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08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5721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525日至628,区委巡察组对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118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巡察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2022年1110日,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集中学习上级巡视巡察有关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要求。2022年1111日,局党组在党内印发关于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情况反馈会的通报》(宁区发改党组〔2022〕49号,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凝聚共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和具体行动,不折不扣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2023年112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的40个具体问题和粮食系统系列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主动认领反思,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和案后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2022年1111日,局党组成立了区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书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负责领域,对每一项具体整改问题负具体责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至少召开1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了解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讨论巡察反馈意见,并对照问题查摆梳理,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具体目标及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第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宁区发改党组〔20231,并多次与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委组织部干监室沟通对接,听取巡察整改意见,确保每项问题有效整改到位。

(四)坚持统筹兼顾,推动成果运用。局党组切实将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提升本局党的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促进本局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决抵制“一巡了之”“侥幸过关”的消极心,做到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以整改实际成效,促进全局上下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动发改工作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学深悟透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已于2022年9月29日、10月31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研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线上、线下学习的方式,带动下属各支部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如,要求党支部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络答题活动、收看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的“闽山闽水物华新----福建省直机关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艺术党课”等。党组书记于2022年11月18日在区发改局开展“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主题宣讲,12月14日在蕉南街道开展“建强战斗堡垒 夯实执政之基”主题宣讲。机关党委副书记于2022年11月24日在共建企业福建远韩酒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主题宣讲。2023年2月9日邀请区委党校老师为全体党员授题为《新时代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专题党课。二是已健全完善党组学习制度(含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第一议题制度),已拟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月学习要点,待区委学习计划和学习要点下发后,再进行补充完善,正式印发。三是2022年已根据我区经济形势发展和上级政策新走向,每季度形成一篇经济分析报告,合计4篇,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关于“抓落实上还需发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启动“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进一步调整细化优化后定《宁德市蕉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二是2023年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级推荐工作已于2023年2月17日完成,共推荐茶学类省级科技特派员4名、产业领域科技特派员团队1个。市、区两级科技特派员新一轮的选工作2023年3月份启动,将对市、区两级茶学类专家进行动员并开展茶产业类科技服务工作,预计5月完成选工作。三是已在策划宁德“三茶”融合乡村振兴项目,督促业主落实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列入专项债储备项目。

2.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与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3)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针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不够”问题:一是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启用“宁易融”平台 提升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水平的通知》,信易贷平台已变更为“宁易融”平台,已下沉企业46家,分发“宁易融”平台宣传单150份,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中小微企业入驻“宁易融”平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根据市发改委要求,已重新动员引导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在“宁易融”平台进行实名注册,采取“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发布融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针对“发挥项目推进经济发展的引擎功能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宁德畲族文化园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标,施工单位已进场(目前项目因是北部新区地标性建筑,市政府邀请专家团队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专家意见与报审设计方案出入较大,正在重新编制设计方案);霍童消防站暨宁德市消防水上训练基地及宁古路沿线和宁古高速公路沿线风貌品质提升2个项目已基本完工,正在开展扫尾工作;宁德市北部新区(七都粮食储备库至七都大桥)道路白改黑提升改造工程计划2023年3月开工建设;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工程计划2023年12月开工建设;福建省君茗紫馨农业综合体项目已退出项目管理。二是已将2023年在建项目列入管理,宁德畲族文化园宁德市北部新区(七都粮食储备库至七都大桥)道路白改黑提升改造工程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工程3个项目继续纳入2023年项目管理,目前已完成2023年省市区重点项目安排,正在进一步落实领导挂钩责任制。

