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蕉城区飞鸾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06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1134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市委巡察一组对飞鸾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1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

飞鸾镇党委把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2023年的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统一思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有力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正风肃纪的有力举措。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认真抓好分管工作整改,以上率下,坚持压实责任、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飞鸾镇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产生原因,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巡察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镇党委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紧盯整改进度,逐项对账销号,从紧从实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做到责任落实不到底不放手、问题不查清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放手。

(三)注重标本兼治,整章建制巩固整改成果

聚焦常态长效,发挥巡察整改“防未病、治已病”的作用,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改进,找准“病因”,消除“病根”,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把巡察整改过程中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整改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固定下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切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1关于“‘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2月16日调整完善《飞鸾镇党委议事规则》,将“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党委议事规则,2023年至今累计召开党委会议8场,及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最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有关材料进行学习。从严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党委书记率先垂范,带头领学,为全镇拧紧思想“螺丝”,上紧认识“发条”。将“第一议题”与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形式互为补充,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良好学习氛围。

2关于“应学专题未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3月2日完善《飞鸾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2023年4月6日制定《飞鸾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由镇宣传办负责做好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落实、学习材料收集、应学专题纳入等工作。指定宣传干事,将应学未学专题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分阶段做好学习研讨。今年以来,已开展10场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补充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信访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4个应学专题。三是由宣传干事及时向班子成员收集应学专题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避免出现遗漏。

2. 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3关于“污染防治成效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成立飞鸾镇污水处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接和推进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二是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专题政府会议纪要(〔2023〕11号)已明确飞鸾污水管网建设纳入飞鸾镇综合污水处理厂(大黄鱼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专项债项目包建设,由三都澳管委会进行项目申报。三是三都澳管委会已组织申报专项债,目前已完成项目的初步可研报告和部分项目初设。四是建立镇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机制,已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洗膜,提升污水处置能力。同时开展长效管理,按时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证排放达标。

4)关于“土地保护政策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2月经区自然资源局同意,连顺村约24亩的旱改水项目已取消。经区乡投集团公司实地察看,2023年补充耕地由原来的亭里村和梧埕村变更为澳里村和梧埕村,面积约83亩,由区乡投集团公司作为业主进行补耕,目前已完成可研报告,正在进行设计程序二是32宗未整改图斑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不定期开展动态巡查,确保违法图斑不新增。四是2023年4月10日飞鸾镇党委对自然资源所所长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4月3日飞鸾镇党委对该问题及“未经结算审核,仅凭工程量清单拨付工程款”问题合并处理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一文保一方案”设置文物保护单位公告公示牌,已完成飞鸾窑址90米围挡设置,投入5万元完成碗窑窑址窑棚修缮和周边泡沫清理,为辖区内木质结构3个文物点各配备了2个灭火器。截至目前已开展巡逻巡查2次,在文物点所在村悬挂横幅22条,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群众文物保护的意识二是制定下发《飞鸾镇飞鸾窑址文物安全应急预案》《飞鸾镇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文保主体责任。三是通过镇党委会传达学习了全市文物安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全区冬春文物安全工作会议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文物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等精神,并于1月18日召开冬春文物安全有关工作部署会,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镇村干部履行好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好日常管护四是2023年4月4日飞鸾镇党委对文物保护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4月6日飞鸾镇党委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4月10日飞鸾镇党委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 关于“区位优势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6)关于“休闲旅游业发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践行党的二十大 我眼中的飞鸾”全省摄影大赛为契机,已先后6次组织省、市摄影协会走进白马山、凤凰山,深入南山、岚口、碗窑等村庄开展采风活动,现已评出100幅(组)获奖入选作品,并于2023年5月10日-6月10日在宁德艺术馆展出,提升飞鸾对外影响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与福建东南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宣传合作协议,加强与区内外主流媒体的沟通对接,截至2023年4月,在福建日报、闽东日报、学习强国、三都澳侨报、大梦蕉城、东南网、闽东日报社、新宁德客户端等刊播信息48篇。三是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文旅产业提档升级。已完成南山村畲族连心歌舞台主体修建、畲族文化长廊打造、立面改造11户,铺设路灯39盏;已完成《飞鸾镇岚口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成立了宁德市凤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已增设岚口村旅客服务中心、完成农家乐至圣水洞约2公里旅游观光木栈道建设;已完成高压线下地管道、河道改建工程、1处生活垃圾处理点等配套设施建设;已完成旅游移动公厕主体建设,预计6月上旬完工;已完成飞鸾窑址围挡设置、碗窑窑址修缮工作,在碗窑“五梅花”区域建设花圃11个,仿古围墙4个,种植彩叶桂等约500颗,在228国道沿线种植三角梅200株、炮仗花100株,全力补齐设施短板。四是充实文旅专业人才队伍,招聘从事旅游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建立文旅解说队伍,讲好飞鸾故事

