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05 发布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354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月30日至2月18日,区委巡察三组对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并于2023年6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区残联立即组织学习巡视巡察整改精神、区委巡察组对区残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及区纪委监委四级调研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孙细飞在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区残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二)压实主体责任。区残联2023年615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针对巡察指出4个方面18项共42个问题,认真研究部署,同时成立了以区残联党支部书记、理事长翁慈连同志为组长,何海芳、黄淑华、林松锚、林希等同志为副组长,黄垂芳、夏惠清、刘丽华、汤祥清等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负主责,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于2023年626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初稿,于2023年717日印发《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间,确保措施条条有落实、问题个个有整改。

(三)推进整改落实。实行巡察整改问题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建立区委巡察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定期汇总整改进度,主要负责人实时跟踪掌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坚持按照集中整改期间每两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要求,区残联分别2023年615日、626日、713日、83日、816日、830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听取、研究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有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2023年8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书记理事长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巡察整改发现的问题依次开展实事求是、真心真诚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进团结、改进提高的目的。

(四)提升整改实效。坚持把“当下改”的举措办法与“长久立”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堵塞漏洞、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了蕉城区残联领导干部“一对二”帮扶制度《蕉城区残联干部与居住地残联或社区残协联系制度》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蕉城区残疾人专门协会向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报告工作制度》等13项制度,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制度意识。着力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工作、推进发展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残疾人安居梦难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贺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以党的建设引领新时代残疾人事业新发展》文件精神。二是2023年6月16日,由理事长带队前往洪口乡瀛洲新村查看“福善居”残疾人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现场察看工程设计图纸,与瀛洲村委共同商讨配备电梯有关事宜。三是2023年7月3日,发函至洪口乡人民政府,要求政府督促瀛洲村争取多方力量,筹措资金,及时配备电梯,设置无障碍设施,尽早发挥“福善居”功能作用;根据《蕉城区洪口乡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拨付洪口乡瀛洲村福善居建设配套设施补助资金的报告》(宁区洪政〔2023〕93号)文件,为帮助洪口乡瀛洲村配套相应设施及康复器材等,2023年7月26日经班子会议研究,同意补助洪口乡瀛洲村“福善居”建设配套设施经费2万元。截止2023年9月11日,洪口乡瀛洲村“福善居”已完成制度上墙、康复设备、文化体育用品购置等工作,并已投入使用。

2)关于“‘福乐家园’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26日班子会议、8月17日干部大会学习了《习近平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贺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以党的建设引领新时代残疾人事业新发展》文件精神二是“蕉城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中心”已于2023年1月完成建设工作,并正式挂牌运营。

(3)关于“爱心助残驿站功能弱化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份联系并督促康复设备厂家安装“爱心助残驿站”康复设备,截止2023年3月底已全部投入使用。二是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爱心助残驿站”《康复训练室管理制度》的制作与上墙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身体康复、训练等,使爱心助残驿站成为残疾人的活动阵地和精神家园。

2. 关于履行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职能有差距”的问题

4)关于“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开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蕉城残联”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包括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普法宣传。二是加强与司法局沟通协作,于2023年530日与司法局联系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台账,对接、督促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三是2023年以来,共收到3份求援信息,并对求援信息进行登记、跟踪、报送、归档等工作。

5关于助学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2日教就科室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关于印发<残疾大学生及困难残疾家庭子女大学生助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残联〔2021〕41号)文件精神。二是督促教就工作人员保持与市残联沟通联系,确保项目规范实施。三是按照宁残联〔2021〕41号文件中申报条件,2023年8月4日将助学政策在“蕉城残联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进行转发,广泛摸底、及时筛选。

(6)关于助残政策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2日在“蕉城残联”微信公众号上“残疾人在线”网站宣传《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惠残政策;分别于2023年3月6日、5月18日、8月25日开展爱耳日、全国助残日、残疾人预防日宣传活动,发放惠残政策宣传手册,讲解残疾人惠残政策,科普残疾预防的相关知识,积极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2023年2月28日-3月3日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素能提升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残疾人联络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三是2023年8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均组织残联理事长、联络员学习《福建省残疾人联络员管理办法(修订)》(闽残联组联〔2020〕73号)文件精神,通过残疾人联络员素能提升培训班,加强了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的思想教育,并要求定期入户走访,了解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宣传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等惠残政策,从而促进政策宣传的覆盖面、知晓率。