4)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层次不高,未能有效激活市场主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区政府出台《蕉城区营商环境创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标18项营商环境指标中的43项目标任务,涉及蕉城区创优任务35项,已完成32项,1项正在加快推进中,因涉及顶层设计未完成2项,待省市部署后开展。二是优化惠企政策服务,提升“政企直通车”惠企政策统一发布平台服务效能,实施精准服务。一方面,2022年牵头修订涉及工业、商贸服务业、规上服务业等领域的6个惠企政策,目前正在收集核算需兑现的奖励金额。另一方面,累计在政企直通车平台发布涉企政策444条,帮助企业解决咨询10次,并在行政服务大厅开通惠企窗口为企业提供“免审即享”、“一门式”咨询办理服务。三是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交流合作平台,实现地方经济、金融普惠、企业发展互利共赢。2022年6月,蕉城区成立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同年7月,在市政银企对接会,蕉城区成功签约1个项目,对接融资需求15亿元进一步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长期融资担保功能,更好服务小微企业。截至2023年3月13日,开展融资担保业务961笔,11580.68万元,缓解了企业“资金流”困难。四是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有序推进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区法院联合全区十五家单位印发了《关于完善破产府院联动 建立破产企业资产接管与处置综合保障机制 便利管理人依法履职的意见》,并已在个案中尝试沟通运用,极大提升了破产案件审理效率。截至2023年3月13日,共受理破产清算案件36件,其中已审结35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诉源治理、减少执行案件压力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水平。

5)关于民生社会事业牵头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针对“群众反映的学前儿童入园难、入园贵未纳入项目统筹安排”问题:一是谋划的6个幼儿园项目目前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租赁蕉北鹤峰路宁德市商业总公司场所办成公办幼儿园(蕉北幼儿园),办学规模8个班,2022年秋季已投入使用,有效扩大了学前教育资源。二是已追加认定蕉城区金涵茶厂幼儿园、蕉城区阳光幼儿园、蕉城区伯爵城幼儿园等3所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园占比达50%、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达90%。三是根据上级文件投向及教育规划布局,积极推进蕉北西岭路幼儿园、洋中中心幼儿园的建设,目前蕉北西岭路幼儿园完成土地农转用材料的收集上报,洋中中心幼儿园完成临水、临电和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四是严格执行《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区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了区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对20所普惠性幼儿园进行保教成本费用调查结果已反馈教育主管部门针对“缺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问题仍然突出”问题:一是蕉城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已纳入市发改委统一规划。二是已委托宁德市交投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宁德好易充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2022年我区共建成充电桩635个(直流充电桩298个,交流充电桩337个),其中投入使用充电桩44个(直流充电桩32个,交流充电桩12个)。三是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提高审批效率,2022年1-12月,我局审批窗口共受理企业投资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备案18个,总投资2545.054万元。四是2022年11月22日至23日,由区发改局牵头,组织工信、财政、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开展了2019-2021年充电基础设施申请奖补的项目现场核验工作,累计核验30个点299个充电桩。

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6)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2年5月20日、12月8日分别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及时调整充实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二是三名相关责任人已补充完善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整改措施三个部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阐述。三是班子成员已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开展“回头看”,并认真撰写巡察整改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做好严格把关,防止意识形态同类问题产生。四是党组书记、存在此问题的班子成员已在2023年1月12日巡察整改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其他相关责任人已于2022年12月31日撰写个人检查,进行深刻剖析反思。

7)关于“中心组学习研讨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月12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已于2022年11月16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每年不少于12次集体学习,2022年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4次。三是已拟定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待区委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下发后,再进行充实完善印发。每期中心组学习均安排2名班子成员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重点发言,确保中心组学习研讨深入见效。四是党组书记已在2023年1月12日巡察整改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

8)关于“中心组学习材料归档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11月16日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中心组学习资料收集归档要求。二是由临时负责机关党委秘书工作的同志按照“一会一档”要求,做好每次学习会的学习方案、会议通知、学习内容、会议记录等材料的归档工作。三是已开展中心组学习材料“回头看”,梳理学习材料归档情况,及时补缺补漏,装订成册,确保每场学习会材料完整。

