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蕉城区漳湾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0-10 作者:肖霄 发布者:肖霄 文章来源:宁德市纪委监委网站 阅读 : 27715

根据市委联动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28日,市委联动巡察组对漳湾镇开展了联动巡察,并于2020年1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镇党委深刻领会政治巡察定位,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迅速传达部署。市委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后,1月21日下午,镇党委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文件形式将市、区领导在巡察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时任镇党委主要领导的表态发言印发至全镇各党支部。镇党委先后10次召开专题会议,从政治上、组织上、措施上明确整改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开方”,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期完成整改。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整改落实。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对照市委联动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7项整改任务,制定117条细化措施,并逐条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制定《漳湾镇落实宁德市委联动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联动巡察组反馈中的意见建议,坚持举一反三,对矛盾集中,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由1名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成立“长期挂账”“违规列支有关费用”“民生领域资金使用情况”等5个专项整改工作专班,确保所有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任务。1月21日,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4月16日,根据镇主要领导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明确了以镇党委书记林生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有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3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两委班子成员紧扣反馈问题,深入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镇党委结合新时期党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要求,健全完善了《漳湾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丰富规范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加强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引领作用;二是2020年1-7月,共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场,深入学习《习近平在厦门》《信访条例》《习近平在宁德》等,其中研讨交流8场,积极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常态化学习成果;三是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2. 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问题。

  1.?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及时查遗补漏,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1月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习总书记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回信精神等相关内容,并结合漳湾镇实际,开展交流研讨;二是在镇党委(扩大)会上,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系列讲话精神6场次,3月份以来,围绕学习《习近平在宁德》,组织中心组成员开展系列专题研讨,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三是积极营造学习氛围,为党员干部发放《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等政治理论读本共计3259册,发放《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读本4300余册,切实让党员干部将党的规章制度内化于心;四是镇两委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 关于“镇两委班子成员领学作用发挥不好”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整理汇编党的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不定期开展党的理论知识测试,巩固和加强镇两委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截至目前共开展党的理论知识测试2场;二是镇两委班子成员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积极发挥带头领学作用,2020年1-7月中心组成员共22人次在学习会上做重点交流发言,其他成员提交学习心得体会;三是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总结内容,并抓好落实;四是镇两委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 关于“基层信访维稳工作不够得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综治维稳工作主体责任要求,印发《关于调整<漳湾镇信访和矛盾纠纷新问题调处“五定”责任制>的通知》,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主动排查各村(居、社区)矛盾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对信访维稳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分别于2月4日和3月13日组织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镇村干部学习了《信访条例》等相关信访维稳法律法规,提高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三是镇党委责成相关责任人着力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快推动完成辖区内27个村(居、社区)信访评理室标准化建设。以信访评理室为依托,通过各村(居、社区)信访评理员,加强信访规章制度的宣传,有效调解,确保群众诉求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今年1-7月份,未出现赴省进京上访人员。

  5. 关于“社会治安稳控工作较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于3月13日镇村干部大会,镇两委班子带头组织镇村党员干部签订不参与赌博承诺书,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二是通过在各村(居、社区)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举办晚会等方式,普及宣传禁毒、禁赌、扫黑除恶、“平安漳湾”等有关知识。自市委联动巡察以来,共计张贴公告10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6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三是为了利于搜集各村(居、社区)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镇党委于4月13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议定任命漳湾派出所民警为各村(居、社区)副书记或主任助理,进一步强化治安防控、实现村(居、社区)警务精准化,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群众幸福感;四是镇党委责成对相关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打击力度,维护辖区治安稳定。结合今年疫情防控工作,漳湾镇党委政府联合漳湾派出所等镇直单位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打击驱散赌博窝点,加大对农村赌博的打击力度。2020年1-7月,漳湾派出所破赌博案件16起,其中行政案件15起,刑事案件1起,共行政罚款40人、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

