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监察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05 作者:管理员 发布者:王舒婷 文章来源:蕉城区纪委监察局 阅读 : 23645

 

蕉城区监察局201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宁区政办〔2015〕211号文件要求,现就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2015年度及历年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由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蕉城区监察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全文电子版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蕉城区监察局办公室(电话0593-2822218,传真0593-2833200)。

一、概述

2015年以来,区监察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区政办〔2015〕85号文件有关规定,进一步突出主动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保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对行政监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10条。其中,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不予公开信息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历年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应主动公开的其它信息类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网站公开为主。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不够,手段和方法不多,主动公开信息不多。

2.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丰富。

3.网站点击率不高,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网站服务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二)主要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在规范公开行为、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加以改进。

1、加强领导,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专人负责、内部联动的工作新格局,同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2、突出重点,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政务信息,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整合资源,强化网站服务功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与社会公众沟通交流、增进了解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抓实。进一步加强调研和分析,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整合信息资源,深化拓展公开层面,努力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

七、2015年度及历年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5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

24

其中:1、网站公开

1

24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宁德市蕉城区监察局

2016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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