3. 关于“残疾人服务不够暖心”的问题

7)关于“联系残疾人群众不够密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今年以来,为改善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及个人生状况,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共为符合临时困难救助的57名残疾人提供临时困难救助。二是2023年816,印发了《蕉城区残联领导干部“一对二”帮扶制度》每位领导挂钩帮扶2名困难残疾人三是2023年816,印发了《蕉城区残联干部与居住地残联或社区残协联系制度》要求每名残联干部经常性联系2名以上困难残疾人,每季度上报一次联系情况。

8)关于“残疾人就业工作进度偏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水平。积极与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共享招聘企业信息,以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的方式开展线上与线下“双轨”招聘。2023年2月1日晚在万达2号门开展“春风送真情,援助暖民心”残疾人专场招聘会。2023年2月13日依托“蕉城残联”微信公众号开展主题为“春风送真情,援助暖民心”残疾人线上招聘会8家企业达成招聘合作意向,提供就业岗位102023年5月18日开展第33次全国助残日残疾人专场招聘会。2023年8月29日与蕉城区税务局以及13家企业开展以“访企拓岗促就业 税费宣传助发展”为主题的座谈会,充分了解企业招聘意愿和岗位需求,提高就业率。二是提高农村残疾人新增就业水平。2023年427日为170名残疾人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竞争力,更好地帮助残疾人就业、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对农村困难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等生产经营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4000-5000元补助,2023年8月29日为99名农村困难残疾人发放40万元就业创业补助金。三是对市残联下达的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农村残疾人新增就业年度任务指标,目前已按照市残联时间节点完成相应比例任务,录入实名制系统。

9)关于“窗口服务质效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7月6日增加“即办件”的数量指标,在把“残疾人证注销”列为即办件的基础上,新增“残疾人证换领”“残疾人证迁移”2个事项作为“即办件”数量指标,有效促进窗口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继续开展好“局长服务日”活动,广泛收集残疾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困难需求,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4. 关于“残疾人事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的问题

10)关于“康复机构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取消消防未整改到位的两家儿童康复机构(宁德市星意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宁德市蕉城区康语康复服务有限公司)的“协议管理机构”申请资格。二是2023年7月25日,会同消防、卫健、民政等部门对现有“协议管理机构”开展消防专项监督检查;于2023年8月30日制定了《宁德市蕉城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协议管理机构”管理制度》。

(11)关于“专门协会管理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3年8月7日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的方式,对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进行了业务指导,要求专门协会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日常管理,依托残联福乐大楼的办公场所,全力做好会员发展,发挥残疾人与残联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二是5个协会未进行民政社团登记注册的原因:登记注册条件尚不成熟。(一)进行民政社团登记注册需要3万元经费,虽然区残联按预算每年有给5个专门协会各5000元经费,但是5个专门协会本来就是残疾人困难群体,故无能力进行民政社团登记注册。(二)5个专门协会的主席,由于开展工作无任何补贴,都是义务为本类别残疾人的群体服务,故进行民政社团登记注册存在诸多困难。三是2023年8月30日印发了《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及《蕉城区残疾人专门协会向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报告工作制度》现已下发给五个专门协会。

12)关于“对社会组织法人资格注销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起至今,残联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多次联系爱心智能康复训练中心负责人邹文萍。二是跟踪了解、督促,并协助其完成该机构注销工作。三是2023年9月初,电话联系区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确认该爱心智能康复训练中心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5. 关于“残疾人联络员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3)关于“占用乡镇(街道)专职残疾人联络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17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残疾人联络员管理办法(修订)》(闽残联组联〔2020〕73号)文件精神。二是2023年8月16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将在机关使用的乡镇残疾人联络员转为机关残疾人联络员,并明确了具体岗位、职数及人员名单。三是2023年8月初,与区人社局分管领导沟通,机关残疾人联络员属于上级文件研究的编外人员,不占用编制总量20%的招聘数。

(14)关于“残疾人联络员培训缺乏针对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自查,2021年以来残疾人联络员素能提升培训班培训内容均选自残疾人有关法律知识、残联业务工作以及残疾人事业理论基础、党课、心理健康课等课程。二是在日常工作、培训、会议中,加强了残疾人联络员思想教育,着力提升残疾人联络员维权意识、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积极打造一支有能力、有担当的残疾人联络员队伍。

15)关于“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均组织残联理事长、联络员学习《福建省残疾人联络员管理办法(修订)》(闽残联组联〔2020〕73号)文件精神。二是通过全区各乡镇(街道)残联进行摸底并结合各乡镇(街道)对村(社区)六大员调整的契机,对全区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60周岁以上的全部按规定予以解聘。根据规定,对部分年满60周岁优秀的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可视情适当延长,延长期不超过3年。到期后即按规定解聘。现按整改要求已全部整改到位。