  6. 关于“‘清违’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充分激发村主干参与“清违”工作的积极性,持续将两违工作纳入村主干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对2019年落实“清违”工作不力的19个村主干给予绩效惩处;二是落实镇、村两级网格化巡查,按照属地原则,以工作区为单位,由挂村领导牵头负责,工作区长配合,各村(居)包村干部和村(居)主干为“两违”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求挂村领导、工作区长、包村干部进村巡查,及时掌握所挂村“两违”情况,并上报镇党委。三是成立镇机动巡查队伍,充实清违力量,对重点项目区域和“两违”多发区域进行事前管控,重点盯防。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7月31日,漳湾镇清违办开展或参与两违整治行动共计102次,大型“两违”整治行动12次,开展机动巡查524次,发放《责令停止违建违章建设的通知书》712份,给予电表销户处置75户,清违队巡查拆除90次,共计拆除146宗违建情况,合计面积约125371余平方米;四是镇主要领导在镇村干部大会上逢会必讲,多次强调部署“清违”工作。同时,通过播放巡逻车载喇叭、张贴宣传材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加大对“两违”政策的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五是镇党委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7. 关于“落实上级禁毒部署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各村(居、社区)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播放LED、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禁毒内容,提升群众对毒品的防范意识。3月11日,发起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倡议,在辖区显目位置张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倡议书海报100余份,切实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镇党委责成相关责任人尽快转变落实上级禁毒部署不力局面,组织漳湾派出所、综治办、禁毒办严格摸排检查,严控重点领域,对毒品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制毒贩毒犯罪。2020年1-7月,漳湾派出所开展入村禁毒宣传48次,投入警力160余人次,开展禁毒行动40余次,抓获吸贩毒人员18人。

  8. 关于“群众饮水难的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镇党委政府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其中:条件较为成熟的鳌江村已于5月12日动工建设;鸟屿村已于6月15日动工建设;南埕、拱屿、官井、王坑、又加塘、汤湾等6个村已完成初步踏勘工作,初步测算需要重新建设,工程造价至少需投入2300多万元。目前,已行文区政府请求转报市政府将以上6个村纳入市政管网建设,并做好持续跟进;4月,蕉城区水利局已将官沪村、后湾村、横屿村、拱屿村、南埕村、鸟屿村、官井村、王坑村等8个村纳入蕉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拟于2021年实施,接入城市供水管网。截止目前,辖区内饮水困难的11个村整改工作均有序推进;二是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9. 关于“对教育事业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大对辖区学校的教育资金投入,2020年第一季度已拨付第一实验学校、中心小学20万元、南埕学校20万元(2019年12月已拨付10万元用于教学楼修缮及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拨付宁德九中15万元,改善学校基础设施面貌;二是已对四所学校8座楼房开展摸底工作,其中:南埕学校2座、第一实验学校3座、第一实验幼儿园1座、中心小学2座。第一实验学校3座完成评定,为D级,危楼改扩建已列入区教育局改造项目,目前3做楼房已拆除,土地正在收储,待省级部门审批后实施。已对接福建东南铁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南埕学校2座、中心小学2座、第一实验幼儿园1座楼房开展鉴定工作。

  10. 关于“环境卫生工作落后”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由镇政府出资购买的第二辆垃圾转运车辆已于5月23日投入使用,对辖区内的垃圾实行集中统一转运,其中,郑岐村已划片由东侨负责外运;二是落实垃圾清理“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机制,组织各村(居、社区)在合理位置设置垃圾桶摆放点,既保持村容整洁又便于转运清理。1月20日和4月2日全区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后,在全镇范围内多次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取得较好成效;三是结合改水改厕任务未完成的9个村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整改计划:兰田村污水管网已接入市政管网;官井村污水处理项目已基本完成;王坑村拟建设两个50吨三格化处理设施进行末端处理,目前正处于设计阶段;横屿村污水处理项目已基本完成;仓西村污水处理项目已出具总平图,正在研究污水管网具体方案;郑岐村、增坂村、南埕村、拱屿村等4个城市周边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目前我镇已组织住建部门及设计单位前往各村进行实地调研,确定具体设计方案并拟纳入宁德市蕉城区2020年中心城区城建项目计划;四是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11. 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各村(居、社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多家企业招工信息,成立鸟屿村等27个村(居、社区)企业用工服务小分队入户宣传,截至日前,发放企业用工宣传材料365份;二是摸清辖区27个村(居、社区)剩余劳动力人员求职意向,2月10日至6月底,摸底登记劳动力信息人数350人(其中含有求职意愿23人);三是根据摸底情况,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各村(居、社区)企业用工服务小分队结合上门走访疫情宣传,将企业用工信息送上门,实现推荐就业精准对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帮助失地农民就业。