4. 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策划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9)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根据“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原则,重新调整干部分工16人,其中综合股由一名同志负责,生态股由一名同志临时负责。二是2022年,牵头修订涉及工业、商贸服务业、规上服务业等领域的6个惠企政策,完成《关于政策解读及谋划项目建议的报告》,出台助企纾困复工复产22条措施。2023年,配套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经济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从优化防控措施、做好冬春农业生产、促进工业稳定增长、全力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扩容提质、促进外贸外资量稳质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要素保障、强化安全生产、强化工作保障等十个方面提出34条措施。三是已根据我区经济形势发展和上级政策新走向,每季度形成一篇经济分析报告,每半年撰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2022年共完成4篇经济分析报告,2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报告。四是已启动“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进一步调整细化优化后定《宁德市蕉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

10)关于项目策划科学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4个未开工项目中,3个项目已部分竣工;6个项目已开工建设;8个项目退出重点项目管理7个项目继续纳入2023年区重点项目管理,其中,金盛水产项目完成项目地块招拍挂,正在开展地块五通一平及方案设计编制工作金涵乡卫生院正在办理土地证,正在修改方案设计;1号泊位项目EPC工程总包已完成,土地安征迁工作需市级研究方可启动;G237项目工可重新审批,2022年12月已报省发改委待批复,初设已完成审查,林业工可正在编制;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工可已批复,林业、水保、环评等正在编制;九仙花苑二期正在开展土地农转用组卷,同步开展填荒、绿化等基础施工挂网;飞鸾镇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已批复,用海历史遗留问题已报省自然资源厅,预计上半年完成批复。15个停滞项目中,12个项目退出重点项目管理;组合蜂窝陶瓷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已开展设备升级改造中;岚溪理想古镇(一期)已完成3个场馆建设;宁德市城澳片区防洪排涝工程已申报2023年专项债项目,解决资金问题目前正在等待选址意见书二是已抽调发改、财政及相关要素保障部门12名业务骨干成立项目“前期办”,入驻区政府一楼集中办公。主动邀请专业机构、金融部门参与到项目策划过程中来,提高项目策划精准度和生成率,已刊发简报10期三是深入开展“三比三赛”活动,2022年民生项目120亿任务已完成121.6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101.34%。2023年拟开展百名干部挂钩百个重点项目行动,安排骨干力量一对一跟踪服务项目,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加速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前期办项目策划生成成效初显,已完成蕉城区霍童溪流域EOD项目方案编制,36个子项目成功获得国家生态环境部审核,是宁德市唯一一个通过生态环境部评审的EOD项目。柏步水库项目已成立工作专班推动,已完成现场勘探,并纳入霍童镇空间规划、霍童溪流域综合规划、支提山风景名胜区总规等修编

11)关于专项债项目滞后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已上报2023年第一批专项债项目26个,其中13个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总投资60.8632亿元,债券需求20.2亿元二是2022年6月至12月协同区政府督查室、效能办、财政局开展专项债项目督查活动;区政府分别于2022年7月4日,9月9日召开专项债项目约谈会。三是紧盯重点领域方向,正在组织申报2023年第二批专项债,已谋划拟申报项目11个,总投资73.2341亿元,拟申请专项债21.99亿元。四是召开专项债会议13场,把紧专项债审核关,并到项目实地考察申报可行性,进一步夯实项目申报基础。

12)关于重点项目管理运作效能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霍童石坑线道路改造(二期)项目已完成道路主体建设,正在开展道路绿化及护栏等扫尾工程,预计2023年一季度全线完工。岚溪理想古镇已建成三个馆,古岚桥修复已完成;蕉城区档案馆正在开展主体工程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蕉城区“三比三赛”专项行动考评办法>的通知》(宁区发改〔2022〕60号),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按季度或月印发情况通报8份。三是落实“1+5+N”工作机制,围绕2023年省市区重点项目,已分别于2022年10月14日、11月11日和2023年2月10日、2月14日组织要素保障部门、区直有关部门、项目所在乡镇及业主单位项目进行项目会审。四是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季度督查考核机制,牵头组织开展季度督查,跟紧跟实项目进展,2022年已深入项目现场实地开展项目督查活动7次。