7)关于“推动‘道口经济’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已完成飞鸾梅田互通口黄鱼公园(国鱼公园)方案设计,并启动黄鱼公园征地工作,打造道口标识,提升道口面貌。二是发函至福建省高速集团公司宁德分公司,协商将高速桥及周边地块交由我镇“以用促管”,拟打造花卉主题公园,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惠及群众休闲生活。三是飞鸾物流产业园项目于2023年1月21日正式开工,1^#、2^#仓库主体结构已于3月31日封顶,预计6月底1^#、2^#仓库竣工,并具备单体竣工验收条件。已和市交投集团对接,向市交投集团递交《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人民政府关于宁德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暨冷链物流园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请求加快推进项目招商工作。五是北京新发地公司要求对飞鸾互通口区域规划进行调整,市交投集团正就此征求市、区各部门意见。

8)关于“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宁德海洋生命智能孵化中心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招标于2023年3月31日挂网,计划4月21日开标。二是我镇已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经梳理,2023年已确定省重点项目3个,市重点项目4个,三比项目7个,另有3个申报省重点项目待省级审核,重点项目正有序推进中。三是三都澳大黄鱼产业园由三都澳管委会管理,由海丝公司作为业主进行开发,目前A1地块已完成联合竣工验收;A2地块1#楼、2#楼、完成砌体工程,正在进行真石漆工程,3#楼完成主体结构,进行砌体结构施工阶段;商住地块配套人才公寓B区,正在进行桩基施工。截至目前共收到27家企业入园意向申请书,蕉城区拟征迁安置企业20余家,东侨经济开发区意向租赁或购买大黄鱼产业园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

4. 关于“落实民生保障仍有差距”的问题

9)关于“推进教育补短板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经提请区政府沟通协商,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飞鸾中心小学新校区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2023〕33号),纪要指出由区财政局对飞鸾中心小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出具项目资金证明函,加速发改立项。二是2023年3月2日发函至蕉城区教育局,请求区教育局对飞鸾中心校异地建设给予支持和帮助。三是根据《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蕉城区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区发改审批〔2021〕38号)文件,我镇已做好项目用地的选址前期工作。

10)关于“农贸市场条件未改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11月份过渡农贸市场通过增加垃圾桶数量及提高保洁频次,提升农贸市场周边卫生环境。二是结合镇区综合治理,2022年9月22日起聘请保安每天常态化维护市场周边秩序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清违队定期开展巡逻。同时对过渡农贸市场前门顶棚改造,更新排水沟的盖板,增加灭火器,配齐消防设施,完善市场功能。2023年4月4日对航飞嘉苑一、二层原用于农贸市场建设的8套房产完成接收程序。目前飞鸾农贸市场改造建设项目已列入宁德市蕉城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用于建设飞鸾农副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当前已开始设计工作

11)关于“养老服务设施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3年3月2日发函至蕉城区民政局,请求区民政局对解决飞鸾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原敬老院)项目资金问题给予支持和帮助。二是因项目资金不足、土地政策变化等问题,该项目目前尚不成熟,下一步将向上级部门申请项目取消。

5. 关于“推进乡村振兴不够有力”的问题

12)关于“乡村产业振兴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11月11日经蕉城区委乡村振兴办同意,已取消岚口村纯净水厂项目的申请。二是该项目资金还在镇政府账户未下拨,待上级部门决策后将补助资金退回或结转。已向蕉城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岚口村2023年度乡村振兴点示范项目。

