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蕉城区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05 发布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3575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月30日至2月18日, 区委巡察四组对蕉城区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6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蕉城区审计局党组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于2023年6月14日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余深海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巡察整改日常事务。同时,严格对标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区委巡察四组意见,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印发《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四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细化分解,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2023年6月12日,蕉城区审计局党组召开第一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并在集中整改期间,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7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及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实事求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扎扎实实认真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和加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不够深入,对审计工作的政治引领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未严格落实‘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局党组会议上重申“学习第一议题”的重要性,局党组会议上严格落实“学习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分别2023年6月27日和7月26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安排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2020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表彰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关于“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29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宁德市蕉城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并要求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局党组制定并印发《蕉城区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确保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并提前做好会议方案,每场以集中学习研讨形式组织的中心组学习均安排2名以上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三是根据中央、省、市、区的重要决策部署及上级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增加5个学习专题,确保学习内容完整。2023年822日、825日分别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四是指定专人担任学习秘书,由学习秘书负责中心组学习日常事务,目前中心组学习严格按计划开展,并已做好本年度1月至8月的学习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3)关于“落实中央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OA系统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2023年的审计项目通过OA系统建立,审计文书通过OA系统流转签批。二是安排本级蕉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专项审计作为计算机审计案例,应用AO软件各个功能模块,集中精力、做深做透,以点带面推进整个计算机审计工作。三是为扎实做好大数据审计工作,结合2022年度全省各市县财政一级预算电子数据采集、整理、报送和管理工作,于2023年6月8日与福州福财信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202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财务数据标准化服务合同,于2023年6月13日完成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采集和转换工作,经过梳理,于2023年6月21日将数据结果报送宁德市审计局。

2.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偏差”的问题

4)关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未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29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宁区委办〔2020〕1号),并要求今后严格按照会议程序,做好述责述廉工作。二是在局党组会议上明确要求各班子成员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进行阐述。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2019年至2022年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做出了修改。

5)关于“对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把握不够准确,分析研判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2023年3月31日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解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守好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二是2023年7月13日召开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局党组听取2023年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情况汇报,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等事宜。

6)关于“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研究出台《蕉城区审计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对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条幅及办公楼道、会议室、活动室等场所公共宣传载体明确管理措施及审批程序。二是指定专人对我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管理,已对现有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梳理,并登记造册,同时明确每季度安排一次检查,同步更新管理台账。

3. 关于“审计业务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7)关于“打造精品审计项目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修订了《蕉城区审计局审计业务质量考核评比方案》,围绕创建精品审计项目核心,以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效能为目标,加强审计业务质量检查考核,带动整体审计质量持续提升。并将评比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评优评先、职称聘用等的主要依据。二是2022年我局实施的宁德市海拓海洋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项目,现已由市审计局推荐参与省级优秀项目评选。

8)关于“部分审计方案编制粗糙”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6月19日组织开展了审计业务全过程内部培训,强调围绕审计重点内容、审计延伸调查等方面规范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同时加强分管领导对实施方案的审核把关,以保证实施方案细化,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

9)关于“审计延伸调查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修订了《蕉城区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审计延伸面和延伸层级。对有下级单位的部门单位,已做到“下审一级”,对有项目资金安排的部门单位,要求延伸面达到项目资金个数或资金总量的20%以上,如今年在开展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时,延伸审计调查了10个单位,资金量达到54510.3526万元。

10)关于“审计卷宗归整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组织审计业务人员对2019-2022年所有档案进行自查自纠,修改补充错漏宗档案,其中发现9份卷宗存在错漏,已完成整改。二是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对审计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转发福建省审计厅、宁德市审计局相关文件,明确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卷宗归档监督与管理。

11)关于“审计结论下达时间跨度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审计项目计划制订、调整,杜绝因计划调整造成项目实施时间跨度过长等现象的发生。二是要求所有审计项目严格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并将项目及时完成情况作为质量内部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与年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直接挂钩。

12)关于“审计取证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组织审计业务人员对2019-2022年所有档案进行自查自纠,现已完成全部卷宗的自查自纠,其中发现1份卷宗存在取证材料错误,已完成整改。针对“审计取证不严谨”问题,区审计局党组于2023年7月26日对相关审计业务人员提醒谈话。

13)关于“后续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组织审计业务人员对2019-2022年所有档案进行自查自纠,现已完成全部卷宗的自查自纠(计有56份卷宗以“反馈表”代替《审计整改检查报告》,现已全部补充了《审计整改检查报告》等资料),完善了后续审计整改资料归档。

4. 关于“审计覆盖不够全面”的问题

14)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未完成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通过开展延伸审计、审计调查等方式,实现了对原蕉南街道党工委书记、原区计生协会常务专职副会长等9个任职时间短或规模小的单位进行审计调查,并通过加强与经济责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重点加强与纪检部门、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合理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不足现象的发生。