13)关于窗口审批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月11日组织窗口前台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县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网上审批规范标准》《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改革实施方案》《投融资体制改革文件汇编》《蕉城区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手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业务系统、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能化审批服务系统、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宁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工程投资项目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等相关的审批文件和操作系统,确保操作人员都能够规范化、标准化办理业务。二是积极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项目统一收件窗口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指定黄鑫同志全流程介入窗口收件,严格审核项目收件材料,确保不再出现同类问题。三是按照省市区关于项目审批档案管理的规范化要求,组织窗口人员认真校核,保存好项目立项的电子文档,及时装订归档,继续发挥项目立项原始凭证的重要作用。

14)关于“科技创新成效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深入企业指导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定工作,加强科技政策宣传,已完成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备案28家。二是2023年2月8日,联合区统计局组织蕉城区21家企业在区统计局二楼会议室举办2022年企业R&D投入归集视频培训会议,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对R&D研发投入统计与归集的水平。三是2022年12月21日印发了《蕉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将补助金额提高到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四是2022年12月21日印发了《蕉城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宁区科〔2022〕24号),已帮助12家企业申报,并完成现场核实工作,正在组织评审

15)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已转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3份,2023年2月3日发《蕉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月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一)》(宁区发改办〔2023〕14号)。二是根据市级通报和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常态化督促具备行政处罚权力部门履行职责,强化警示教育力度,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质效。三是转发《宁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的函》,提醒各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市信用办通知要求,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治理对象承诺签订,目前税务与企业签订23份,卫健局与企业签订90份。

16)关于主动融入数字福建作为不够,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主动融入数字福建作为不够,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推动OA办公系统运用。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数字福建内涵外延的交流探讨,深化数字化运用,推动福建省疫情防控一体化服务平台中高风险管理系统在金涵金溪社区试点;推动“数智哨兵”防疫平台在宁德人民医院使用;推动蕉城区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应用工作,完成区海洋渔业局等3家单位3个系统与市大数据平台对接、数据汇聚推送、数据目录编制等工作。三是拟向区编办申请一名工作人员充实数字办工作。四是下沉17家企业进行调研,征集到7个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积极筹备2023年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针对“未督促各单位及时录入公告信息”问题:开展“双公示”自查,2022年召开“双公示”工作推进会2次,通报“双公示”情况、迟报瞒报情况等2022年已转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3份,2023年2月3日下发《蕉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月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一)》(宁区发改办〔2023〕14号)。及时转发市补漏报通知,不断提高数据准确率。2022年在信用中国(福建宁德)平台累计公示行政许可36141条,公示行政处罚855条,迟报率有所下降。针对“区发改局检查实施清单梳理率仅83.61%,位列全市倒三”的问题:一是2022年,印发《“互联网+监管”应用情况的通报》十期,督促全区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二是2022年8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用的通知》,对监管数据管理提出要求。三是制定印发《宁德市蕉城区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蕉城区“放管服”改革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宁区审改办〔2022〕2号),开展绩效考核,推动检查实施清单梳理率提升。截至2023年3月13日,应认领监管事项4782,已认领4782(含无需认领1781),认领率100%检查实施清单应梳理数1096,已梳理1096,梳理率为100%。

17)关于价格监测功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水平。在做好常规监测的基础上,组织价格监测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市场一线,及时发现价格苗头性、倾向性变化,并要求各监测点时刻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掌握并报告价格波动情况和原因,提升价格监测预警水平。如,11月29日我局在市场巡检中发现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蕉城区屠宰场无法向市场投放猪肉,造成市民恐慌。我局及时向区政府上报预警信息,协调解决了屠宰场核酸检测、周边县市猪肉供应时常调运等问题,有效保障了猪肉市场稳定。二是2022年共出价格分析16期,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工作提供服务。三是主动加强与区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民政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菜篮子相关储备及投放市场等工作,并对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共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23.07万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 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不严”的问题

18)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5名干部职工退还2021年1-12月多发放的应休未休补贴2.3441万元。二是已于2023年1月10日组织办公室、财务室有关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内容。三是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已于2023年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已提交个人认识材料。

