375.22元专项补助资金挪用于缴纳职工医保、社保等费用,对此,林辉传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9月,林辉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城南镇古溪村党支部书记陈成桐履职不力被问责。陈成桐身为城南镇古溪村党支部书记,未按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支部党员谢某某作出党纪处分;陈成桐作为古溪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未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的部署要求,未深入排查社会治安风险,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的教育和管控工作,致使谢某某等人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对此,陈成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12月,陈成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较真碰硬、抓早抓小,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真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担当起来、落实下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深化实践“五抓五重”,聚焦监督首要职责,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震慑警示效应,激发担当精神,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