15)关于“投资审计开展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局已意识到2022年之前投资审计不足问题,并引起局领导高度重视,经过多次业务讨论,结合市审计局和区财政局做法经验,2022年我局已通过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投资审计,2022年已开展了2个投资项目审计,2023年已安排了4个投资项目审计,目前正在审计中。

16)关于“未做到应审尽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我局已将长期未安排审计的单位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目前已开展了区司法局、教师进修校、实验小学等单位的审计。今后我局将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项目计划的协调管理,努力做到预算单位应审尽审。

5. 关于“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7)关于“问题线索移送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与经侦大队、纪委监委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的对接。同时,加强审计质量内部考核和分管领导驻点管理,提升审计深度和广度,紧抓审计侧重点审深审透,重点查找违规违纪行为线索,2023年目前已移送线索1件,另有两个线索正与纪委监委对接,商讨线索的成案可能性,以提高案件线索立案率。

18)关于“督促审计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安排各审计组督促各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发放审计整改提示函28份,要求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未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求作出说明和计划整改期限。

19)关于“审计“帮”“促”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通过审计现场宣讲财经法规知识等方式加强审计宣传,并组织审计业务骨干上门指导、培训(到区直党工委、区供销社等单位进行培训),以促进被审单位加强财经法规意识并提高财务人员财务核算能力。

6. 关于“审计过程记录不够到位”的问题

20)关于“审计记录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完成补充完善会议记录等资料70份,并已通过修订《审计业务会议规则》,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会议资料的归档管理,从复核、审理、审计整改等方面加强审计记录的自我检查监督,以规范审计会议记录等资料的完整归档。

21)关于“审计报告存在‘一稿过’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局已修订《蕉城区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将审计报告等业务文书编制纳入现场全过程管理。在OA系统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所有审计报告等业务文书通过审计管理OA系统进行流转传阅,以保证项目文稿全过程留痕。

7. 关于“审计宣传不够到位”的问题

22)关于“审计普法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全面开展“审计宣讲”活动的通知》(闽审办〔2019〕1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二是每个审计组进点时,继续向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法规宣传,现已开展22场。同时,于2023年5月24日通过网络参与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5月30日,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前往八都镇林洋头村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7月6日,到八都镇洋头村开展审计宣讲的普法活动。

23)关于“审计信息报送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并出台《蕉城区审计局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将审计信息量化考核,并明确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工作的重要衡量指标。截止2023年8月已向上级审计部门报送审计信息16条、向区两办报送审计信息12条、向区直机关党工委报送审计信息6条;二是2023年8月25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开展信息宣传培训,提升审计干部信息写作水平。

8. 关于“审计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4)关于“档案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4日、7月20日组织全体审计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福建省审计厅档案管理规定》。二是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对审计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转发福建省审计厅、宁德市审计局相关文件,明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形成审计组、各股室(中心)及办公室既明确分工又相互配合的审计档案工作机制。

25)关于“档案保管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梳理存放在局档案室的审计档案,按年份登记造册,合计336卷。二是配置审计档案管理人员,加强档案管理,日前已将相关审计卷宗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三是2023年7月4日、7月20日组织全体审计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福建省审计厅档案管理规定》,并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对审计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转发福建省审计厅、宁德市审计局相关文件。并制定了《蕉城区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审计项目结束后资料整理归档时限,理清档案管理、移交等流程。四是2023年8月8日本局党组会研究议定2019年至2021年度的审计档案委托档案服务公司整理并数字化处理。

26)关于“档案整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3年7月4日、7月20日组织全体审计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福建省审计厅档案管理规定》。二是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对审计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转发福建省审计厅、宁德市审计局相关文件,明确审计项目结束后资料整理归档时限,理清档案管理、移交等流程。三是各审计组开展档案自查,特别是将档案补齐封面及卷内备考表,按要求进行卷内材料排序,并明确了档案的保管期限等,合计整理审计项目档案22个。

9. 关于“落实保密工作任务不够有力”的问题

27)关于“保密工作机制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并出台《蕉城区审计局保密工作规定》,明确保密工作的原则、制度与领导工作机构,明确保密审查与定密工作,并对涉密人员,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重大涉密活动的管理及失泄密事件报告等内容进行规定。二是制定并出台《蕉城区审计局涉密载体管理规定》,对机要文件资料的阅读、涉密文件资料的制发、涉密载体的销毁管理、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及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的保密管理进行规定。三是重新梳理、标记计算机保密级别,登记造册做到同步更新,同步完善涉密计算机定密时间、硬盘序列号、责任人等信息登记。四是2023年6月19日组织全体审计干部进行保密工作培训,观看保密公益宣传片《藏在照片里的秘密》;2023年6月25日局党组成员为全体党员上《筑牢保密意识,打造新形势下审计机关保密工作牢固防线》的党课。同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列入2023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拟于12月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五是局党组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2023年度保密工作专题会,听取2023年上半年保密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当前存在的问题,并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等事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 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28)关于“财务报销附件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补齐10笔计8.23万元的财务报销附件。二是组织局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于2023年7月11日集中学习《蕉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宁区政财〔2016〕59号)文件精神,要求加强票据审核,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三是修订并出台了《蕉城区审计局财务管理规定》《蕉城区审计局出差审批及差旅费管理规定》等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相关制度,对经费支出管理及审批、财务人员管理、财务监督管理予以明确规定。四是针对“财务报销附件不齐全”问题,区审计局党组于2023年7月26日对时任会计提醒谈话。