  12. 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等重要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在2020年1月召开的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及2020年3月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撰写剖析材料,进行对照查摆;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建工作要点,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述责述廉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13. 14. 关于“未制定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外发布信息均未审签”、“镇党委一楼大会议室悬挂关于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展板,标题写成‘党的权利’和‘党的义务’,明显存在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制定《漳湾镇信息发布审核制度》,2020年以来,信息发布均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已于2020年1月19日撤下问题展板,并制作新展板;三是针对政府内的相关制度牌、横幅等进行排查,核查是否存在错别字、内容过时等情况,并及时纠正,截止目前发现问题1个,整改完成1个;四是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5.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及时调整漳湾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漳湾镇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是严肃对待区委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4月16日,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集体约谈会上汇报2019年度漳湾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动认领检查发现的问题,4月17日,及时组织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整改工作。5月22日召开漳湾镇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及福建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党委书记对参会人员进行关于一以贯之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集体廉政谈话;三是3月13日,组织镇村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规章制度,并要求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3月13日,时任镇党委主要领导代表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严肃检讨。

  16.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检查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制定《漳湾镇2020年度各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计划》,抓好检查落实工作,因疫情等工作影响,检查工作尚未开展,计划于下半年开始进行;二是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村、居、社区)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和单位(村、居、社区)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制度,截至7月,2020年度廉政谈话累计完成146人次。

  17. 关于“抓警示教育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3月13日,召开镇村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选取陈庆咸、王斌等身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剖析,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廉洁履职”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要求镇村干部、职工结合实际进行自查自纠,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二是组织全镇干部学习上级纪委及本级纪委通报文件,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如在2月20日和5月15日党委(扩大)会议、1月21日、3月13日、5月29日全镇干部大会上通报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等;三是2020年1月6日在漳湾镇汤湾村林氏祠堂门口开展“扬孝廉文化,倡孝廉新风”一镇一孝廉文化主题宣传活动,展示林思勉孝廉事迹及廉政书画作品,1月17日在漳湾镇“创文明城、展新风貌”新春晚会上播放林思勉孝廉文化宣传视频。春节期间向全镇人民发送“廉节”短信,在全镇干部警示大会上播放“珍惜岗位,远离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切实强化廉政宣传,充分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实现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

  18. 关于“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规范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11月部署开展漳湾镇公务用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对2019年下半年公车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已停用车辆加油卡副卡未注销事宜,目前已完成注销手续,并督促做好对在使用垃圾车的监督管理;二是在巡察期间,依据上级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漳湾镇实际,完善细化了《漳湾镇公车管理制度》,实行公务车辆使用情况登记及每月公示制度,党政办对公务车辆行驶公里数、加油量、维修费、过路费等数据每月公布一次,主动接受监督;三是4月13日,镇纪委对2名财务管理人员和3名现任公车驾驶员开展廉政谈话,督促树立“红线”意识,防止“车轮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9. 关于“镇纪委对问题线索研判不足、处置方式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3月5日,镇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关于线索处置的重要章节,充分学好用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工具书籍,切实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提升运用“四种形态”能力;二是2020年以来镇纪委对收到的问题线索都积极与区纪委挂片领导与监察室汇报请教处置方式的判定,2020年1-7月收到24件问题线索,以函询方式处置3件,占比12.5%,予以了结方式处置7件,占比29%。

  20. 关于“镇纪委自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偏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结合上级有关工作部署,镇纪委盯紧关键环节,做好扶贫、民生、涉黑涉恶、移风易俗等关键领域的监督工作,派员参与本镇新增蔬菜种植补助的测量、精准扶贫入户访查、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督查等工作,并持续做好监督。

  21. 关于“镇纪委监督再监督检查涉及面较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镇纪委对巡察发现的2014-2018年镇财政支出中涉农、惠农等民生领域资金进行梳理,在3月27日的党委会议上督促镇党委对涉农、惠民等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检查;二是3月30日,经党委研究,成立镇民生领域资金使用情况督查工作小组,对资金量大,分配使用风险系数高的领域进行常效监督,规范资金使用。

  22. 23. 关于“发文数量控制不严”、“个别文件简单转发、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严控发文数量。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2020年1-7月镇党委政府共发文152份,较2019年同期的216份,同比减少29.6%;二是严格审核把关,落实文件审签程序,对需要发文贯彻落实上级规范性文件的,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坚决杜绝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

