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14 发布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14309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3日至9月9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1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压实责任,全力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区信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把巡察指出的问题细化为一个个具体问题,把巡察提出的建议分解为一项项具体举措,把这次巡察整改工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我局党组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我局党组按时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等4个方面的问题,主动认领,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深刻查摆剖析问题根源,把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整改重点、整改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指导好机关各股室的整改。党员干部对照意见建议的具体内容,提出整改情况并落实到位,并强化跟踪督办、实行整改“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在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巡察办有关同志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局党组积极主动、务实担当,切实把整改转化成了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理念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重要活动期间到重点乡镇(街道)开展调研督导,切实压实属事属地责任,确保重要活动期间的社会安定稳定。2023年4月起,专门安排干部到市信访局进行跟班学习,学习新的工作做法,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二是2023年3月17日印发了《蕉城区深化开展区、乡两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下基层工作方案》,大力推行“四门四访”,2023年1-5月,区乡(镇、街道)两级领导干部开门接访470批1237人,进门约访78批111人,登门走访35批37人,上门回访41批45人。三是已督促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落实信访事项办理路线图,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

2)关于“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渠道,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指示方面仍存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进一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实施意见》,坚持诉访分离,完善信访与司法和行政的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分类处理清单,做到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精准分流。二是充分利用司法平台资源和社会调解资源,积极与人民调解室合作,积极协调重点信访事项。2023年4月聘用法律顾问,完善多元调解机制,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

2.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与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3)关于“常态化排查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常态化排查力度,结合重要活动期间的风险排查工作,实时跟踪社情民意,动态滚动排查。二是在重要活动期间印发排查工作的通知,以省、市重点交办排查清单为基础逐案梳理,压实责任,确保扎实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安全保障工作。

4)关于“信访总量居高不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局信访业务工作进一步分工;2023年4月组织重点乡镇(街道)的信访经办人员进行跟班培训,培训人数8人次,进一步提高信访事项的告知、答复的工作时效,切实改进初信初访事项的办理质量,督促责任部门强化源头治理。二是2023年2月对基础业务较为落后的乡镇(街道)发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函3封,积极运用“三项建议权”,最大限度推动群众信访事项在源头化解。

5)关于“‘四率’工作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4月16日开展信访基础业务网络培训,组织各乡镇(街道)信访经办人员观看信访系统操作等视频,加强对受理、办理、送达、录入等规定信访办理工作的熟练程度。同时对信访业务落后的乡镇(街道)点对点进行电话、微信指导,要求其坚决纠正超期受理、超期办结懒政行为。二是已落实线上“日提醒、周督办、月通报、季建议”工作方法,通过线下督查、约谈和问责,提高了我区“四率”。

3. 关于“信访工作仍存短板”的问题

6)关于“信访件化解率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及时将重点突出问题及集体访等信访信息动态向总召集人、召集人汇报。同时积极牵头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协调解决了多个乡镇(街道)重点信访人的信访事项。二是2023年4月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提请区委专题会研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文并抄送包案处级领导,提醒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化解责任。深入有关乡镇(街道)等开展实地督查督办,切实化解了多地的重点信访事项。

7)关于“信访件研判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安排专人到市信访局跟班学习,学习先进经验,提升业务水平,准确把握信访人信访诉求,加强研判能力。二是对界定模糊的信访事项,由办信接访股呈报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会商研判,精准导入

8)关于“信访信息录入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督促责任部门将2020-2022年年未录入的首办责任表单的信访事项信息录入完毕。二是提醒、督促责任部门在录入工作中做到随办随录,实时更新信访事项信息,截至2023年6月,未再发现有责任部门未录入首办责任表单相关信息的情况。三是对基础业务基本工作采用工作考核机制,分管领导一月一核查,2023年2月对工作滞后的乡镇(街道)作出改进工作建议函,并对分管领导和信访经办进行约谈,要求落实工作责任,避免工作滞后。四是加强一线接访干部的队伍建设,要求班子成员增加日常接访工作的频率。增派1名同志到来访接待大厅参与日常接访工作;通过团省委“扬帆计划”招收大学毕业实习生1人,进一步充实信访工作力量。