19)关于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责成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作出情况说明,提供食堂承包材料并规范公务接待票据。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接待公函已补齐,并附接待单及审批表。二是已对公务接待账目开展全面查,暂未发现无公函情况。三是已完善本局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四是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已于2023年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已提交个人认识材料。

6. 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的问题

20)关于补助款发放手续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咨询税务、财政等部门,自2022年5月起,已规范补助款发放程序,使用正式票据。二是购买的拦车铁路障已有正式发票入账。已于2023年1月11日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规范财务管理意识。三是由驻局纪检监察组牵头,财务室配合,已对财务账目开展监督检查2次,促进财务每月账目明细规范无误。四是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已于2023年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已提交个人认识材料。

21)关于代垫款未及时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退回6名干部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代垫款7333元。二是已于2023年1月11日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规范财务管理意识。三是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已于2023年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提交个人认识材料。

22)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工会账簿已纳入本局财务室统一管理,已建立2021年、2022年工会账簿,2022年会员费已补缴14799元存入账户。二是已于2023年1月9日组织工会委员围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学习,进一步规范工会财务管理。三是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已于2023年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已提交个人认识材料。

23)关于非税收入延期上缴国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8笔房租收入共计16.8105万元已于8月份全额入库。二是已于2023年1月11日组织财务人员围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开展学习。三是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已于2023年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已提交个人认识材料。

24)关于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清理不规范支出等往来账款10笔,共计119.5993万元。余下款项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清理。二是已于2023年1月11日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学习,进一步夯实业务知识基础,规范财务管理。三是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已于2023年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已提交个人认识材料。

25)关于现金超过限额支付问题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月11日组织财务人员开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学习,进一步夯实业务知识基础,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已健全完善本局现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支付限额1000元。三是驻局纪检监察组牵头不定期对现金支付情况开展检查,2022年8月后无超额现金支付现象发生。四是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已于2023年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已提交个人认识材料。

7. 关于“政务网络租赁不规范”的问题

26)关于一事签订两协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已咨询法律顾问,进一步研究原有合同存在的问题,于2022年12月13日与电信签订了《补充协议书》,2023年1月16日与移动签订了《补充协议书》,提前告知原有协议即将终止。二是根据《福建省政务信息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合法合规选拟1家公司签订网络服务协议三是已于2023年1月6日,组织学习《福建省政务信息网管理暂行办法》,在后续签订新协议时严格把关、认真履行,杜绝“一事签订两协议”问题再次发生。

27)关于协议签订随意性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对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推动新协议签订。二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协议签订流程,明确对外协议由法律顾问严格把关,涉及大额经费的协议需上会研究,再行签订。

8. 关于“陈年旧账仍在延续”的问题

28)关于陈年旧账仍在延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安排财务室同志核算实际拖欠宁德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款项,咨询律师顾问,定解决方案。二是已于2023年1月11日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学习,进一步夯实业务知识基础,规范财务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9.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29)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2年12月8日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列入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已于2022年1月29日、11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已开展各业务股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印发《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印发岗位廉政履职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宁区发改办〔2023〕4号)《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粮储业务廉政履职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宁区发改办〔2022〕18号),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四是党组书记已于2023年1月12日巡察整改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相关责任人已于2022年12月22日撰写个人检查,进行深刻剖析反思。

30)关于监督警示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研究制定党组局务议事规则。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局党组局务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二是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2022年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2场,局班子成员完成谈心谈话90人次。2022年8月6日、12月13日分别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了宁德市艺术馆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展和“杨震廉政教育基地和阳谷村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与闽东独立团会师纪念团”廉政教育基地。12月17日召开蕉城区粮食系统系列违纪违法案件案后整改工作动员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2023年2月23日组织本局干部和粮食系统人员参观了城南镇廉政教育基地。三是驻局纪检监察组2022年7月2526日积极参加区纪委监委举办的蕉城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2022年以来积极办理巡察、专项审计、信访移送的问题线索,共受理转办问题线索3件,初核2件,转立案1件。通过业务专题培训及以案促学,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10. 关于“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3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研究制定党组、局务议事规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有明确定时、定向、定额支付的项目资金按文件要求执行,其他需按实际进度或二次资金分配的项目纳入党组或局务会议研究。二是已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列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夯实思想根基,强化党的领导。三是党组书记已在2023年1月12日巡察整改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