  24. 关于“个别记录内容明显错误,涉嫌造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月20日,组织镇两委班子成员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责任风险谈话函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对谈话内容等方面进行指导,规范做好文件归档管理工作,并制定《漳湾镇档案管理制度》;二是镇纪委积极发挥监督职责,做好谈心谈话制度的提醒督促,并对2020年上半年班子成员完成谈心谈话情况进行检查;三是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25. 关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和《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制度规定,镇主要领导在3月27日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上强调各分管领导和财务室同志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明相关财经纪律,加强津补贴发放管理;二是对巡察指出的违规发放款项进行梳理,列出清单,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违规所得。截止2月份,收回违规发放补贴45150元;三是蕉城区政府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26. 关于“私车公养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依据上级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漳湾镇实际,完善细化了《漳湾镇公车管理制度》,规范车辆审批使用、维修保养、加油等程序,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二是2019年11月巡察期间,对涉及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的54456.8元已全部退回;三是严格按照《漳湾镇公车管理制度》规定,2020年以来,每月对公车有关费用支出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四是镇纪委对3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五是区纪委就“私车公养依然存在”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纪立案。

  27. 关于“违规报销有关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3月27日,在镇党委(扩大)会议上主要领导要求班子成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报销票据的审签,督促镇财务人员要严把审核关,在票据报销过程中严格遵循各项财经制度规定,杜绝违规报销现象发生;二是收回违规发放的职称评审费1300元;三是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8. 关于“个人借款挂账长期未核销”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由镇纪委书记吴旺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挂账未核销事宜进行全面核查梳理,列出清单,倒查未核销原因;二是对9名借款合计12.03万元挂账未核销干部责令限期退回借款,目前已收回借款91000元,余下29274.7元已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处理程序办理。?????

  29. 关于“部分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3月27日,在镇党委(扩大)会议上组织镇财务室、经管站、各工作区、指挥部等部门财务人员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宁德市蕉城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审批管理制度,督促严格抓好落实,加强对镇财务管理;同时,对“部分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镇党委主要领导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二是对2014年拨给7个工作片区,存在“以拨代支”问题款项117000元已全部收回。

  30.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巡察整改期间,漳湾镇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健全完善了《漳湾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改进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对巡察发现的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进行梳理,目前已全部纳入镇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管理。同时,镇政府于2020年初对所有镇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登记。

  31. 关于“村级违规发放误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由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阮晖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巡察指出的违规发放误工补贴事宜进行核查梳理,指导开展“违规发放误工补贴”问题自查自纠;二是至2020年4月,收回违规发放误工补贴315250元;三是编印《漳湾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手册》下发至各村(居、社区),3月20日,组织各村(居、社区)主干和报账员开展村级财务知识培训,督促严格按照相关村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日常管理;四是4月13日,镇纪委与经管站站长和会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要求他们要把好财政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五是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纪立案。

  32. 关于“村级违规列支有关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由镇人大主席阮希国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存在的违规列支有关费用问题进行核查梳理,列出详细清单;二是南埕村、溪口村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已于3月底前将违规列支的香烟费用2.73万和1.29万元全部清退到位;三是工作专班在巡察反馈问题的基础上,组织漳湾村对2014年-2017年期间发生的村务用餐情况再次进行摸排自查,截止4月,违规村务用餐费139881元已全部清退;四是镇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党纪立案;五是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3. 关于“村集体使用征地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经管站做好该项工作的指导把关工作,拱屿村、南埕村、溪口村、兰田村、贝头村等5个村已于4月底前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确定将项目征地款属集体部分转为公积公益金;二是镇纪委印发《漳湾镇关于开展全镇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组织各村(居、社区)对2018年9月村级两委换届以来,涉及村级财务管理的村集体使用征地款不规范、违规列支有关费用等8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34. 关于“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向个人(大部分是村干)出借村级资金现象普遍存在,最长出借时间达20年以上”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在经管站的指导下,相关责任村就长期借款问题进行梳理,列出清单明细。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的形式,对借款问题进行研究,并通知借款人员限期返还借款。截至4月,南埕村已收回借款98298.3元,拱屿村已收回借款88358.81元,对无法追回的借款已向区法院起诉,目前正在履行司法程序;二是镇纪委已就出借村级资金现象组织各村(居、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后续将结合自查情况,进一步开展核查工作。

