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纪

提醒只当耳边风

发布时间:2016-09-02 作者:管理员 发布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阅读 : 117938

  违纪问题通报

  今年7月14日,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纪委通报1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

  2015年,曾郑灼任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公司为其配备闽JA××××轿车供其处理公司事务使用。2015年12月起,曾郑灼多次违规使用该车外出办理私事,且汽油费用、过路费用均由公司为该车配备的加油卡、电子支付卡支付。2016年7月8日,蕉城区纪委给予曾郑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公车私用费用3323元。

  ●事件回顾

  2016年5月2日上午9点。

  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环三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曾郑灼驾驶公车从城区直接开到了虎贝镇甲地村岳母家。

  曾郑灼在其岳母家吃过午饭后,驱车返回了市区。他先送妻子回家,然后开车回公司处理一些事务,晚上将车开回自家楼下停车场。

  2016年5月14日下午,曾郑灼和妻子再次驾驶公车探望岳母,在吃完晚饭后返回市区家中,当晚将车子停在自家楼下。

  此前,蕉城区三令五申,明确严禁公车私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除执行公务活动外,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区纪委也在节日前发送短信,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提醒。然而对于通知和提醒,曾郑灼都未在意,自从来到环三公司后,他已经多次驾驶公车看望家人、接送朋友。

  ●查处经过

  2016年6月6日晚,蕉城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交警部门上路检查公车私用,并在城东路和汽车南站附近分别设置了关卡。

21点20分左右,与党风政风监督室一同参与检查的区纪委工作人员小吕发现有一辆疑似公车驶过。“这辆车好像在政府大院见过,有可能是公车!”

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老孙立马让交警核查了这辆车的信息。果然,该车是环三公司的车辆。“这个点还在街上乱转,说不定有问题。”

6月7日,经蕉城区纪委领导批示,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组成调查组,对该线索进行初核后发现该车为环三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曾郑灼使用。经核查,6月6日晚该公司驾驶员私自开车吃夜宵。

  “驾驶员都可以随便使用公车,那领导呢?”调查组人员顺藤摸瓜,到交警部门调查监控录像,发现2016年1月4日至6月7日期间,该车在节假日先后多次出现在洪口、霍童、洋中、虎贝等地。调查组又查阅了环三公司的财务账目,发现该车所花费的油费和过路费,全部用公司为其配备的加油卡和电子卡支付。

  “没想到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作为国企一把手还肆无忌惮地公车私用。”看着调查结果,区纪委调查组唏嘘不已。

  面对铁证,曾郑灼将任职期间多次公车私用的问题和盘托出并悔恨地说:“我以为我们是企业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没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放在心上,落到实处,觉得离自己很远。我不仅没有管理好下属,自己还多次顶风违纪,与党规党纪的要求相违背,我感到很后悔……”

最终,根据调查结果,区纪委给予曾郑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公车私用费用3323元。(冯恺晖)

 

纠“四风”无特区

陈国 

  “君子恐惧而畏,小人侥幸而忽”。曾郑灼身为国企一把手,本应作遵纪守法的表率,可他却辜负了党组织的信任,抱着侥幸心理和国企领导人员的特权意识,多次挑战纪律底线,甚至纵容下属公车私用,最终在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监督下,现了形、受了罚、丢了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三令五申严禁公车私用,持续加大查处力度,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可仍有个别基层国企领导人员对此视而不见,不收手、不收敛,突破纪律底线。这说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消除固有的特权意识,把公车作为身份地位的象征。党的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人都没有特权,不得触及。

  (作者陈国系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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