32)关于党内议事规则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研究制定党组、局务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明确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局务会议由局长末发言。二是召开党组、局务会议时,进行会前充分沟通酝酿。三是已规范会议记录,分别做好党组、局务会议记录。四是党组书记已在2023年1月12日巡察整改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

11. 关于“党的建设薄弱”的问题

33)关于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2年12月8日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宁区发改党组〔2022〕60号),为党建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12月8日召开2次党建专题会议,研究党建相关工作。三是党组书记已于2023年1月12日巡察整改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

34)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月5日组织各支部党务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业务能力,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二是粮食储备库党支部已补签全程纪实表预审意见,并补充完善原有的发展党员材料。三是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已于2023年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已提交个人认识材料。

35)关于党费收缴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支部全体党员已每月登录建设银行悦生活党费收缴窗口缴纳党费。二是已于2023年1月5日组织各支部党务人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增强业务能力。同时,各党支部对党费缴纳台账进行梳理,未出现漏缴少缴情况。三是各支部已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并于第一季度按照标准核定党员收缴基数和比例,每月收缴党费并做好登记。四是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已于2023年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已提交个人认识材料。

3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月6日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进一步强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意识。二是党组书记严格审阅把关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尤其关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方面的动态班子成员围绕巡察整改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主题,深入查摆不足,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同时围绕政治思想、意识形态、业务管理等方面,实事求是对其他班子成员开展“辣味”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不断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非党领导班子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民主生活会,并依次对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批评。党组书记已于2023年1月12日巡察整改暨案后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

12. 关于“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37)关于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新增11名行政编制人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在编人员71人。二是积极对接人社部门,2022年共拟报事业人员招考计划9名。同时,正在向区编办申请增编5名,其中科技开发中心2名,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心3名。三是已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帮助协调增设总规划1名。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3. 关于“落实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的问题

38)关于机构改革不彻底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3年1月起已启用钉钉打卡,全局考勤实现统一管理。二是区政府已同意将科技楼和地产交易中心作为本局办公场所使用,正在开展政府采购前期工作。三是根据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原则,重新调整干部分工16人。

39)关于库存现金超限额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1月11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并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已健全完善现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现金管理。三是由驻局纪检监察组牵头,开展库存现金督查2次,未发现库存现金超额情况。四是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已于2023年1月1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已提交个人认识材料。

14. 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力”的问题

40)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已委托第三方机构世纪青商(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基本工作已完成,清查报告还在形成中。二是已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购置申请审批、领用、报废、移交等处置手续流程,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已建立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程序。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区发改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5人,其他人员6人。其中,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3人,书面检查16人次(含批评教育14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1. 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相关责任人2023112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其他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2. 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3. 针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区发改局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2023113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4. 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区发改局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2023113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5. 针对“补助款发放手续不够规范”问题区发改局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2023113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6. 针对“代垫款未及时收回”问题区发改局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2023113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7. 针对“非税收入延期上缴国库”问题区发改局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2023113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8. 针对“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区发改局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2023113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9. 针对“现金超过限额支付问题严重”问题区发改局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2023113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10. 针对“库存现金超限额问题仍然存在”问题区发改局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2023113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11. 针对“工会管理不规范”问题区发改局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2023113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12. 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问题区发改局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2023113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13. 针对“党费收缴不够规范”问题区发改局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2023113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14. 针对巡察移交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计有关问题线索,区发改局党组书记于2023年1月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该问题线索于2023年1月11日办结。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 关于“学深悟透有差距”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围绕常态化学习要求以及上级相关学习内容,我局已拟列学习计划和要点,并完成2023年1月学习。