  35. 关于“村级支出不规范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由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吴邦炎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巡察指出的相关责任村村级支出不规范问题进行核查梳理,做好违规支出的清退工作;二是贝头村违规向陈氏祠堂捐赠的10000元已退回村集体账户,拱屿村在经管站的指导下对未入账的12笔支出进行梳理,收集补齐相关凭证,经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已完成报销手续,目前均已入账;三是镇经管站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加强村(社区)账乡镇(街道)管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四是镇党委对1名相关责任人责令辞职,对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36. 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抓实党建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党建责任书,传导基层党建责任压力;二是以强带弱全面提升党建水平。依托雷东村等党建示范村的优势,培育提升各村(居、社区)的党建水平,下派镇领导干部为驻村第一书记,加强具体帮扶和指导,提升全镇党建整体水平;三是着力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结合漳湾重点项目落地多的特点,继续挖掘 “党建+项目”工作机制,在项目一线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典型打造上下功夫,在提炼新经验上下功夫,探索党建新亮点、新品牌;四是3月13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时任镇党委主要领导代表班子就该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其个人就该问题进行自我检讨。

  37. 关于“镇党委对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研究不够,措施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指导帮助,根据各村(居、社区)地理位置、资源条件等情况,通过项目进村、土地出租、财政补助等多渠道增加村财收入。截止至2019年12月25日,漳湾镇27个村(居、社区)村集体经济已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村集体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村有11个,全面消除薄弱村;二是用好扶持村集体经济薄弱村财政补助资金,以委托运营的方式将下塘村、贝头村、仓西村、海英村、溪口村等5个村共计6万元补助资金投资入股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实现补助资金的增值保值,各村每年可取得1.2万元的固定收益,目前运营情况良好;三是鼓励王坑村、马山村、郑岐村等10个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以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形式与蕉城区农业农村局和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帮扶合作协议,由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各村申请到的40万元扶贫贷款资金进行运营,每年每村可得5万元营运收益,目前运营情况良好。

  38. 关于“党支部未按时换届”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列入党支部2020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各党支部党章、党规学习,强化组织观念和意识;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按期换届提醒制度,督促各党支部及时换届,拟计划于2020年11月完成漳湾镇机关党支部、计生党支部换届选举,5月18日,镇党委已书面提醒机关党支部、计生党支部做好届满换届有关准备工作;三是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39. 关于“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2月上旬,镇直机关党支部、计生党支部、政法党支部组织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均按照组织生活会部署安排,通报会前征求意见和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等;二是镇党委责成相关责任人加强对各支部日常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的指导帮助。今年来,镇党委向各基层党支部发放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读本,并分别于3月13日、6月19日、6月28-29日,组织开展漳湾镇村主干、新任村两委成员培训班,进行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

  40.41.42. ?关于“未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制度”“研究人事未严格落实有关回避的规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比较随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巡察结束后,漳湾镇及时制定完善《漳湾镇党委议事规则》《漳湾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漳湾镇干部职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扎牢制度笼子;二是3月9日,在镇党委会议上组织学习《漳湾镇党委议事规则》《漳湾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让制度规定入脑入心;三是2020年1-5月共组织召开党委会议26场,均能够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其中研究人事问题11场,均落实好回避制度;四是严格制度执行,规范议事程序,会议议题于会前报党委主要负责人审签同意后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并于会前分发上会相关材料,做好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五是3月13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时任镇党委主要领导代表班子就该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其个人就该问题进行自我检讨。

  43. 关于“干部考勤管理未能全覆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已修订完善《漳湾镇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制定了《漳湾镇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将前勤、后勤干部职工均纳入考勤范围;二是镇党委责成对该问题负有责任的镇党委组织委员郑欣严格制度落实,做好查岗督查工作。2020年1-7月党政办就干部职工在岗情况抽查14次,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

  44. 关于“便民服务中心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已修订完善《漳湾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对服务事项类别、岗位责任、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进行明确,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管理;二是加强便民服务中心考勤管理,加强监督检查。2020年以来,对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抽查4次,均在岗在位;三是镇党委书记林生对分管后勤工作的叶兴银副镇长进行廉政谈话,督促其在日后工作中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管理。4月20-21日,叶兴银副镇长与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谈心谈话,鼓励其在中心日常工作过程中担当作为,对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沟通,督促切实履行职责。