13)关于“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工作部署。镇党委、政府于2月10日组织召开年初全镇干部大会。会上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各村立足实际,挖掘资源潜力,因地制宜拓宽发展途径,目前已完成“中心村党委”初步方案(送审稿)。二是谋划村庄发展。镇班子成员深入凤凰山各村,实地调研村庄发展情况,指导村干部拓宽发展思路,初步形成“建立中心村党委,共同进步”发展思路,并指导各村主动对接乡贤企业、本土企业开展村企共建,引导本土企业、乡贤企业共建惠农助农。三是通过投资等方式,2022年飞鸾镇19个行政村村集体年收入达15万元以上的村有16个,占比84.2%,20万元以上的村有10个,占比52.6%,50万元以上的村有5个,占比26.3%。

14)关于“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区政府同意已将梧埕村等6个村纳入2023年度村庄规划编制计划。二是已于2023年2月组建村庄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飞鸾镇人民政府关于飞鸾镇梧埕村等6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细化村庄编制清单三是2023年4月底前开展招投标工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编制单位,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测绘公司及设计公司。四是岚口村11栋未办理乡村建设许可证的民房正在办理农转用手续,目前已完成林业局、生态局、水利局、文旅局等相关部门的审核确认、涉及地界的勘测和占补平衡,待区自然资源局组卷审批。

6.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扎实”的问题

15)关于“意识形态定期通报制度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已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飞鸾镇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通报会,向镇直机关单位、各村(社区)通报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重点分析研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已制定《飞鸾镇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将定期通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

16)关于“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3月17日组织镇两委班子成员再次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飞鸾镇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已组织人员对2022年度述责述廉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镇两委班子全体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 关于“镇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缺失”的问题

17)关于“镇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我镇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点,建立镇属企事业单位资产台账,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变压器等一批设备已纳入政府固定资产管理,2辆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闽J357KK、闽J611KK)为鸾城公司所有,已于2023年4月10日发函至三都澳管委会要求将2辆货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已制定海域使用金收缴方案,并成立收缴专班。目前已完成入村宣传及摸底确认工作,正在开展收缴工作。三是2023年2月16日制定《飞鸾镇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2023年2月28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并要求严格落实四是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对资产进行管理,填补资金使用管理漏洞,目前尚未发现其他资金使用廉政风险。五是2023年4月6日飞鸾镇党委对原劳保所所长林洪新进行诫勉,2023年4月3日飞鸾镇党委对该问题及“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问题合并处理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8. 关于“村级‘三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8)关于“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监管职能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3月31日对下村村28笔工资补贴完成核查,所有领款人均已收到工资补贴。同时要求各村严格按照三资管理规定,票据应当有领款人、证明人、批准人签名,禁止无据收付款。二是2023年2月16日制定《飞鸾镇项目财务审核制度》,并通知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制度有关内容,切实履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监管职能。三是委托代理会计2022年11月对鸾港居委会、下村村、蒲岭村、梅田村的账目进行梳理,已完成银行存款明细科目更正,要求各村报账员、委托代理会计每月与银行核对账目,做到账款、账实相符,同时对已发放征地补偿款1154.65万元进行销账四是2022年12月23日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对村主干、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及委托代理会计进行培训,规范报账程序,加强“三资”监管力度。五是2023年4月3日飞鸾镇党委对该问题及“现金管理失控”问题合并处理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4月6日飞鸾镇党委对该问题及“督促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合并处理对经管站站长黄英进行诫勉。

19)关于“督促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各村已于2023年3月31日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梳理核实每一笔债权债务,并于会后进行公示,对陈年旧账无法确认的债权债务进行财务调整、冲销。二是碗窑村、飞鸾村、上村、梅田村已于2023年2月25日前完成固定资产比对,村级委托代理会计对未入账14.88万元固定资产进行入账。三是梅田村14万元澳路劈草领款单支出及连顺村4.84万元白条入账,均已提供村委会会议记录及工人工资花名册四是由分管领导对经管站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约谈,要求所有人员严格按照规定,遵守财经纪律,2023年4月6日飞鸾镇党委对该问题及“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监管职能缺失”问题合并处理,对经管站站长黄英进行诫勉