6.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6)关于“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21日组织支部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2020年以来均有将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领导班子落实好“一岗双责”,2020年以来均有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纳入基层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内容。

17)关于“意识形态‘规定动作’完成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7日召开2023年度区残联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020年以来每年均有召开不少于2次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的专题会议。二是开展自查,对2020年以来区残联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内容进行梳理,经自查,2020年以来均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深入查摆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整改,将“存在问题”纳入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中。三是加强主要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的审核把关。

18)关于“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日常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宁德市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办法(暂行)》执行,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进行管理二是加强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意识形态工作的审核把关,信息发布必须坚持先审后发,新上的公共领域内容,须经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再发布,2023年以来未出现“事后审批”现象。2023年8月31日前已完成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台账的建立今后将定期更新,登记好宣传载体的位置、类型、规格尺寸等具体内容。

7. 关于“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9)关于“领导干部落实保密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坚决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将保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规划,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机关的保密培训、警示教育以及涉密资料的保管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各自业务项目的保密工作以及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同时,传达了2023年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关文件要求。计划于2023年10月底前研究部署下半年保密工作。二是2023年4月26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2023年)》文件;将保密工作列入2023年10月份领导班子学习内容。

20)关于“保密工作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16,印发了《定密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宁德市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制度(修订)》。二是2023年4月13日,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保密公益宣传片,组织涉密人员学习《派生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6月26日,组织编外人员进行警示教育;2023年8月17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2023年)》文件;2023年5月-9月,组织干部职工进行2023年度保密教育线上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保密意识。2023年8月,组织各科室(中心)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21)关于“风险防控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10日,经办人员做了书面检查。二是2023年7月26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2023年8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三是2023年4月28日,印发了《宁德市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修订)》明晰防控责任,切实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22)关于“项目验收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区残联2023年8月3日对项目验收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3年2月8日联系供货方福州智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经办人员,要求及时补全补齐部分书籍,2月8日供货方已将72本书籍,共计金额2459.4元寄往社区康复中心,经工作人员验收入库。三是对康复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要求工作上细致、严谨,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9. 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23)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加强了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培训工作。二是通过动态更新培训,督促乡镇(街道)残联做细、做实、做好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认真摸清底数,认真核对、准确登记残疾人基础数据。区残联分别于2023年8月3日、8月4日对霍童镇联络员、九都镇联络员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8月9日,区残联下发了《关于对医保数据报错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对医保数据报错的蕉南、蕉北、七都、飞鸾、三都、霍童等6名乡镇联络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10. 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24)关于“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收3名事业干部和5名编外人员报销的入职体检费。二是经自查,2022年10月以来不存在报销入职体检费的情况。三是2023年8月3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宁财监〔2016〕32号)《宁德市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25)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该清洁工于2023年8月退回已领取的精神文明奖金2000元,2023年9月退回已领取的精神文明奖金2000元,目前剩余2600元未退回,其承诺2023年10月份退回剩余2600元;18名参加“七一”党日活动的党员干部职工已于2023年8月退回领取的伙食补贴1500元。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三是2023年8月3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宁德市蕉城区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对党建活动经费进行审核报销。

11. 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26)关于“报销票据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3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宁财监〔2016〕32号)、《宁德市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区残联2023年8月10日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严格遵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报销手续及附件,确保报销程序合规、附件齐全。

27关于“库存现金超限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今后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重视现金管理,月库存现金额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加强现金流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现金的结算限额为1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以转账方式支付,避免使用现金进行大额支出。三区残联2023年8月14日出纳进行批评教育

28关于“应收账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积极对借款人进行了催讨,其中一名借款人于2023年8月16号已还款2000元,并表示剩余的13000元之后会逐步还款;于2023年8月30日前积极联系借款人所在乡镇联络员,对借款人进行入户走访了解其家庭情况,督促他们尽早还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加强财务监管,积极开展往来款自查活动,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未收回的情况。

12.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9)关于“报废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14日,2022年4月出售已报废的电脑设备等所得的600元上缴国库。二是2023年8月16日,印发了《宁德市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订)》,不断规范报废处置手续。

(30)关于“交接手续未办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16日,印发了《宁德市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订)》。二是2023年8月16日,制作“固定资产交接单”,规范固定资产交接手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3.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3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4月21日召开区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会后印发了《宁德市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3年6月16日开展了2023年上半年日常廉政风险谈话。

32)关于“述责述廉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17日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2022年区残联已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并详细报告上年度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