  45. 关于“镇聘干部选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制定了《漳湾镇劳务派遣人员选聘制度》,规范干部选聘管理。今年来镇政府组织三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均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采用公开招聘或进行考核的方式招聘人员,并对符合招聘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招聘组织程序执行;二是认真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蕉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区委办发〔2020〕7号)要求,严格执行“严控总量,核准使用,公开招聘,规范管理”原则,在空编数内使用编外人员,满编后仍不足的编外人员应控制在编制总量的20%以内,着力规范我镇编外人员管理。

  46.47.48. 基层党组织对村级“60岁当年老人”缺乏有效管理。关于“个别村‘当年老人’把持村集体资产收入”问题;关于“少数村‘当年老人’鼓动群众阻工阻拆”问题;关于“一些‘当年老人’鼓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收回拱屿村集体池塘管理权。镇党委先后多次召集拱屿村两委成员开会,强调集体资产管理问题。目前已对到期的一号尾池塘、二号尾池塘,拱屿村委会与池塘承包人重新签订协议,收回村集体。15号塘已于2018年1月完成收储,补偿资金已拨付到村委会。余下1号塘、2号塘、3号塘、4号塘经营权需合同到期后,再收回村集体;二是着力化解矛盾纠纷。3月份,镇党委组织召开《信访条例》的学习培训,向群众普及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提出和信访事项的受理等规定。在项目建设现场,镇主要领导、挂项目分管领导、包村干部加强宣传引导,妥善调处群众诉求,向群众耐心解释相关安征迁工作政策法规,并将群众诉求反映至上级部门,最终妥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三是加强村级组织能力建设。今年来,漳湾镇党委着力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加强村主干的政治教育培训,分别于3月13日、6月19日、6月28-29日,开展漳湾镇村主干、新任村两委成员培训班,组织各村主干进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并发放相关制度读本共计4300余册,提升村主干履职能力;四是将拱屿村、王坑村列入“软弱涣散党组织”抓好整顿,制定了“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方案,由镇党委书记挂钩成立整顿小组,各挂村领导加强指导帮助,全力推进整顿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顿工作。8月4日,组织拱屿村党支部召开“60岁当年老人”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村党支部书记带头对存在的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和“60岁当年老人”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纪立案;六是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情况

  49. 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自巡察以来,镇党委高度重视各项整改工作,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在巡察反馈会后,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并印发《关于落实市委联动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2019年度市对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漳湾镇《2019年度市对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措施细化分解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各项整改工作抓好落实;二是2020年2月4日、5月22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3月9日,组织学习《漳湾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印发至各班子成员,坚决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四是3月13日,时任镇党委主要领导代表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严肃检讨。

  50. 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结合本次巡察整改工作,镇纪委加强跟踪监督,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巡察反馈问题及全面从严治党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每月定期跟踪问题清单的整改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二是镇纪委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和移交线索的直查快办,切实做到精准问责,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充分发挥震慑效应。同时,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各村(居、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51. 关于“落实整改长效机制未建立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1月15日漳湾镇制定并印发《关于村级组织工作餐用餐及差旅费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范村级组织工作餐和差旅费用标准;二是2020年3月,镇经管站组织各村(居、社区)主干和报账员就《指导意见》进行培训指导,推动《指导意见》的落地实行,提高村(居、社区)干部履职能力和依规办事意识;三是镇纪委将村级组织工作用餐情况、财政支出中涉农、惠农等民生领域资金使用情况等作为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常态监督。同时,督促镇经管站加强对各村(居、社区)的指导帮助,推进制度规定的落地执行;四是结合本次的巡察整改工作,镇党委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3项,扎紧制度的笼子,建立长效机制。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整改过程中,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共对25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党纪政务立案7人,责令辞职1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9人,提醒谈话1人;涉及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7人。