9. 关于“执行财务制度有偏差”的问题

20)关于“现金管理失控”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2年9月8日已将留存的1744.94元现金存入政府财务账户。二是2023年2月16日制定《飞鸾镇现金管理制度》,下发通知要求全镇干部遵守现金管理规定,因公暂借款项的,要求1个月内回笼发票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杜绝白条抵库现象发生三是2023年4月4日下发通知,要求项目相关人员加强项目监管,收集提供银行卡号及身份证号码用于项目资金转账,非必要一律不使用现金支付四是2023年4月3日飞鸾镇党委对时任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对该问题及“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监管职能缺失”问题合并处理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该问题及“未经结算审核,仅凭工程量清单拨付工程款”问题合并处理对镇财务进行批评教育。

21)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7月某干部因公负伤暂借医疗费15万元已2023年3月2日归还海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借款给个人5万元已发函至借款人苏以为进行追缴二是2023年2月16日制定《飞鸾镇借款管理制度》,对允许的暂借款项内容、金额、回笼时限进行规范。三是镇财务室于2023年4月6日下发通知要求全镇干部学习遵守《飞鸾镇借款管理制度》

22)关于“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3月31日我镇已完成对2018年—2022年8月涉及的118个专项资金重新梳理审查,根据梳理审查结果,对各项资金进行分门别类。二是2023年2月16日制定《飞鸾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3)关于“费用报销无合法票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镇财务室于2023年2月已重新核实发票真实性,已由项目经办人员重新核算,确认相关票据支出的合理性。二是2023年1-3月期间我镇自查自纠调查取证27张发票,涉及10个工程项目,1个财政补助,4笔日常开支,均为税务发票或财政往来票据,未发现存在“费用报销无合法票据”问题三是2023年2月16日制定《飞鸾镇票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报销票据管理,要求使用税务发票、财政发票等合法票据原件进行报销

10.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严”的问题

24)关于“同一地点反复施工,造成项目资金浪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3月底经现场勘查,对适合复耕的地块播种粮食作物,目前已完成玉米和大豆的种植。二是2023年3月17日召开项目工程业务知识学习会,提高各分管领导的业务水平和项目管理意识。三是2023年2月16日完善《飞鸾镇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提升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工作制度及流程。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各分管领导对在建项目进行实地监督,对资金账目进行核查,严格落实工程项目责任制,防止项目资金浪费。

25关于未经结算审核,仅凭工程量清单拨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3月组织人员对我镇的项目进行梳理,形成自查情况表,其中4个项目已整改完成。已邀请第三方公司对剩余7个项目开展专项审计。二是2023年3月17日邀请第三方公司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车里湾育苗场拆除项目进行审核,该项目实际拆除面积99589.44平方米,应付工程款为982947元,与实际支出相符。三是2023年3月17日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规定的学习,要求相关人员自觉按照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和制度办事,增强我镇财务报销附件的合规性、财务报销流程的规范性。四是2023年4月3日飞鸾镇党委对该问题及“土地保护政策未落实到位”问题合并处理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4月4日飞鸾镇党委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该问题及“现金管理失控”问题合并处理对镇财务进行批评教育

11. 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6)关于“未按规定缴纳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8—2022年少收缴及已代扣未转入工会账户2021和2022年度的会费4.77万元全部补缴到位。二是2023年2月16日完善《飞鸾镇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加强工会会费收缴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保障职工干部依法依规享受工会福利待遇。三是逐一核实在册人员名单,2023年度工会费已按照基本工资0.5%的标准收缴

(27)关于“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8年和2019年7名干部未缴纳的工会费现已全部追缴到位,并逐一核实工会人员名单,按时收缴会费。二是2018年“三八”节活动普发的价值2000元的奖品,已全额退回。三是2023年4月3日飞鸾镇党委工会副主席进行批评教育,对该问题及“镇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缺失”问题合并处理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12. 关于“津补贴发放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28)关于“加值班误餐补贴发放附件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收集整理2020年加值班发放附件材料2461份,2021年加值班发放附件材料1647份。二是要求财务室严格把关,按照《制度汇编》内财务要求,对补贴发放所需的附件材料进行审核并留档,附件不齐全的不予拨付补贴。