14. 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33)关于“议定事项未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26日印发了《蕉城区残联班子议事规则(修订)》,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严格落实议定事项。根据5家协会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协会工作经费事项,落实5家协会账户,其中有账户的协会给予转账,无账户的协会按照实际开展活动情况予以报销。二是加强对协会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34)关于“议事决策主体错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23日召开班子会议修订《蕉城区残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和规范班子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明确议事决策主体,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凡属蕉城区残联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应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通过集体讨论,用会议形式作出决定

35)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未经班子研究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23日召开班子会议修订《蕉城区残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的事项内容、决策程序、监督检查等。二是2023年726印发了《蕉城区残联班子议事规则(修订)》。三是组织学习《蕉城区残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各班子成员熟悉“三重一大”决策流程,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上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坚持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36)关于“回避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明确每次班子会议及班子扩大会议各项议题的参会人员。二是2023年8月17日,召开干部大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回避制度的有关内容,提高干部职工的回避意识,使干部职工清楚知道何时该回避、如何回避等。

15.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37)关于“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二是开展好年度民主生活会,抓好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杜绝以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措施代替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现象。三是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前对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审阅把关、签字确认的要求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按照相关文件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年度民主生活会严肃有序的开展。

38)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一是组织开展好年度组织生活会,会上要求党支部书记对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要求,并带头做好表率,开展严肃相互批评严禁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二是2022年组织生活会会后党员干部已全面整理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设定整改时限,切实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39)关于“专题党课未开展”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26日组织支部党员学习了《中共宁德蕉城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等四部图书的通知》。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党支部书记于2023年3月21日、6月30日、9月7日围绕《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汲取磅礴奋进力量》《总书记的人民情怀|“必须自觉拜人民为师”》为主题为支部党员上了党课

16.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的问题

40)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一相关责任人2023年6月13日已向七都镇贝河村党组织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到区残联党支部,2023年6月16日已完成组织关系转接。二是2023年8月3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提高党员对组织关系转接重要性的认识,预防“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等情况的发生。三党务工作人员于2023年8月3日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于2023年8月26日-8月31日参加了2023年蕉城区直机关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7. 关于“就业年龄段创业就业、居家托养等项目补助覆盖率不升反降”的问题

41)关于“就业年龄段创业就业、居家托养等项目补助覆盖率不升反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4月督促乡镇(街道)残联认真摸清符合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补助的对象二是积极向上级残联争取更多指标分配,让更多残疾人享受到项目补助,目前已完成2023年市级下达的就业年龄段创业就业、居家托养等项目任务指标。

18. 关于财务报销附件不齐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42关于财务报销附件不齐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3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宁财监〔2016〕32号)二是要求财务工作人员加强对财务工作的审核把关,规范报销程序,确保报销附件齐全完整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区残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4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其他人员13人。组织处理14人(其中: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2人书面检查1人、通报批评6人)。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宣传品程序不规范”问题,区残联于2023年9月7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 针对“库存现金超限额”问题,区残联于2023年8月1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 针对“报销票据不合规”问题,区残联于2023年8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 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区残联于2023年8月3日、8月4日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

5. 针对“项目验收流于形式”问题,区残联于2023年8月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6. 针对“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不重视”问题,区残联于2023年8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7. 针对“风险防控不够重视”的问题相关责任人2023年8月10日进行了书面检查。

8. 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区残联于2023年8月9日对医保数据报错的6名有关乡镇联络员进行通报批评。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 关于“专门协会管理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蕉城区残疾人有5个专门协会,分别是肢残人协会、盲人协会、聋人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5个协会未完成民政社团登记注册的原因是登记注册条件尚不成熟:一是进行民政社团登记注册每个协会需要3万元注册资金。5个专门协会本就是残疾人困难群体,无处筹措3万元注册资金,故无能力进行民政社团登记注册(全省各地均存在此类共性问题);二是5个专门协会的主席,平常开展协会工作无任何补贴,都是义务为本类别残疾人群体提供服务,故进行民政社团登记注册工作上存在诸多困难。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条件成熟后及时申请民政社团登记注册。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2.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该清洁工表示家庭困难,提出分批退回领取的精神文明奖6600元,目前已退回4000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追讨清洁工应退回的精神文明奖金剩余款项2600元。

整改时限:20231031日前

3. 关于“应收账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2002-2020年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账户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总借款40.9万元,近几年,经过电话催讨、当面和残疾人沟通、发催款函等方式努力追讨收回了33万元,截止2023年6月贷款余7.9万元。主要原因是贷款人或家庭病灾困难无力偿还,或联系不上,或去世等原因尚未追回。

下一步整改措施:有关责任人于2023年8月16号已还款2000元,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通过电话、发函、上门等多种方式,努力追讨贷款剩余款项7.7万元。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29389,电子邮箱:slzj2020@163.com。

 

 

  宁德市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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