9)关于“信访答复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3月16日下发《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工作规则》,要求职能部门根据信访诉求精准研判,按照导入相应办理程序。二是已形成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模板,并下发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要求指导基层信访部门严格按照模板要求答复。三是在受理信访事项复查申请过程中,进行详细审查,及时指出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着力提升基层信访业务规范化水平。

4. 关于“对基层信访工作督促指导不力”的问题

10)关于“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通过电话告知、电话回访等方式提升受理、转办、交办工作透明度,实现工作流程受理全过程网站可查询,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有人理、事在办。二是切实加强与信访群众的跟踪沟通,通过电话回访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属地属事部门依法依规及时答复。

11)关于“督查指导偏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督查力量,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业务督办、信访事项化解督办,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协管督查工作;安排1名同志负责日常的督查督办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督查手段,加强重要活动期间的督查工作,深入重点乡镇(街道)开展督导督查,积极推动“三项建议权”落实落地。切实推进提醒工作,针对重点信访事项及时下发督办函。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及时通报,切实提升督查权威和公信力

12)关于“受理办结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对有关乡镇(街道)超期受理、逾期答复等情况进行约谈,通过摆问题、明责任、谋思路、严整改,督促各乡镇(街道)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化解矛盾。二安排业务股室3名同志分别对区领导接访件、信访积案,来信来访、电邮来访、系统网诉等的信访业务进行每日查询,及时提醒。同时强化督查督办力量,安排1名同志具体进行信访事项办理提醒及考核情况通报的工作,全程跟踪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结情况。

5.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3)关于“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性认识不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17日印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并在党组会等会议上落实。

14)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发言人制度落实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4月13日,印发了《中共宁德市蕉城区人政府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发言人制度。二是2023年4月11日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有关文件,明确要求每位班子成员每年必须深入基层党支部联系点开展理论宣讲至少1次。三是安排1名干部为党建档案归档人员,要求其按照“一会一档”要求进行归档。

(1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17日印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述责述廉制度》,2023年2月1日印发《中共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关于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明确规定意识形态工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二是2023年2月1日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议题”制度未落实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三是2023年4月19日,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16)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12月19日印发了《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的方案》,加强了包括“蕉城信访”微信公众号平台在内的线上宣传载体和线下的宣传载体的管理。二是形成了《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栏目开设及信息发布审批单》,明确了经办人员、发布时间,严格审查发布内容,内容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审核签字后发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 关于“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7)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补齐有关材料。二是2023年4月21日组织进一步学习熟悉相关规定,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能够按照文件规定,严格落实报销制度报销审核程序。

18)关于“重复领取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2月16日清退重复领取的津补贴840元。二是2023年4月19日,局党组对重复领取津补贴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财务规定,落实有关规定和报销制度。三是2023年4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相关规定,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能够按照文件规定,严格落实报销制度报销审核程序,杜绝重复领取津补贴的问题再次发生

7. 关于“‘陈年旧账’未处置”的问题

19)关于“往来款挂账未及时处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笔挂账款,共计42279.1元已处理完成。二是2023年4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熟悉财务规定,加强对财务相关规定的掌握,并严格遵守。

8.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2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盘点废旧电脑、打印机、视频会议终端等固定资产,联系资产处置公司,2023年4月已完成报废处理工作。二是2023年4月20日,印发了《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将固定资产清查造册,确定1名管理人员。三是2023年4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熟悉资产管理及报废制度,通过学习,全局能够树立固定资产报废工作意识,财务人员能够熟悉报废工作程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9.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2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4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党组成员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二是2023年2月1日召开了上半年专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措施三是2023年2月6日召开述责述廉会议,会上各班子成员结合年度重要工作进行述责述廉。2023年3月17日正式印发了《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述责述廉制度》,要求述责述廉内容必须结合年度重要工作。

2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4月21日,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2023年4月20日印发了《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会议制度》,规定了重大决策、重大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定。