29)关于“违规领取差旅费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2月27日相关责任人已退回违规领取的330元差旅费补贴,并于2023年4月10日由飞鸾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下发学习《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关于修订〈宁德市蕉城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区政财〔2017〕71号),要求全镇干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13. 关于“监督执纪不够有力”的问题

30)关于“问责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持续深入学习由飞鸾镇纪委书记带头飞鸾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了《蕉城区乡镇纪委监察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常用文书格式》等相关业务材料提升自我意识,加强业务能力,扎实工作作风二是提高责任意识。镇纪委于3月29日、30日,召开纪委学习研讨会,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履责意识和能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

31)关于“问题线索办理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列清单,排时限。指定纪检专干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承办的问题线索全面摸底,梳理分析处置进度,对于尚未启动处置程序或启动后进展缓慢的,建立“清单”,制定措施,明确时限要求,进一步提升处置效率。目前已将2023年之前存留的问题线索查处完毕二是强能力,提水平。飞鸾镇纪委与区纪委第七协作片区建立联动办案制度,采用横向沟通等多种方法,提升案件线索处置能力。

32)关于“专项督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飞鸾镇纪委协助党委积极开展党风廉政主题教育,以镇党委会+支部学习会+全镇干部大会学习模式,深化平常廉政督导。二是突出专项督查的针对性差异性,飞鸾镇纪委分别在2022年五一和国庆节前开展“纠四风”专项行动深入辖区内商超和烟酒店等重点场所实地走访,并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春节前纠“四风”树新风工作部署会,为营造飞鸾镇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做保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4. 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33)关于“大额资金使用未上党委会议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整改自查。经核实2021—2022年未上党委会议研究的大额资金均用于鸾城、鸾港公司的员工工资、车辆油卡、水电等开支,不存在资金去向不明,用途不正的情况。开展学习。1月16日由党委书记组织召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学习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再学习、再强调,确保各班子成员熟悉决策流程,凡涉及重点工作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保障重大事项议定程序合法合规。从严把关。要求财务室对资金拨付严格把关,满3万元以上(含3万元)必须附会议纪要,附件不全的不予拨付

34)关于“党委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议事程序。于2023年2月16日调整完善《飞鸾镇党委议事规则》,要求做好会前准备,议题上会之前有关领导进行充分论证,防止仓促上会。二是落实材料审核。由党政办主任对上会材料进行审核,做到上会材料文风精简、指明重点,凡是准备不充分理由不充足、方案不成熟的议题不能上会,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

35)关于“非党委成员参与研究表决人事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学习。于1月16日由党委书记组织学习《飞鸾镇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委议事决策范围和议事决策程序,提高党委会议议事决策水平,同时强调严格执行人事回避规定,明确党委会议非党委委员作为列席人员参会,不对议事内容进行表决。二是从严落实。严格区分党委会议与党委(扩大)会议,2023年至今共计召开党委会议8场,会议关于研究机关人事、干部选拔、党建等事宜非党委委员均不参与表决。

15. 关于“推进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36)关于“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2月10日,党委书记在全镇干部大会上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强调讲话二是定期听取汇报。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飞镇党委会,听取飞鸾镇2022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工作汇报,研究讨论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思路要点。同时,现已拟定《2023年度飞鸾镇组织工作要点(讨论稿)》。严格监督指导。2023年4月对各村(社区)党支部三会2022年度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于4月12日针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方面开展党建业务培训。

37)关于“非公企业党支部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集中培训。于2023年2月10日由党委副书记在年初全镇干部大会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和“三会一课”工作进行指导和部署,并2023年4月12日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工作。二是全面建档立册。对辖区内4个非公企业党支部的流动党员、口袋党员进行摸底调查,已建立党员花名册。三是强化组织建设。通过动员非公企业流动党员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等方式,截至2023年3月,辖区内非公企业党支部皆有3名或以上正式党员,不存在党支部“空壳化”现象。四是2023年4月3日飞鸾镇党委对非公党建组织员进行批评教育。