29)关于“财务报销无具体明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补齐2笔无具体数量单价报销项目的附件。二是组织局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于2023年7月11日集中学习《蕉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宁区政财〔2016〕59号)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权限和流程。三是修订并出台了《蕉城区审计局财务管理规定》《蕉城区审计局出差审批及差旅费管理规定》等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相关制度,对经费支出管理及审批做出明确规定,确保报销入账的票据及其附件详实、可信。

30)关于“报销发票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25日组织重点科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开展财经法规等集中学习会,重点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宁德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蕉城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区直机关实施细则》及市、区关于专项资金、差旅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等管理规定。二是已要求并已收到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德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授权其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收款业务的委托书。

11. 关于“财务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31)关于“未按规定申报个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7月将2名临聘人员录入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蕉城区审计局申报名单,并按照每个月薪酬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二是2023年7月10日组织局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及综合所得汇算政策专题学习。

32)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11日组织局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专题学习。二是修订并出台了《蕉城区审计局财务管理规定》,对现金管理、出纳岗位职责等做出明确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现金结算。三是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区审计局党组于2023年7月26日对时任出纳经办人员提醒谈话。

33)关于“白条报销有关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并出台了《蕉城区审计局财务管理规定》,对现金管理、出纳岗位职责等做出明确规定,明确要求不准白条报销。二是组织局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于2023年7月11日集中学习《蕉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宁区政财〔2016〕59号)文件精神,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12.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4)关于“无依据计提折旧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补齐固定资产折旧明细并装订至会计账簿中,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造册,进一步巩固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处理规定。

35)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7月将2021年9月捐赠八都镇林洋头村委价值6540元的两张桌椅在会计账中核销。二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并出台《蕉城区审计局财务管理规定》及《蕉城区审计局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明确重点环节操作规程。三是做好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的对接工作,资产管理人员及时收集固定资产相关资料交由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及时据实进行会计核销,做到账实相符。

36)关于“未按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管理意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并出台《蕉城区审计局资产管理规定》,对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及维护进行明确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购置预算标准、充分考虑办公布局进行资产采购。二是2023年7月25日组织局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及资产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宁财资〔2021〕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采购管理意识。

37)关于“资产处置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7月将2020年局办公场所搬迁时,损坏报废的办公桌、折椅等7件及无法移动并留在原址的防盗网、监控设备,资产价值合计18999元予以追加报废处理,并在会计账中核销。二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并出台《蕉城区审计局资产管理规定》,对资产移交、报废手续等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三是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报废意识,实行专人管理,重新梳理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并登记造册。

38)关于“固定资产处置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办公室目前已收回报废但由个人保管的固定资产合计18件,并集中统一管理。二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并出台《蕉城区审计局资产管理规定》,明确资产的管理责任及维护措施等。三是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报废意识,报废固定资产实行专人管理,重新梳理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并登记造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3.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39)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4日召开局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特别是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二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每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来召开我局的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三是2023年3月30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并邀请宁德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端浦,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林永良等到会指导。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精心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并在会上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共72条,收到批评共33条会后列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落实好整改工作,组织生活会确定的各项议程顺利完成。

40)关于“党员民主评议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4日召开局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特别是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二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每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来召开我局的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三是组织生活会后2023年3月30日召局党支部支委会,就党员民主评议进行充分讨论,作出最终年度评定,同时做好党员评议登记工作,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内页材料整理归档。

41)关于“‘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完善并出台《蕉城区审计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结合本局实际,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已补充做好2022年度党课、集中学习记录,同时做好2023年1月至8月支部会议记录。三是2023年8月25日对“三会一课”内页材料进行自查,经自查不存在记录不规范问题。

42)关于“党员大会召开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21日召开局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对《蕉城区审计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7项制度进行修订,并重申会议纪律,每场党员大会前明确参会人员及到会人数,切实提高参会率,目前暂未出现2次无故缺席党员大会的人员。

14. 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43)关于“党组会议开展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13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会议强调局党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认识,聚焦重大事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二是修订并印发《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织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出台《蕉城区审计局会议议题审批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议事流程。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6场,每月至少2场。