  1.?因“私车公养”问题,对时任漳湾镇聘干(驾驶员)杨程、陈庆炳、李伟予以诫勉谈话。

  2.?因“村级违规发放误工补贴”“村级违规列支相关费用”问题,对漳湾镇南埕村党支部书记陈庆文、南埕村村民主任陈长荣予以党纪立案。

  3.?因“村级支出不规范依然存在”问题,对拱屿村村民主任孙长铝作出责令辞职处置。

  4.?因“村级违规列支相关费用”问题,对溪口村原党支部书记林开灿、溪口村原党支部书记林开武、溪口村原村民主任林庆海、漳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向峰予以党纪立案,对漳湾村党支部书记阮香新予以诫勉谈话,对漳湾镇经管站站长何鸿銮予以诫勉谈话。

  5.?因“个别村‘当年老人’把持村集体资产收入”问题,对漳湾镇拱屿村原党支部书记孙凑乾予以党纪立案。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事项

  1. 关于“‘清违’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情况说明:漳湾镇地处宁德中心城区,随着近年来项目落地建设,部分征迁户租不到住房、部分群众兄弟多,无住房分户结婚、部分房屋确属危旧房而无其他房屋等情况多有存在,漳湾镇未审批建房已有20多年之久,从而导致刚性自住房违建增多,群众违建现象屡禁不止。

  整改措施: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关于推进“两违”联合执法快速处置机制的实施方案》《宁德市蕉城区历史遗留“两违”房屋分类处置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建现象及时通知制止,加大对“两违”现象集中发生区域的整治,重点做好对新增违建的清理核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 关于“村级违规发放误工补贴”问题。

  ????情况说明:巡察发现漳湾镇南埕村2014-2017年期间违规发放各类党员会议误工补贴问题,涉及农村党员人数较多,目前已清退大部分款项,剩下的党员大部分年龄较大,对做好违规发放补贴的清退工作难度较大。

  整改措施:挂村领导和村主干加强对未清退党员的思想动员工作,结合法制宣传和村级党组织组织生活等工作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思想教育,争取理解,对违规发放的相关费用尽早完成清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二)未完成整改事项

  1. 关于“群众饮水难的问题突出”问题。

  情况说明:辖区内大部分村居饮水问题已解决,南埕、拱屿、官井、王坑、后湾、横屿等6个村经初步测算饮水工程建设资金量大;官沪村属海岛村,水源不足,需勘察水源,重建饮水工程,镇、村受财政能力限制及专业技术影响,饮水问题整改进度滞后。

  整改措施:一是就南埕村、拱屿村、官井村、汤湾村、又加塘村、王坑村等6个村申请纳入市政供水管网规划建设事宜,做好与区住建局等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二是鸟屿村即将进行整村搬迁,在安征迁工作完成前,努力做好鸟屿村居民日常饮水安全保障;三是做好与区水利局、住建局对接联系,跟踪落实官沪村、后湾村、横屿村等8个村纳入蕉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接入城市供水管网的事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 关于“环境卫生工作落后”问题。

  情况说明:关于改水改厕未完成问题,经过前期整改已完成官井村、王坑村等2个村的改水改厕工作,由于受疫情和建设资金短缺等因素影响,其他7个村改水改厕工作正有序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跟踪王坑、横屿、仓西等3个村落实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二是积极对接区住建局,落实2020年中心城区城建项目计划,完成郑岐村、增坂村、南埕村、拱屿村等4个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3. 基层党组织对村级“60岁当年老人”缺乏有效管理问题。(基层党组织对村级“60岁当年老人”缺乏有效管理。关于“个别村‘当年老人’把持村集体资产收入”问题;关于“少数村‘当年老人’鼓动群众阻工阻拆”问题;关于“一些‘当年老人’鼓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情况说明:涉及拱屿村“当年老人”把持村集体资产收入问题经协商已基本整改到位,就如何加强对全镇辖区内“当年老人”的管理还需进一步跟进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对拱屿村“60岁当年老人”和老年协会的指导,帮助完善各类制度,实行制度上墙,明确老年协会是村两委的参谋和助手,接受村两委的领导。持续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切实丰富老年人群体的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农村老年人幸福感。二是建强拱屿村基层组织。结合开展村党组织“全面体检”回头看,持续抓好拱屿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通过举办一次村班子专题业务培训班,建立村务责任清单等措施,压实村两委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村两委班子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严肃深刻反思。针对“60岁当年老人”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汲取深刻教育。持续跟踪做好余下四口池塘经营权收回村集体工作,举一反三,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层,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358232,邮政信箱: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上街政府路1号,电子邮箱:axdvgn99@163.com。

                                     中共蕉城区漳湾镇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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