38)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4月6日召开党委会,审议通过《关于飞鸾镇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不规范调查报告和处置意见》,并对会议记录撰写人员进行谈话教育。二是2023年4月12日召开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者专题培训会,开展“三会一课”和发展党员业务的学习。三是镇党建办于2023年3月6日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活动,熟悉掌握发展党员全过程。

39)关于“流动党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增强组织意识。组织各党支部于2023年4月12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有效增强党员组织意识。二是完善工作台账。要求各党支部每年两次定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精细摸排流动党员,全面建成流动党员“一村一表、一镇一册”台账。三是巩固双向联系。各党支部负责每季度更新流动党员流入地组织生活情况,今后将通过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电话沟通等方式,与流动党员加强联系,让流动党员“离家不离心”。

40)关于“党费收缴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切实提高缴纳党费意识。2023年3月17日、4月6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提升飞鸾镇三个党小组每个党员对党费缴纳的意识。二是增强缴纳党费规范性。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各党支部党建业务培训会,明确党支部书记为党费收缴第一责任人强调党费基数核定、收缴、补缴程序,要求建立党费收缴基数台账,按时足额上缴党费,并将党费缴纳列入年底党建考评范围。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飞鸾镇21个村(社区)党支部已严格审核并上报《党员应缴党费信息采集表》2023年第一季度飞鸾镇党费收缴9180元,于2023年3月20日悉数上缴至区委组织部。三是2023年4月3日飞鸾镇党委对涉及的相关村书记7人进行批评教育。

16.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41)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2023年4月6日召开党委会,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会中严格落实制度。飞鸾镇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少数关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公正地开展民主评议,严格评议标准和优秀党员比例要求,对预备党员、流动党员、受处分党员参加民主评议提出明确意见。飞鸾镇机关支部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2022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通报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党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自查自纠。三是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飞鸾镇机关党支部对会中查摆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分类梳理,列出党员个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42)关于“混淆党课概念,以学习代替上党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升思想认识。于2023年4月6日,飞鸾镇党委书记组织党员干部就“讲好党课”开展集中学习,切实提高对党课的重视程度。二是加强日常学习。注重日常收集各地优质党课讲稿及创新做法等学习资料并印发给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党课教学质量。

17. 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43)关于“干部晋升程序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3月17日党委书记组织党政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宁德市蕉城区公务员职级晋升操作办法(试行)》。2023年4月6日党委书记组织党政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并对时任组织干事进行提醒谈话。

44)关于“超额配备编外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4月6日飞鸾镇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学习《蕉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并召开党委会议决定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名编外人员进行清退。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8.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45)关于“‘镇区自来水工程提升改造不彻底’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宁德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宁德市蕉城区飞鸾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单位,中闽(宁德)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宁德市蕉城区飞鸾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由福建省三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进行施工建设。二是将加洋水库作为应急水源库,已铺设引水管(渠)到备用水源供水池,解决应急供水需要。并由镇自来水公司对自来水厂进行设施维护、清洗,保障日常供水安全。三是已完成编制《宁德市兴鸾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旱季应急供水预案》,提升旱季应急供水的组织能力,对水资源进行科学有效的调度。四是2023年4月6日飞鸾镇党委镇自来水厂法人进行批评教育。

46)关于“上轮巡察指出‘往来款挂账未清理结算’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审计期间已收回的2笔款项予以结清,对因技术性差错造成的8笔错账予以核销。二是根据《财政部资产管理司2016年全国新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指南》文件精神,对账龄长达20年以上,且金额较小的21笔账目(总计金额0.98964万元),以自列损益方式予以核销。三是根据财务有关凭证,经核实确认二都塘海堤加固工程原指挥部注销后5笔账务合计147.360986万元已转入政府账户,予以核销。四是经核实确认,对挂账科目错误的23笔合计金额为428.495453万元账务按照自列损益方式予以核销;对重分类的5笔共计55.1806万元账务同意进行合并科目核算,并予以核销。五是2023年2月16日制定《飞鸾镇往来款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切实保障政府收支合理稳定运行。