23)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1月至4月,区信访局共召开党组会6场,针对人员考勤、会议制度、档案管理等问题向党组提出建议,并完善制定了各项制度二是2023年3月17日印发了《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廉政谈话制度》,2023年4月区信访局班子成员对各分管的股室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共开展例行廉政谈话7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警示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5人次,并将信访工作纪律和信访工作要求纳入谈话内容三是2023年4月21日,针对2020年5月涉密机外联事件,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严肃保密纪律和要求,杜绝涉密机外联问题再次发生。四是2023年2月6日,在群众来访接待大厅门口醒目处设立信访信箱,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

10.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24)关于“党内教育存在偏差,未用好“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平台,党员教育时效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月16日,组织学习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3月29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学习党员干部能够更加重视“三会一课”等学习平台,能够更好利用平台开展学习活动二是2023年4月13日,印发了《中共宁德市蕉城区人政府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中心发言人制度等,在学习时强调讨论发言,提高学习针对性、时效性。三是给党员发放专门的学习笔记本,要求党员做好学习记录。

11. 关于党的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25)关于“党建主业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1日召开了上半年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对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措施。二是2023年的党建工作思路和计划,结合了重点信访工作进行部署,针对“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等重点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工作指导,重点推动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区重点信访工作落实见效三是2023年4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党组成员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了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四是2023年6月9日,对1名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党建工作,推动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协调推进。

26)关于“人员力量科学统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13日、4月11日巡察整改专题会上,对工作分工进一步调整,充实访接待大厅工作力量。二是2023年2月13日、4月11日巡察整改专题会上,对工作分工进一步调整,明确要求每位班子成员要增加到信访接待大厅,接待来访群众的次数和频率;明确1名党组成员协管信访督查工作。

27)关于“干部监管缺乏刚性的约束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4月21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警示谈话,要求完善干部监管制度。二是2023年4月20日完善印发了各项制度,健全考勤制度,严格出勤、值班及请销假工作。三是安排一名分管副局长负责考勤监管工作,办公室监督干部每天如实填写考勤记录,每月一汇总、一通报。四是2023年4月20日印发了《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考勤、加值班、请销假制度》,将考勤情况作为干部评优评先、岗位交流、任免使用、奖惩的依据,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

28)关于“落实机关内控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复查意见书及附件等材料的排序编码、装订、入库工作,档案组卷规范、合理,卷内文件排列有序。二是2023年4月20日印发了《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档案管理制度》,同时明确复查材料档案管理人员和办公室公文收文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制度对文件进行统一管理三是2023年4月21日,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档案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知识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2. 关于“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29)关于“对标对表检视出33个问题,制定33条整治措施,其中需长期整改阶段性完成15件,但该15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整改进度无据可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查找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工作的档案指出的15个问题,并梳理整改情况和整改进度,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2023年4月20日印发了《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对文件进行统一管理。

13. 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30)关于“针对上一轮巡察整改中提出的财务附件不全问题,未能举一反三、彻底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补齐附上相关材料二是2023年4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宁财监〔2016〕32号文件),通过学习干部能够严格落实财经制度,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

14. 关于“落实审计整改还需加强”的问题

31)关于“针对审计报告(宁区委审办经责报〔2020〕5号)提出的上级交办的积案未化解问题,存在‘改了又犯’,市信访联席办交办的28件突出问题、信访积案未及时化解,化解率距整改目标有一定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研究部署化解工作,进一步压实包案领导和属地属部门化解责任;开展跟踪调度督办,紧盯化解进度,严格落实“通报、督查、约谈”三项机制,对化解责任不实、化解进度滞后的地方和部门,视情予以通报、约谈,压实责任,积极推动化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2022年9月底,上级交办的28件突出问题、信访积案已全部上报化解。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区信访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6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2人,股级及股级以下干部4人。其中,提醒谈话人数2人次、警示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5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1. 针对重复领取津补贴”,区信访局党组于2023年4月19日对4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2. 针对赴北京和福州维稳差旅费未上会研究”,区信访局党组于2023年4月21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3. 针对2020年5月涉密机外联事件问题”,区信访局党组于2023年4月21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4. 针对“党建主业抓得不紧”问题,区信访局党组于2023年6月9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5. 针对干部监管缺乏刚性的约束机制,考勤制度不完善”问题,区信访局党组于2023年4月20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警示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68226,邮政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9号,电子邮箱:0593xf@163.com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 

20237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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