下一步整改措施:为落实好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学习部署要求,确保学习内容的丰富性和精准性,下一步将根据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学习计划和要点,并印发执行。

整改时限:2023430

2. 关于“民生社会事业牵头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蕉北西岭路幼儿园、洋中中心幼儿园已在建设,目前蕉北西岭路幼儿园完成土地农转用材料的收集上报,洋中中心幼儿园完成临水、临电和三通一平等开工前期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区教育局加快推进两个幼儿园的前期工作,协助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预计今年5月动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31231

3. 关于“中心组学习研讨不够深入”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尚未印发

下一步整改措施:2023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下发后,补充完善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印发执行。

整改时限:2023430

4. 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宁德市蕉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还未制定印发。

下一步整改措施:启动蕉城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进一步调整细化优化后,牵头拟定《宁德市蕉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

整改时限:20231031

5. 关于“项目策划科学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宁德金盛水产生物肽原蛋白活性小分子肽生产金涵乡卫生院1号泊位、G237、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九仙花苑二期、飞鸾镇污水处理厂、宁德市城澳片区防洪排涝工程8个项目因前期工作未完成,暂未动工建设。

下一步整改措施:牵头拟定2023年区重点项目安排及挂钩领导责任制的通知,推动挂钩领导责任制和项目管理双责任制落实。加强项目日常管理,采取分级协调机制,协助破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按序时计划动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31231

6. 关于“科技创新成效不”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2022年12月21日印发了《蕉城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宁区科〔2022〕24号),已帮助12家企业申报,并完成现场核实工作,正在组织评审。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评审工作完成后提请党组会研究项目立项事宜

整改时限:2023531

7. 关于“一事签订两协议”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网络服务协议还未签订。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终止履行原有协议。二是咨询交易中心,明确协议签订程序。三是拟定新协议,经法律顾问审核后,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合法合规推进协议签订,坚决杜绝“一事签订两协议”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2023630

8. 关于“协议签订随意性大”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网络服务协议还未签订。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合法合规推动新的租赁协议签订。二是明确对外协议签订流程,由法律顾问严格把关。三是按照协议经费额度,根据党组、局务议事规则提请上会研究。

整改时限:2023630

9. 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力”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已委托第三方机构世纪青商(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工作,清查报告还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指定财务人员对接第三方机构,及时提供材料,督促第三方机构尽快形成清查报告。

整改时限:20231231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 关于“抓落实上还需发力”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宁德市蕉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还未制定印发。市、区两级科技特派员新一轮的选工作还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启动蕉城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进一步调整细化优化后,牵头拟定《宁德市蕉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已于2023年3月启动市、区两级科技特派员新一轮的选工作,预计5月完成选认工作。

整改时限:20231031

2. 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不够”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宁德畲族文化园宁德市北部新区(七都粮食储备库至七都大桥)道路白改黑提升改造工程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工程3个项目还未开工建设

下一步整改措施:牵头拟定2023年区重点项目安排及挂钩领导责任制的通知,推动挂钩领导责任制和项目管理双责任制落实。加强项目日常管理,采取分级协调机制,协助破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按序时计划动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31231

3. 关于“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已清理不规范支出等往来账款10笔,余下款项待进一步核查梳理。

下一步整改措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协助梳理往来款项,指定财务人员跟踪对接,加快挂账款项整改。

整改时限:20231031

4. 关于“陈年旧账仍在延续”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拖欠宁德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款项问题因涉及年份久远,相关人员已离开本局,核查存在难度,解决方案还未制定。

下一步整改措施:由法律顾问提出解决意见,与宁德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进行对接沟通,进一步商定解决方案。

整改时限:2023630

5. 关于“机构改革不彻底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新选定的办公场所正在开展政府采购前期工作还未搬迁。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程序,合法合规推动科技楼和地产交易中心办公场所的修缮工作。

整改时限:202363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22382,邮政信箱: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建业大厦四楼,电子邮箱:gsbqw668@163.com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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