19. 关于“审计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47)关于“审计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经与蕉城生态环境局核对确认,飞鸾镇“五个入海口污水直排入海”均已列入2022年5月区环委办制定《蕉城区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整治清单中。二是2023年4月6日,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海水养殖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海水养殖入海排污口年度任务和整治要求。三是待市、区两级整改指导方案、整改措施及要求正式下发后,我镇将履行环保职责,根据要求第一时间开展整治。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飞鸾镇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7人,其他人员18人。其中,立案2人,初核4人。具体情况如下:

1. 针对土地保护政策未落实到位的问题,2023年4月10日飞鸾镇党委对自然资源所所长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4月3日飞鸾镇党委对该问题及“未经结算审核,仅凭工程量清单拨付工程款”问题合并处理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 针对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2023年4月4日飞鸾镇党委对文物保护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4月6日飞鸾镇党委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4月10日飞鸾镇党委对直接责任人飞鸾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3. 针对镇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缺失的问题,2023年4月6日飞鸾镇党委对原劳保所所长林洪新进行诫勉,2023年4月3日飞鸾镇党委对该问题及“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问题合并处理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4. 针对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监管职能缺失的问题,2023年4月3日飞鸾镇党委对该问题及“现金管理失控”问题合并处理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4月6日飞鸾镇党委对该问题及“督促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合并处理对经管站站长黄英进行诫勉。

5. 针对督促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经管站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约谈,2023年4月6日飞鸾镇党委对该问题及“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监管职能缺失”问题合并处理,对经管站站长黄英进行诫勉

6. 针对现金管理失控的问题,2023年4月3日飞鸾镇党委对时任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对该问题及“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监管职能缺失”问题合并处理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该问题及“未经结算审核,仅凭工程量清单拨付工程款”问题合并处理对镇财务进行批评教育

7. 针对未经结算审核,仅凭工程量清单拨付工程款的问题,2023年4月3日飞鸾镇党委对该问题及“土地保护政策未落实到位”问题合并处理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4月4日飞鸾镇党委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该问题及“现金管理失控”问题合并处理对镇财务进行批评教育

8. 针对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2023年4月3日飞鸾镇党委工会副主席进行批评教育,对该问题及“镇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缺失”问题合并处理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9. 针对违规领取差旅费补贴的问题,2023年4月10日由飞鸾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退回违规领取的330元差旅费补贴。

10. 针对非公企业党支部管理缺失的问题,2023年4月3日飞鸾镇党委非公党建组织员进行批评教育。

11. 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2023年4月6日飞鸾镇党委对会议记录撰写人员谈话教育。

12. 针对党费收缴审核不严的问题,2023年4月3日飞鸾镇党委对涉及的相关村书记7人进行批评教育。

13. 针对干部晋升程序不严的问题,2023年4月6日飞鸾镇党委对时任组织干事进行提醒谈话。

14. 针对镇区自来水工程提升改造不彻底的问题,2023年4月6日飞鸾镇党委镇自来水厂法人进行批评教育。

15. 针对村主干涉嫌违反组织纪律及“三资”管理有关规定的问题,2023年1月12日飞鸾镇纪委对苏步亮予以立案处理。

16. 针对村主干涉嫌任职期间严重失职、以权谋私,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问题,2022年11月21日飞鸾镇纪委对郑呈生予以立案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 关于“推进教育补短板力度不足”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尚未下达我镇征地收储任务,项目资金尚未明确。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继续对接区财政局和区教育局,共同推进新校园的项目进程。我镇已做好用地选址前期工作,待下达土地收储任务后立即开展征地工作,推动新校园动工建设,补足教育短板。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2. 关于“养老服务设施欠缺”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项目总投资789.58万元,上级总共补助140万元,尚缺口资金649.58万元,飞鸾镇本级财政无法承担资金缺口,前期工作无法开展,因此推进该项目进度慢。

下一步整改措施:因项目资金不足、土地政策变化等问题,该项目目前尚不成熟,下一步将向上级部门申请项目取消。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596018邮政信箱: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飞鸾街北区1号,电子邮箱:mdndm352102@163.com

 

 

中共蕉城区飞鸾镇委员会     

             2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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