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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创新纪律审查方式推进精准执纪

发布时间:2016-05-26 作者:管理员 发布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阅读 : 115814

  去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纪委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在抓早抓小的同时,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始终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在纪律审查中,他们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做到精准监督执纪。
  ——提级审查。福州市纪委将基层纪委办理的案件复杂、涉案人员敏感、审查阻力大等重大违纪案件实行提级审查,由市纪委办案人员直接进行纪律审查。
  ——上下联动。福州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指导,对一些基层纪委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出现审查进展较慢、问题审查突破困难等情况,根据基层纪委的申请,酌情指派市纪委纪律审查骨干力量到基层指导纪律审查工作,做到上下联动。
  ——统筹协作。他们对查办窝案、串案、案中案等重要复杂案件,加强统筹指挥,统一调配力量,协调审计、公安、检察等机关适时介入。同时,完善本委纪律审查人才储备,整合内审、外调、财会、信息技术等各类人才,加强各纪检监察室之间的协作,形成部门联动、内外协同的纪律审查格局。
    ——异地交叉。他们针对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出现的纪律审查人员应当回避以及案件涉及人员较多的情况,本着互帮互助的原则,协调各县(市)区纪委纪律审查力量协助参与,实现交叉审查。同时,针对个别违纪人员身份特殊的问题,福州市纪委还探索实行异地审查,以排除干扰。(福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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