44)关于“决策过程讨论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13日和8月8日分别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二是明确局党组会议记录责任,由专人负责局党组会议记录工作,明确记录的基本要求和记录重点,忠实记录会议发言主要内容、讨论过程和表决意见等,还原集体决策情况。三是修订并印发《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宁德市蕉城区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议事流程。四是执行会前审批制度,出台《蕉城区审计局会议议题审批制度》,每场局党组会议召开前,由具体经办人填写《蕉城区审计局会议议题审批表》,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初步意见(必要时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后,汇总至党组秘书,最后报请局党组书记确定。

45)关于“个别事项存在事后研究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修订并印发《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宁德市蕉城区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组织学习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要求凡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前,必须明确是否有相关党组议事佐证材料,坚持严格按制度要求贯彻执行。

4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修订并印发《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宁德市蕉城区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议事流程,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15.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47)关于“审计队伍专业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大审计干部培训力度,于2023年6月19日、7月20日组织审计业务培训2场,着重培训审计业务全流程规范化、审计档案整理等。2023年还组织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审计业务培训视频会3场。同时,在项目审理过程中,通过“以审代训”和“案例实训”等方式,提高审计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2022年,选派我局年轻干部黄惠芸到省审计厅金融审计处跟班工作,参与全省农信系统信贷投放和风险防控专项审计调查工作,选派我局年轻干部郑伊心到审计厅参与全省税务局2022年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审计工作。2023年抽调年轻干部黄惠芸由叶建华同志带领参与“纪巡审”贯通协同工作,由审计经验丰富的审计干部林小玲、叶建华、魏宁华、林智亮、陈美生等分别带领郑伊心、庄哲、黄惠芸、林挺跃、林颖等5名年轻干部负责项目主审工作,通过“以审代训”和“案例实训”等方式,促进年轻干部尽快成长。

48)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要求相关长期请病假而未附证明的干部补齐请假佐证材料,已要求区林业局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组上交审计期间的签到簿,作为考勤附件。二是完善并印发《蕉城区审计局机关考勤管理规定》《蕉城区审计局请销假管理规定》等,由局办公室负责做好请假、公出人员去向登记,并每月公开干部考勤情况。三是2023年8月开展作风督查,督查在岗在位情况,并抽查6月份请销假手续等。

16. 关于“廉政风险防范不够到位”的问题

49)关于“内设岗位未按规定进行轮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8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区直单位内设重要敏感岗位干部交流轮岗若干规定(试行)》文件精神,明确敏感岗位的定义分级及交流轮岗的对象、原则、时限、方式。二是对全局内设岗位干部有关工作年限、履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详细摸排,并登记造册。三是已完成对在岗十年以上的财政金融审计股股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主任予以调整。

50)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并印发《蕉城区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等;出台《中共蕉城区审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开展廉政风险自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与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日常谈心谈话,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填写《责任风险谈话记录表》,上半年累计谈话12人次。三是2023年7月13日召开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会,听取局党组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等事宜。

17. 关于“纪检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51)关于“日常监督不够经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修订并出台《宁德市蕉城区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议事流程,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每次局党组会均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列席,共同研究重要事项,并对决策过程、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52)关于“警示教育形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警示教育活动,于2023年4月28日在镜台山靖海楼由局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6月30日结合主体党日活动参观周宁县廉政教育馆,做到防微杜渐。二是注重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通过微信、会议、口头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廉政风险意识。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8. 关于“四届区委巡察指出区审计局党组存在“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拟调整人员未回避人事会议、退休党员组织生活边缘化等问题,至本次巡察进驻仍未整改到位”问题

53)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13日和8月8日分别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切实树立集体决策意识。二是修订并出台《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宁德市蕉城区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议事流程,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54)关于“回避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2023年8月8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贯彻《条例》意识,提高落实《条例》能力。二是修订并出台《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宁德市蕉城区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进一步规范议事流程,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于涉及是职称聘任、人事任免、干部考察等事关个人重大切身利益事项的议题,相关人员主动回避。

55)关于“退休党员党内政治生活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退休党员身体情况,于2023年7月7日组织部分党员干部慰问退休党员并送上《习近平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摘编》等书籍,让他们感受党支部的关怀。二是每月通知退休党员参加党员大会三是通过建立微信学习群将每月学习内容发送给退休党员。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区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其他人员3人。其中,提醒谈话3人(3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1. 针对“审计取证不严谨”问题,区审计局党组于2023年7月26日对相关审计业务人员提醒谈话。

2. 针对“财务报销附件不齐全”问题,区审计局党组于2023年7月26日对时任会计提醒谈话。

3. 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区审计局党组于2023年7月26日对时任出纳人员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22122电子邮箱:ndsjcqsjj@163.com

   

中共蕉城区审计局党组

2024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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